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狠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范文报告多篇精选范例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为深入贯彻落实xx股份安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坚持“两个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消除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性违章,杜绝各类习惯性“三违”现象,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今年四季度及今后生产安全稳定,xxxx能源集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狠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经公司二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团(组)长联系会议审核通过,于2022年10月28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思想是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的安全工作总要求,营造严肃鲜明的反“三违”工作氛围,通过高压严管态势震摄,让所有干部员工对规章制度有敬畏之心,不敢触碰“高压线”,促进各类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履职尽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安全管理被动局面,实现公司长期安全生产目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为成员的工作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10月26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广泛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和违章表现形式辨识、培训和考试,全面深入开展查违章工作,从快从严处理“三违”行为,让违章者“不敢违”,行动总结五个方面的行动计划。在广泛宣传方面各单位集中要在11月5日前,利用调度会、电子屏、微信工作群、安全会议、班前会、班组安全活动、支部学习等各种方式,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在开展警示教育和违章表现形式辨识、培训和考试工作方面各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各种管理和作业活动;开展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性违章现象辨识;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开展作业过程安全风险辨识并完善相关措施;开展违章表现形式的教育培训。在全面深入开展查违章工作方面各级管理人员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夜间检查、增加视频监控和视频监控回放等方式和手段,多方位、全过程的进行检查,确保各环节、各作业点的违章现象得到根治。公司和各单位组织暗查暗访查违章,从10月26日起,由公司和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安排,以暗查暗访等形式,特别是在中夜班、节假日、休息日深入现场对各单位各作业点对违章情况进行查处。管理违章围绕管理人员执行法规标准及企业制度规程,或在落实工作任务时,在内容、数量、质量、时间等方面存在的违规现象,包括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出现错误、拖延完成、管理上的冒险行为、不按规定监督指导现场规范作业,违章指挥、事故警示教育开展、班会、班组活动不按标准执行等;行为违章围绕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运行、检修施工、日常行为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条例、政策、规程措施、规定、制度及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装置性违章围绕人为主观导致设备、设施、环境、材料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等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要求,不能可靠保证生产和设备、人身安全的不安全状态。重点做到“七查”,即查风险管理,查现场责任,查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确认,查危险作业,查过程监督,查装置性违章,查标准、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措施执行情况。在从快从严处理“三违”行为,让违章者“不敢违”方面1.违反xx集团“十条禁令”的和违反所在单位“三违”管理办法中的A类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正式员工立即停止作业并责令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现场盯守安检员调离岗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副厂长或副矿长、包保班组领导、当班跟班队长、所在车间(区队)负责人视履职尽责情况给予问责处理及经济处罚;对违章操作的承包商员工立即停止作业并对其进行清退处理,对违章情形较严重的,责令有关单位对发生违章的承包商队伍整体清退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该条款应补充写进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协议);对属于管理违章(违章指挥)行为的,立即停止作业并对当班现场车间(区队)负责人或跟班队长、班组长责令所在单位进行免职处理,对现场盯守的安检员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岗位,对当班跟班厂、矿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副厂长或副矿长、包保班组领导、所在车间(区队)负责人视履职尽责情况由公司纪委给予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等处分。2.违反所在单位“三违”管理制度中的B类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正式员工责令所在单位对违章本人进行停工学习一个月,经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对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承包商员工,直接予以清退处理,对承包商单位给予警告;对属于管理违章(违章指挥)行为的,立即叫停并责令现场整改,对当班现场车间(区队)负责人或跟班队长、班组长责令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及扣减当月绩效的30%,对现场盯守的安检员责令停工学习一周并扣减当月绩效的30%,对当班跟班厂、矿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对分管业务厂、矿领导、包保班组领导、所在车间(区队)负责人视履职尽责情况由公司纪委给予约谈提醒、通报批评。3.违反所在单位“三违”管理制度中的C类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正式员工责令所在单位对违章本人责令停工学习一周,经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并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30%,对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承包商员工责令甲方及项目部对违章本人进行停工学习一周,经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属于管理违章(违章指挥)行为的,对当班班组长责令停工学习一周,并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30%,对现场盯守的安检员责令所在单位进行停工学习3天,并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30%。4.违反所在单位“三违”管理制度中的B类、C类违章2次者,按照违反xx集团“十条禁令”或违反所在单位“三违”管理办法中的A类违章行为进行处理。5.对现场场抽考提问员工或管理人员对操作流程、风险、违章行为情形不清楚的,责令其停工学习3天,经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并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30%。6.对于因违章造成的工伤事故,按照《xx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及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级从严从重处理。在行动总结方面各单位要在每周煤炭安全稳产会和电力产业安全经济运行会专题汇报,及时明确和完善相关要求。年底前,公司和各单位要组织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价并给予考核奖励。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把多数时间和精力投入安全工作”的要求,把反违章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履职尽责、多措并举,真正做到严字当头反违章,使“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公司和各单位纪委要将“反三违”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各级纪委对“三违”行为不敢管、不想管、不敢严、视而不见的现象和屡查屡有重复出现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将违章当事故看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员工深入讨论,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干部员工思想引导和培训教育,防止违章行为再次发生,自觉养成遵章守规的良好习惯,形成遵章守规的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