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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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篇】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一、居民身份证;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三、职称证(有职称者);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七、体检报告单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第七条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第八条工作调动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参考资料,少熬夜!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第十一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详见《福利制度》)第十二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第十三条每个员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法律赋予的权利。第十四条员工享有劳动安全与保护的权利。第十五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第十六条有参加公司组织的民主管理权利。第十七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的权利。第十八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第十九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反映的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计统督导部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权利。第二十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员工职责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二、对公司指派的工作尽责;三、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工作牌;四、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五、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六、员工应对主管指派的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参考资料,少熬夜!七、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必须尽义务保密;八、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一)员工的住址;(二)家庭状况(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三)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四)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第二十二条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三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第二十四条员工仪表仪容管理详见行政管理标准。第二十五条基本原则一、公司倡导求是、创新、团结、有为的鑫泰精神。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三、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经营活动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第二十七条兼职一、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一)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二)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三)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四)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五)、凡公司同意的兼职,所取得的报酬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公司将按上交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兼职者的报酬返给兼职者。第二十八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参考资料,少熬夜!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馈赠,否则将构成。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参考资料,少熬夜!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第三章招聘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第十三条聘用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第四章培训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参考资料,少熬夜!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第十六条具体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第五章薪酬待遇第十七条工资结构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公司审核。第十八条工资的支付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人;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5、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司承担。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2、考核原则: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逗硬考核。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优化学校的人力资源结构,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管理、使用劳务派遣行为,以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学校组织人事处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的规划、接收、使用清退等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三、学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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