农村2023年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导读】这篇文档“农村2023年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工作任务摸清2013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且外业调查面积都按房屋实际整体面积计算。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大棚房”和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二)摸排类型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三、技术路线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摸排工作。(一)制作“工作底图”按照县下发基础资料和“基础底图”按照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的总要求,充分利用掌握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审批数据,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全面摸排的“工作底图”。各村(社区)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逐户逐房现场核实,剔除2013年前建房和2013年以后合法合规建房,补充违法违规建房,与县下发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叠加,完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二)实地全面摸排镇乡建办依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底图”,组织镇、村干部使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全面摸排,逐图斑调查核实。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地块,调查测绘违法违规范围,填写《信息采集表》。调查测绘技术方法可采用解析法、图解法和勘丈法等,各地应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以满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调查需求为目标,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测绘方法,不能盲目追求高精度、不切实际一律要求界址点、房屋等全部采用解析法实测。同一地区也可分别选用不同的方法,要充分利用规划、审批、核验等测量资料,避免重复测绘。(三)成果数据汇交镇乡建办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采集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逐级汇交摸排数据成果。另外,需上报逐级签字盖章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汇总表》(平台可自动生成),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矢量数据”(平台可自动导出)。(四)成果质量管控各村(社区)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镇乡建办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村(社区)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摸排期间,镇乡建办将采取现场督导,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村(社区)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四、时间安排镇乡建办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组织方式、工作分工和技术路线,利用县下发及本地掌握的基础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和培训,尽快开展摸排工作。10月11日前,镇乡建办通过“国土调查云平台”上报初步摸排数据结果,并同步数据至国家层面数据汇交平台,完成数据汇交(数据同步方法待国家层面平台发布后另行通知)。10月28日前,镇乡建办根据县专项办安排,对摸排初步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完成数据核实和纠正工作。11月14日前,镇乡建办上报我镇最终摸排数据成果。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狠抓落实。按照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二)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开展摸排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要依据制定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底图”,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开展“地毯式”全面摸排,确保摸排数据真实、全面、无遗漏。镇乡建办是组织外业核查、房屋信息采集的主体,重点负责宣传发动、外业核查、影像收集、信息采集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党组织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三调”等工作相结合,减少重复工作,确保调查认定标准一致。各村(社区)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八不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三)压实各级责任,严格监督巡查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要切实担起责任,对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摸排过程中,要从近、远、侧三个角度拍摄能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分类处置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再进行测量。镇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不定期会同镇乡建办负责组织全域摸排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填报不认真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开展约谈;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四)加强政策宣传,规范舆论引导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互联网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营造摸排工作良好氛围。要积极听取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呼声,坚决惩治强占多占、非法买卖、公职人员违法占耕地建房背后涉及失职渎职的问题,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