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1.综合评价表1评分项目1.1行业管理★检查时间2015年8月检查得分检查内容:1.1-1出台了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地方性法规或其他专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评分标准:省人大或省政府出台或修订了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综合性法规,或不少于3项专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满分3分。评分细则: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后,省人大出台或修订了配套的地方综合性法规,或省政府出台或修订了配套的规章或综合规范性文件,得3分;或省人大或省政府针对收费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和治超管理等专项工作分别出台或修订了专项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1类得1分,最多得3分;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针对收费公路管理、路政管理和治超管理等专项工作分别出台或修订了规范性文件,有1类得0.5分,最多得2分;不同部门出台的类似文件不可累计得分。2.本项得分0-3分,保留1位小数。检查记录:序号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1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4月1日2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10月22日3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12月29日4备注《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属于修订照片(电子)资料自评说明: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我省结合公路立法及实际工作重点,制定或修改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含会同其他厅局)在公路治超、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等方面出台了《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安徽省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查处异地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奖惩办法(试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多部公路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法规文件及佐证材料目录:1.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1年第四十二号)2.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4年第十五号)3.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年第四十八号)4.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4年第五十号)5.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15号)6.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皖政办〔2012〕56号)7.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皖政办〔2012〕29号)8.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旅游局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三线三边广告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工商广字〔2014〕10号)9.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交建管〔2014〕8号)10.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930号)11.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交建管〔2014〕129号)12.关于印发《安徽省查处异地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交运〔2015〕30号)13.关于印发《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交运〔2015〕29号)检查组组长签字:主要检查人签字: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1.综合评价表2评分项目1.1行业管理★检查时间2015年8月检查得分检查内容:1.1-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十二五”省级公路养护发展专项规划或纲要。评分标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统筹性和前瞻性,制定了“十二五”省级公路养护发展规划或纲要,满分3分。评分细则:1.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相关文件为评分依据。2.2012年底前出台了发展规划或纲要,得3分;出台时间不满足要求的,得1分;没有出台的,得0分。3.本项得分3、1、0分。检查记录:规划或纲要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安徽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皖交建管〔2012〕143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2.5.24安徽省干线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皖交规划〔2011〕355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11.12.13备注照片(电子)资料自评说明:“十一五”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开展“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1个总体规划8个专项规划,总体规划即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8个专项规划包括《安徽省干线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安徽省高速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其中,总体规划于2011年11月24日以省政府皖政〔2011〕111号文正式印发。2011年12月13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了8个专项规划。作为8个专项规划之一的《安徽省干线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是“十二五”时期安徽省干线公路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涉及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应急保障等六个方面。2011年9月14日,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发〔2011〕505号文,印发了《“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按照部发展纲要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于2012年5月24日,以皖交建管〔2012〕143号文,印发了《安徽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指导“十二五”时期安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文件及佐证材料目录:1、《安徽省“十二五”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皖交建管〔2012〕143号)2、《安徽省干线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皖交规划〔2011〕355号)检查组组长签字:主要检查人签字: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1.综合评价表3评分项目1.1行业管理★检查时间2015年8月检查得分检查内容:1.1-3针对部“十二五”重点养护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评分标准:针对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隧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路网监测应急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发展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满分3分。评分细则:1.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文件为评分依据。2.针对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路网结构改造工程、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隧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路网监测应急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发展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按数量评分,有1类得0.5分,最多得3分。3.本项得分0-3分,保留1位小数。检查记录:序号制度或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1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4.202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省公路局2011.12.30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公路局2012.12.21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2013.8.135关于印发全省公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2014.5.296关于印发普通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的通知省公路局2012.3.157关于印发安徽省干线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公路局2013.12.28照片(电子)资料8关于报送安徽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7.289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物价局2011.8.2010关于开展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2013.12.2911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市共建”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指挥部2012.12.2712关于规范市级交通投资公司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2012.10.2413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议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2010.6.3备注自评说明: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普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十二五”期间,省人民政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在公路投融资政策方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方面,我局制定了《安徽省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在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方面,我局制定了《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加强桥梁安全运行方面,省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施意见》。在隧道安全隐患治理方面,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全省公路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在路网监测应急体系建设方面,我局制定了《普通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安徽省干线公路养护应急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在收费公路清理方面,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这些意见或方案的出台对我省公路养护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检查组组长签字:主要检查人签字: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管理规范化检查评分表(普通干线公路)1.综合评价表4评分项目1.1行业管理★检查时间2015年8月检查得分检查内容:1.1-4按照“分级管理”、“事权一致”的原则管理,责任主体明确,行业管理力度大,调控能力强。评分标准:根据地方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干线公路管理按照“分级管理”、“事权一致”的原则,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行业管理力度大,调控能力强,满分3分。评分细则:1.以地方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干线公路行业管理现行规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年度目标或计划及年度考核等资料为评分依据。2.省、市(或市、区县)两级公路管理机构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计划执行情况好,认真开展年度考核与总结,行业监管有力的,得3分;管理目标、计划执行或行业监管存在1项不足的,得2分;管理目标、计划执行或行业监管存在2项不足的,得1分;管理目标、计划执行或行业监管均存在不足或主体不明确或职责不清晰的,得0分。3.本项得分3、2、1、0分。检查记录:管理目标(有/无)计划执行(好/不足)行业监管(好/不足)有好好备注:管理机构主体及职责说明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安徽省公路路政总队)职责:承担全省公路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的监督和指导,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普通公路收费管理,农村公路的行业指导。照片(电子)资料自评说明:按照“分级管理”、“事权一致”的原则管理,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工作,国省干线公路由省、市、县三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省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承担全省公路行业管理职能,市、县公路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区域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等工作。各市公路局对所辖县公路分局实施人、财和物的条条管理。2003年,省编办批准设立安徽省公路路政总队,与省公路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总队下设高速公路路政支队,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2006年,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公路路政总队)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省公路局(总队)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012年,为适应成品油价格改革新形势要求,建立有效的公路发展支出保障机制,本着人事管理与经费保障相一致、行政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安徽实施了全省公路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有力保障了公路管理经费来源。每年初,省公路局与各市公路局签订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