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手册(征求意见稿)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2010年3月前言为便于各级禁化武办和相关企业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基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提供的《宣布手册2008》,参考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关于宣布问题的若干决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经各省市禁化武办的完善,制定本手册。本手册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加工、消耗单位。手册中《公约》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核查附件》、《关于化学品的附件》是《公约》的附件。《管理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约》中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化学品和未列入附表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分别对应《管理条例》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欢迎各级禁化武办和相关企业对本手册提出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本手册,以便更好完成宣布工作。目录一、概述…………………………………………………………………………………………1(一)宣布的法规规定及范围………………………………………………………………1(二)填报要求………………………………………………………………………………1(三)通用定义………………………………………………………………………………2二、调查表及填报说明……………………………………………………………………………4(一)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4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5(一)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6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续)填表说明……………………………………7(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8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9(三)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11(四)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12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填表说明…………………………………………13(五)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14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15(六)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16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17(七)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18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填表说明…………………………………………19(八)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20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21三、附录…………………………………………………………………………………………22(一)化学品附表…………………………………………………………………………22(二)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25(三)产品类别代码………………………………………………………………………27(四)国际贸易标准分类…………………………………………………………………291一、概述(一)宣布的法规规定及范围《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申报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学工业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或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含外方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经营、个体工商户),均应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单位,均应填报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印发的“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报单位必须按填报说明和要求按时、据实填报,不得拒报、虚报、漏报和瞒报,也不得擅自变更统计范围和内容。《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除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外,全国的数据统计实行区域管理,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生产、消耗或者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及生产第三类或者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地区或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申报有关数据。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地市汇总、核实所有填报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或直接由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汇总、核实所有填报数据。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认真审核、汇总本地区数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国家《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和单位(联合企业、总公司)的二级单位(分公司、分厂、联营厂等),应按本细则第三十九条申报程序向所在地区或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申报,以避免漏报、重报。本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为: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加工、消耗单位。(二)填报要求1.本统计报表制度共包括8种表格,分别为: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化控统0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化控统21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化控统220)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化控统23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有关的车间情况调查表(化控统31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化控统320)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预计表(化控统330)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情况调查表(化控统410)过去活动的年度宣布中,每个厂区只需填写一张化控统010表;每个第二类或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车间填写一张化控统210表或310表,每个车间的每种第二类或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填写一张化控统220表或320表;每个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填写一张化控统410表。数据收集按地区行政区划进行。所有相关单位,不管其归属,都应首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汇总后,应于每年2月1日前将辖区内全部监控化学品相关单位的年度数据通过指定方式报送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预计活动的年度宣布中,每个厂区填写一张化控统010表;每个第二类或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填写一张化控统230表或330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汇总所辖区域的数据后,应于每年9月10日前将辖区内的监控化学品相关单位的预计数据通过指定方式报送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2宣布范围和提交时限宣布适用表格宣布时限厂区的宣布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二、三类第四类过去活动的年度宣布化控统010化控统210化控统220化控统010化控统310化控统320化控统010化控统4102月1日前报国家禁化武办预计活动的年度宣布化控统010化控统230化控统010化控统320不需要9月10日前报国家禁化武办不需要2.在回答选择性问题时,只需在相应的方框内划“√”。如需说明情况,请在指定位置填写,若地方不够,可另附页。3.所有量值均保留二位小数。4.不要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5.表头年份应填写数据所属的实际年份。6.调查表需企业法人、填表人工整签字,并在《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7.表格采用活页装订。表右下角的实际填表种数,应按本套表中每张表右上角有不同表号的实际填表种数(包括数据报零的表,但不包括规定免填或不填的表)计算,不能按自然表页计算;本厂区共填页数,应按厂区的实际填表页数(不包括封面和说明)计算,并在每张表的右下角顺序编写页码。(三)通用定义下列《公约》的定义适用于全部工业宣布:“生产”一种化学品是指通过化学反应而生成此种化学品。对附表化学品,对“生产”的理解包括:通过生化反应或生物媒介反应生产某种附表化学品,即某一种附表1、附表2或附表3化学品。为宣布目的,附表2和附表3化学品的生产应理解为包括在同一车间内的任何单元中通过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化学品的所有步骤,包括任何并不把该化学品转变为另一化学品的相关工序(例如提纯、分离、萃取、蒸馏或提炼)任何相关工序的确切性质(例如提纯等等)不需要宣布。为宣布的目的,把附表2和附表3化学品的生产理解为包括某一特定化学生产工序中产生和消耗的中间产物、副产品或废品,如果此种中间产物、副产品或废品具有足够长时间的化学稳定性,从而有可能在不对车间进行实体改造的情况下在生产流程里予以离析,但在按设计进行的正常运转条件下并不进行离析。“加工”一种化学品是指一种化学品不转化为另一种化学品的物理过程,例如配制、萃取和提纯(《公约》第二条第12款(b)项)。厂区车间车间化学品化学品化学品化学品化控统010化控统210/310化控统220/320/4103分销和包装不应被视为附表化学品的加工,因而也不属于宣布范围。作为所宣布的生产的一部分的加工步骤不得另行宣布为加工。“消耗”一种化学品是指一种化学品通过化学反应而转化为另一种化学品(《公约》第二条第12款(c)项)。“厂区”(工厂、制造厂)是指在当地自成一体、具有任何中间行政等级、置于单一作业管理之下的一个或一个以上车间的总称,现场内有公用的基础设施,例如:(a)行政办公室和其他办公室;(b)修理和保养场所;(c)医疗中心;(d)水、电、燃气设施;(e)中央分析实验室;(f)研究和发展实验室;(g)废水和废物集中处理区;和(h)仓库。(《核查附件》第一部分第6款(a)项)“车间”(生产设施、工场)是指一个相对自足的区域、结构或建筑,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单元,并且有辅助和有关基础设施,例如:(a)小规模的行政单位;(b)原料和产品的储存/装卸区;(c)废水/废物的装卸/处理区;(d)控制/分析实验室;(e)急救服务/有关医疗单位;和(f)与宣布的化学品及其原料或由其形成的化学产品进入现场、在现场内移动和离开现场有关的记录(《核查附件》第一部分第6款(b)项)。“生产能力”是指有关设施以实际使用的技术工序或在工序尚未运转的情况下以计划使用的技术工序每年能够制造出来的某一种化学品的数量。此一能力应视为等于标定能力,如果标定能力不明,则等于设计能力。标定能力是指通过一次或一次以上试运转证明的生产设施在使产量达到最大的最佳条件下生产出来的数量。设计能力是指理论计算出来的相应产量(《公约》第二条第10款)。“瞬态中间产品”理解为在某个化学工序中生产而成,但由于从热力学和动力学的角度来看处于转变状态,仅存在很短的时间,即使通过改装或拆毁车间,或改变工艺条件,或停止整个工序,也无法离析的化学品;因此,宣布规定不适用于“瞬态中间产品”。4二、调查表及填表说明(一)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表号:化控统010制表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110号有效期至:2011年12月禁化武办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厂区详细名称:厂区注册英文名称:20年1-1厂区名称厂区所属集团名称:厂区同时使用的其它名称:厂区名称变更情况:1-2所有者、公司或经营该厂区的企业的名称1-3设施代表姓名1-4通信号码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地区号):传真号码:1-5详细地址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区/县地址1-6与厂区有关的保密情况1.厂区附近有无保密单位或军事设施?□有□无2.厂区内有无保密车间或单位?□有□无3.该厂区是否是军事设施或在军事管制区内?□是□否1-7隶属关系10中央20省40地区50县60街道、镇、乡61街道62镇63乡70居民、村民委员会71居民委员会72村民委员会80军队90其他□□1-8直接主管部门1-9从业人员数人本厂区实报种表本厂区共页,第页5厂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禁化武办代码:由各级禁化武办给出。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