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范例整理(最新4篇)【导读】这篇文档“委托加工合同范例整理(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委托加工合同【第一篇】甲方:(委托方)乙方:(受委托方)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第二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第四条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第五条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第六条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第十一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第十二条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第十三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第十四条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第十五条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第十六条加工数量:吨(成品)。第十七条加工地点:第十八条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第十九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委托加工合同【第二篇】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签订日期年月日食品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第四条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11010283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第五条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第六条产品交付与验收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第七条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第八条其他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2、合同解除的条件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3、争议解决途径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4、合同有效期限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被委托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委托加工合同【第三篇】甲方:(委托方)乙方:(加工方)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加工合同【第四篇】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冷冻饮品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第二条甲方责任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冷冻饮品产品。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第三条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7、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第四条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冷藏,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结算、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验收标准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未及时冷藏除外),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