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心得体会范文(四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心得体会篇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中央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自觉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除恶务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真正的“保护伞”。要切实担起扫黑除恶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扫黑除恶提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指出:“‘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从过去已经开展多年的“打黑除恶”斗争到总书记提出的“扫黑除恶”斗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专项斗争的发生了重大变化,重视程度更是前所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零容忍”。我们要牢牢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这个关键,加大检查督办力度,使党委、纪委真正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大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力度,逐步改善基层政治生态,清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要把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黑恶势力欺行霸市、胡作非为,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过去查处曝光的一批典型案件已经证明,一个地方黑恶势力猖狂横行,不是我们的法制不健全,而是个别部门和党员干部的不作为所致,甚至某些党员干部直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的认识到,扫黑除恶的过程也是反腐败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坚决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追究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坚决、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甚至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要做好扫黑除恶斗争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衔接。基层涉黑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政治腐败与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经济腐败相互交织,污染地方政治生态,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问题线索,反映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反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分类管理,专项督办,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零放过”,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基层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一个地方存不存在黑恶势力,我们有可能第一时间发现不了,但我们在基层的基层纪检委员一定能够察觉到。任何一个黑恶势力的形成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发挥好基层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不仅能够及时发现上报问题线索,更能够帮助我们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因此,基层纪委一定要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把基层纪检委员监督网络用起来,把监督前哨亮出来,让有涉黑涉恶苗头的人员,知敬畏、行有止。同时,要坚决为基层纪检委员打气撑腰,严格做好问题线索的保密工作,绝对不能出现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打击报复情况,解除大家的后顾之忧。纪委监委要坚决做到履职尽责不辱使命。监委的成立,让我们监督的范围更广了、职能更强了、责任也更大了。如何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打赢着这场硬仗是对各级纪委监委的一次严峻考验。首先,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双向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纪律审查、政治巡察发现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其次,要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查快办快结。要按照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快查快结,严查严处的办案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处置流程,每一个环节都要依纪依法依程序进行,确保案件线索来之能办、办之必快、快而又好。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逐案筛查、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绝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坚决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时,坚决保护政法干警依法履职,为政法干警扫黑除恶撑腰壮胆。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心得体会篇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近年来,我们始终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如以“村霸”等为代表的基层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群众深恶痛绝,为确保人民生活安康,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国家、基层组织、人民群众等应共同努力。国家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是一场举党和国家之力、整合多部门力量的全面治理,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一次集团性“出拳”,具有更大的冲击力和更强的威慑力。基层全力配合。坚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从基层扫起,边扫边治边建,重点关注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政权组织的边缘、社会治理最为薄弱的地区、与普通大众距离最近的地方,重点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达到标本兼治。法治全面保障。在法治体系下,扫黑除恶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目前,我国刑事条款非常明确,各项法律法规比较完备,扫黑除恶的正面经验也非常丰富,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和信心,确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利益根基。人民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保卫群众利益的人民战争。打赢这场攻坚战,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要组织引导群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通过群众掌握本辖区人员动态、社会治安等情况,及早发现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心得体会篇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平安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相对于一般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已经刻不容缓。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二要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扫黑除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治理手段,更加有效地扫除黑恶势力。三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扫黑除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为有效避免黑恶势力发展壮大,减少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在专项斗争中必须切实加强及时发现苗头性黑恶势力的能力,加强彼此之间沟通与协调合作,畅通“露头就打”的工作渠道,保障扫黑除恶发挥出最佳的社会效果。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发展面临矛盾交织、风险隐患增加等多重挑战,扫黑除恶更显紧迫和必要。这次扫黑除恶打击黑恶势力本身外还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存在的土壤,实现标本兼治之效。五要紧紧依靠群众,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们斗争。群众中蕴藏着巨大智慧,群众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必须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动各级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黑恶势力存在绝不能成为短板。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心得体会篇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日前,xx省纪委监委通报了xx市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高xx等人收受巨额财物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和艰巨,是因为许多黑恶势力盘踞一方、欺行霸市、胡作非为,啃噬群众的获得感,造成很多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大都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有些黑恶势力本身就是村主任、村支书、乡镇人大代表。所以,扫黑除恶很多时候与“拍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严打黑恶势力,不仅要完善基层治理,更要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只有把那些在背后站台的公职人员打掉,并形成制度约束,才能彻底清除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官员经不起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商人和黑恶势力的金钱诱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不断侵害群众利益,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失,实在令人深恶痛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打击恶势力“保护伞”刻不容缓。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把推进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撤除黑涉恶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信通过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努力配合,举全国之力定会打赢这项斗争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