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月1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2目录一、总说明……………………………………………………………………………………………………(3)二、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5)三、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97)3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城市、县城和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村镇住宅的情况,给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本需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或地方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且统计调查的标准、口径等应与本报表制度一致。三、本报表制度的内容本报表制度包含城市(县城)建设和村镇建设两部分内容。城市(县城)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村镇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基本情况、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方面。四、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统计报表按城区、县城和建制镇(乡、农场等)分别上报。1、设市城市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2、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县域内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3、建制镇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建成区包括:(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村庄是指建制镇建成区以外的区域。4、乡含建成区和村庄。建成区包括(1)乡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庄;(2)乡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地域。村庄是指乡建成区以外的区域。5、特殊区域。指不与城区(县城)连接,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工矿区等特殊区域(含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参照建制镇执行。4五、填报方法1、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2、建制镇和乡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六、本报表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年快报。各报表的报送要求和报送方式按制度规定执行。七、数据处理1、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2、设市城市城区、县城、建制镇、乡和村庄数据均分别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汇总、分列;八、报送要求年报综合表及年报基层数据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次年3月1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年快报综合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当年12月15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九、本报表制度中未特指的各项指标,属时点指标的按报告期末数填报,属时期指标的,按报告期累计数填报。十、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可在本报表制度中增加或补充所需指标,但不得打乱本报表制度中指标的排列顺序,也不得改变统一的编码。十一、本报表制度自2013年年报起开始执行。5第一部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内容略。67第二部分村镇建设统计报表8目录(一)村镇建设统计报表说明………………………………………………………………………………(99)(二)村镇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目录……………………………………………………………………(101)(三)村镇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表式……………………………………………………………………(102)(四)村镇建设统计基层表报表目录……………………………………………………………………(131)(五)村镇建设统计基层表报表表式……………………………………………………………………(132)(六)村镇建设统计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138)9(一)村镇建设统计报表说明1、统计内容反映全国村镇基本情况、规划编制、村庄整治、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投资、房屋建设等方面情况。2、统计范围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统计范围包括:(1)城区(县城)范围外的建制镇、乡、以及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特殊区域(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工矿区等)的建成区;(2)全国的村庄。城区(县城)范围的界定如下: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城关镇);(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城区、县城的范围界定,以镇(乡)一级为最小统计划分单位,对于“连接”的判断,一般以镇(乡)政府驻地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是否与城区(县城)连接为依据来判断。3、报表形式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反映每一基层单位(镇、乡、农场等)的情况,综合表不用填写,由基层表汇总生成,综合表包括:(1)建制镇综合表:反映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情况。(2)乡综合表:反映乡建成区基本情况。(3)镇乡级特殊区域综合表:反映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特殊区域(包括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工矿区等)建成区基本情况。(4)村庄综合表:反映全国村庄基本情况。4、填报方法村镇建设统计报表以镇(乡)级单位为最基层填报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各市(县)在布置报表时,应先和从事城建统计报表的部门协商,划定各自统计范围,注意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和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的衔接,不要重复和遗漏。105、数据处理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镇(乡)一级可填纸质报表,由市(县)一级统一用计算机软件录入基层表数据。6、报送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次年3月1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年报综合表及年报软件数据库。7、其他本部分中涉及建设系统外的指标数据,请向有关部门收集,不必另行布置报表。11(二)村镇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表期别报送单位报送日期镇综1表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综合表年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月10日前镇综2表建制镇基本情况综合表〃〃〃镇综3表建制镇供水综合表〃〃〃镇综4表建制镇燃气、供热及道路桥梁综合表〃〃〃镇综5表建制镇排水综合表〃〃〃镇综6表建制镇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综合表〃〃〃镇综7表建制镇房屋建筑综合表〃〃〃镇综8表建制镇建设投资综合表〃〃〃乡综1表乡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综合表〃〃〃乡综2表乡基本情况综合表〃〃〃乡综3表乡供水综合表〃〃〃乡综4表乡燃气、供热及道路桥梁综合表〃〃〃乡综5表乡排水综合表〃〃〃乡综6表乡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综合表〃〃〃乡综7表乡房屋建筑综合表〃〃〃乡综8表乡建设投资综合表〃〃〃特综1表镇乡级特殊区域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综合表〃〃〃特综2表镇乡级特殊区域基本情况综合表〃〃〃特综3表镇乡级特殊区域供水综合表〃〃〃特综4表镇乡级特殊区域燃气、供热及道路桥梁综合表〃〃〃特综5表镇乡级特殊区域排水综合表〃〃〃特综6表镇乡级特殊区域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综合表〃〃〃特综7表镇乡级特殊区域房屋建筑综合表〃〃〃特综8表镇乡级特殊区域建设投资综合表〃〃〃村综1表村庄基本情况综合表〃〃〃村综2表村庄市政公用公共设施综合表(一)〃〃〃村综3表村庄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表(二)〃〃〃村综4表村庄房屋建筑综合表〃〃〃村综5表村庄建设投资综合表〃〃〃12(三)村镇建设统计综合表报表表式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综合表表号:镇综1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114号20年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1日地区名称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人均日生活用水量(升)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人均道路面积(平方米)排水管道暗渠密度(公里/平方公里)污水处理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生活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率甲12345678910111213合计1.按地区分列北京天津河北┊新疆2.按城市(县)分列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7栏≥8栏,12栏≥13栏;2.1栏保留整数,其他栏保留2位小数。13建制镇基本情况综合表表号:镇综2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114号20年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1日地区名称建制镇个数(个)镇域面积(公顷)镇域户籍户数(户)镇域户籍人口(万人)镇域暂住人口(万人)建成区面积(公顷)建设用地面积(公顷)甲1234567合计1.按地区分列北京天津河北┊新疆2.按城市(县)分列续表建成区户籍户数(户)建成区户籍人口(万人)建成区暂住人口(万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设有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建制镇个数(个)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人)已编制镇总体规划的建制镇个数(个)本年村镇规划编制投入(万元)专职人员本年编制8910111213141516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2栏6栏,2栏7栏,3栏≥8栏,4栏≥9栏;2.1栏≥11栏,1栏≥14栏,12栏≥13栏,14栏≥15栏;3.1栏、3栏、8栏、11栏~15栏保留整数,其他栏保留2位小数。14建制镇供水综合表表号:镇综3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114号20年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1日地区名称集中供水的建制镇公共供水自备水源单位年供水总量(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度(公里)用水人口(万人)个数(个)占全部建制镇的比例(%)设施个数(个)综合生产能力(万立方米/日)个数(个)综合生产能力(万立方米/日)年生活用水量年生产用水量本年新增水厂甲12345678910111213合计1.按地区分列北京天津河北┊新疆2.按城市(县)分列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年月日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1栏≤镇综2表1栏,2栏=1栏/镇综2表1栏×100%,3栏≥4栏,8栏≥9栏+10栏,11栏≥12栏;2.1栏、3栏、4栏、6栏保留整数,其他栏保留2位小数。15建制镇燃气、供热及道路桥梁综合表表号:镇综4表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114号20年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1日地区名称用气人口(万人)集中供热面积(万平方米)道路长度(公里)道路面积(万平方米)桥梁座数(座)道路照明灯盏数(盏)本年新增本年更新改造本年新增本年更新改造本年新增本年更新改造本年新增甲12345678910111213合计1.按地区分列北京天津河北┊新疆2.按城市(县)分列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