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开发区统计培训讲义安徽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胡永进二00八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由安徽省统计局负责解释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二)综合定报四、主要经济指标解释五、安徽省开发区名单六、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开发区(工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填报工作的通知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我省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为我省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政策、开展开发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效益评价工作,进行开发区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本制度是安徽省统计制度,是安徽省统计局和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管理部门对全省开发区的综合要求,各级开发区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三)本制度报表分为年报和半年报。数据由开发区统计部门(统计人员)根据开发区有关部门掌握的和汇总区内企业以及区内其他有关单位的情况生成。(四)各级开发区为满足统计报表上报的要求,可根据此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内容、统计范围和要求,向区内各基层单位(企业)制发基层报表。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受表单位报送日期皖开年1表安徽省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区内所企业、单位各类开发区省、市、县统计局市统计局2月底上报皖开年2表安徽省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报区内所企业、单位各类开发区省、市、县统计局市统计局2月底上报皖开定2表安徽省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半年报区内所企业、单位各类开发区省、市、县统计局市统计局7月20日前上报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二)综合定期报表指标代码单位2008年2007年甲乙丙121、区(园)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2、区(园)已建成面积2平方公里3、总人口3人其中:农业人口4人4、企业个数5个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个数6个其中:工业企业个数7个其中:出口型企业个数8个5、全区从业人员9人其中: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人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1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2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人员13人其中:研究与开发人员14人6、当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研究与发展经费(R&D)16万元7、全区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7万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8万元8、项目建设情况----1)、当年开工项目数19个2)、当年开工项目总投资额20万元3)、当年开工项目征地总面积21亩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安徽省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200年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表号:皖开年1表制表机关:安徽省统计局文号:皖统(2006)185号有效期至:2009年6月有效期至:2009年6月指标代码单位2008年2007年截止2006年底甲乙丙123一、全区经营(销售)收入1万元-其中:区内工业销售收入2万元-其中:区内主导产业销售收入3万元-二、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4万元-其中:外资企业5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万元-三、第二产业增加值7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8万元-四、出口总额9万美元其中:外资企业10万美元五、进口总额11万美元其中:外资企业12万美元六、税收总额13万元其中:外资企业14万元内资企业15万元七、财政收入16万元其中:土地收入17万元八、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9万元九、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20----1、当年新批进区外商投资企业21个其中:当年建成投产企业22个2、新批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23万美元其中:合同外资金额24万美元3、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5万美元十、利用内资情况26----1、当年新批进区省外境内企业27个其中:当年建成投产企业28个2、合同引进省外境内资金29万元3、当年实际利用省外境内资金30万元4、当年实际利用省内资金31万元单位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安徽省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报表号:皖开年综2表制表机关:安徽省统计局文号:皖统(2006)185号200年单位名称:单位代码:四、主要经济指标解释1、区园占地面积:指报告期末经国土部门批准的可以由开发区使用的所有土地面积,包括已开发和待开发的土地面积,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具体是报告期末开发区占地面积未超过国家公告规划界限的以国家公告规划面积为准;报告期末开发区占地面积已超出国家公告规划界限的,以经所占在市、县政府批准明确由开发区负责开发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开发区因规划调整而增加或减少了土地面积,应按重新规划的面积填报。2、已建成土地面积:指开发区报告期内实际完成“三通一平”及以上的,可以进行房屋、建筑物的建设或出售的开发区面积。3、总人口:是指开发区内每年12月31日月24时的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4、农业人口:是指开发区内常住人口中依靠从事农林牧渔业维持生活的全部人口。5、企业个数:是指报告期末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在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统计登记的法人单位数。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指标代码单位本期上年同期甲乙丙12一、全区经营收入1万元其中:区内工业销售收入2万元其中:区内主导产业销售收入3万元二、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4万元其中:外资企业5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万元三、第二产业增加值7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8万元四、出口总额9万美元其中:外资企业10万美元五、进口总额11万美元其中:外资企业12万美元六、税收总额13万元其中:外资企业14万元内资企业15万元七、财政收入16万元其中:土地收入17万元八、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9万元九、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20---1、当年新批进区外商投资企业21个其中:当年建成投产企业22个2、新批外商投资项目投资总额23万美元其中:合同外资金额24万美元3、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5万美元十、利用内资情况26---1、当年新批进区省外境内企业27个其中:当年建成投产企业28个2、合同引进省外境内资金29万元3、当年实际利用省外境内资金30万元4、当年实际利用省内资金31万元单位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安徽省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半年报年上半年单位代码:单位名称:表号:皖开定2表制表机关:安徽省统计局文号:皖统(2006)185号有效期至:2010年6月6、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并经省科学技术部门认定授牌的企业。7、工业企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出口型企业:是指以生产出口产品为主的工业企业。9、从业人员:是指报告期末在开发区企业、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在岗职工:是指报告期末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末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不包括在单位承包临时性加工、运输等业务而不由本单位组织安排的人员以及实习的学生。其他从业人员:是指未作在岗职工统计,但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的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10、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是指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包括大专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生等。11、高级职称人员:是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具有其他技术职称的人员。12、中级职称人员:是指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统计师、会计师、经济师,以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具有其他技术职称的人员。13、研究与开发人员:是指报告期内调查单位中直接从事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的人员,以及院、所等从事科技行政管理、科技服务等工作为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服务,累计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10%以上的人员。14、科技活动:是指在所有科学技术领域内,即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中,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全部的、有组织的、系统的科技活动。所谓有组织的、系统的科技活动,是指在一个机构有范围之内,并列入这一机构的工作计划,由这一机构的人员有计划地进行的科技活动。目前科技活动统计包括研究与发展活动、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活动和科技服务活动。15、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是指报告期内用于科技活动的全部实际支出,包括内部支出(包括劳务费、业务费、科研管理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等)和外部支出(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的科技活动而拔给对方的科技活动经费)。16、研究与发展(R&D)经费:研究与发展是指为了增进知识,以及利用这些知识去创新的用途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工作。它具备四种基本条件:创造性、新颖性或创新、科学方法的运用和新知识的产生。它包括三种类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用于这些方面的经费即为研究与发展(R&D)经费。17、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18、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及其他工资。19、全区经营收入:指开发区内各种企业(行业)从事销售,提供劳务等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由于各行业财务上的区别,请参照各行业“利润表”中的有关指标填列。农业企业为产品销售收入;工业企业为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为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为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为商品销售收入;餐饮业企业为营业收入;金融业企业为营业收入;房地产业企业为经营收入;服务业企业为营业收入,旅游业企业为营业收入,租赁业企业为经营收入。区内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填报。20、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21、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计算工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办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22、出口总额: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各类企业出口到国外的商品总值。23、进口总额: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各类企业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总值。24、税收收入(总额):包括国税和地税。国税征收范围:(1)增值税:指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2)消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3)中央企业所得税:指中央所属企业按其利润总额征收的一种税。(4)涉外企业所得税:指涉外企业(主要指外商企业)按其利润总额征收的一种税。地税征收范围:除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征税以外所有税法规定的税种目前都由地税局征收。(1)营业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

1 / 4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