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水厂工作管理制度【汇编5篇】2、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水厂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篇】为维护好水厂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完善水厂管理体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水厂经济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上班时间:早班:8点——16点(2人)中班:17点——24点(2人)夜班:0点——8点(1人)1、接班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对水厂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2、若发现情况,需向交班人员报告,交接班人员双方协商后进行排除。3、值班人员需掌握好进水流程和水质变化情况,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投药剂和消毒处理。4、严禁在上班期间饮酒、酗酒。5、当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保障水厂安全和供水安全。6、当班人员要随时掌握制水流程,保证供水池水位正常。二、劳动纪律1、水厂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带小孩上班。2、水厂生产区域内非工作人员、小孩严禁入内。如果不遵守本规定,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3、加强职工劳动纪律考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班、顶班。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4、白天值班人员根据反应池的运行情况进行清洗。5、职工无故迟到、早退、带无关人员及小孩上班,每查实一次罚款3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上班时间睡觉,查实一次罚款30元,查实两次罚款60元。6、职工无故缺勤都按旷工处理,不得用请假、补休等方式代替。7、职工每月出勤率要在25天,工资与出勤率挂钩。8、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按旷工处理。9、职工因病、因事等要向领导请假,必须持有领参考资料,少熬夜!导审批假条,正常休假必须向负责人办理手续,经过批准后方能休假,未经批准的和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10、职工旷工半天至一天,停发当月工资;旷工两天待岗处理。11、按国发(1982)59号《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者,本厂有权给予除名。12、必须加强考勤制度,每月在26日将考勤表报送水厂办公室,考勤表要如实填写工作内容,如虚、假、瞒、报,经查实扣罚考勤员100元。13、要不定期抽查进行考核水厂职工劳动纪律,查实违规现象当月作出处理。14、职工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等,经查实按待岗处理。水厂工作管理制度【第二篇】为加强水厂管理,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水,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有关规定联合经营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水源管理: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水源安全。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二、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理的管理1、每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3、加强对引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引水管道运行的情况。三、水厂卫生管理1、水厂厂区(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2、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3、水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4、制水、管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参考资料,少熬夜!健康证后方能参加制水、管水工作。5、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水厂工作管理制度【第三篇】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避免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现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一、纯净水厂处罚(一)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水中长绿苔、有异物等)根据质量投诉,每出现一次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处罚:1、车间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每次罚款50元,记小过一次。2、班长、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灌装操作人员每次罚20元,记小过一次。3、接收桶、人工刷桶、封口、贴标、运输人员每人罚10元,记小过一次。(二)洗桶不干净、贴标不合格、旧标不更换、封口不合格、生产日期贴标不牢、工作环境脏乱。每人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三)穿工作服出生产车间、上班时间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工作不细心、不认真、不按规定操作每道工序者,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10元,记下过一次。(四)保管员发错和记错数量者,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五)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者,每人每次罚10——100,严重者或教育不改者和蓄意闹事者将给予除名,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六)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记小过,大过直接开除。(七)处罚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二、纯净水厂奖励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对下列人员给予奖励:(一)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罐装操作人员各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二)接收桶、刷桶、封口、运输人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三)记帐无差错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四)生产质量高,产量高,环境卫生好,员工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临时工作,记小功一次。(五)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参考资料,少熬夜!水厂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篇】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证、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第三条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证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四条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第五条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第六条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证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证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证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证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证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七条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及其它安全证作规程执行。第八条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证、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第九条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第十一条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3、带酒上岗的;4、上班期间睡觉的;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6、违反操作规程的;第十二条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偷盗水厂财物的;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第十三条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水厂工作管理制度【第五篇】一、供水原则参考资料,少熬夜!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二、水厂管理员守则1、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热爱本岗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水户服务。3、搞好工程运行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4、按时完成工程检查和维修工作。5、搞好水厂环境卫生和庭院美化。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三、水质检测制度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及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2、水质检测和监测单位委托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水质化验单)送县农饮办公室作为供水的依据。3、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进行评价。4、工程建设期间水质检测范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要分别检测。工程运行期间水质监测,要建立日常水质检测网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检测两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样。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要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水源保护及安全操作制度1、要建立有效的水质监督体系,明确供水水源保护区和管理范围。同时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参与保护水源。参考资料,少熬夜!2、水源井、陂坝、水库设专人管理,在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粪便、垃圾、废渣等,引泉可采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提取河水作为水源点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准堆放废渣、垃圾等污染水域水质的弃物。3、供水深井电泵启动前,认真检查输电线路及室内各电器件、三相电源,未发现问题时方可启动。4、深井电泵启动后,不能离岗,防止电源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