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宪法日活动工作总结范文多篇多篇精选范例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高校普法志愿者国家宪法日活动总结1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会同南昌市和东湖区相关部门在XX市XX路XX购物广场前举办的全省“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普法中心的志愿者们应邀参加了当天的活动,为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学校普法办工作人员游邦兴介绍:今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所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活动现场,24家来自各级机关单位、高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普法办在学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为构建法治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当天上午,普法中心的同学们在校园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包括主题漫画展、主题签名活动。普法志愿者们精心准备了50多余幅漫画作品,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内容围绕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场,普法中心的志愿者们还细心地向过往同学们讲解漫画的含义,引得同学们的积极关注。志愿者们还向学校师生发放普法宣传单和南昌市司法局编写的《家庭法律顾问手册》,结合群众日常消费行为,为大家普及维权知识;在校内宣传中,同学们还走出校园,到学校周边的居民家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志愿者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余份,与附近的群众进行了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记者看到,发放的宣传单上内容丰富,既宣讲了国家政策法规也以房屋纠纷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劳动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介绍了如何防火,防盗等相关措施,赢得了广泛好评。高校“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总结2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XX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现场还进行了“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本次活动以宪法日为契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全校、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解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和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背景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