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DB23建筑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用表填写说明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1.2检查时间: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工程停复工前及施工期间进行检查。1.3项目(栏)填写各项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将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附“表”的后面供监理检查,检查后应将文件归还施工单位。11项具体检查内容见本标准附录A1.4检查意见(栏)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制度健全”或“制度不建全”、“证书、标准齐全”或“证书、标准不齐全”“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文件名称或编号”。1.5结论(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通过对施工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后据检查核查情况,填写:“满足施工需要”或“不满足施工需要”。1.6如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允许开工。填写式样见附表一2、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2.1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2.2检验批表的右上方编号H××××××□□是按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统一进行编排的。H~指黑龙江省,前两位数字××是分部工程代码,第3、4数字××为子分部工程代码。第5、6位数字××为分项工程代码,第7、8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序号。由于有些分项在不同分部、子分部中出现,或有些子分部工程在不同的分部工程中出现,造成一表多号,故括号内(□□□□□□)为此表在其他分部、子分部工程中使用时填写用。2.3工程名称应填写名称的全称、与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相一致。2.4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应填写名称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2.5验收部位,应填写具体、某层×轴至×轴线之间。2.6总包项目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均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经理。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分别由本人签字。2.7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执行标准是指企业标准(或引用的推荐标准,但必须经企业认可为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有名称及编号、编制人、批准人、批准时间、执行时间。2.8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2.8.1施工单位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应按操作依据的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自行检验。2.8.2对定性项目,如原材料、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等,可填写资料份数,其他定性项目可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8.2.3对定量项目,如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点百分率项目,可直接填写检查数据,计算合格点率。超企业标准的数数字,而没有超过DB23/×××验收标准的用○圈住,对超过DB23/×××验收标准的用△圈住。2.3.9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2.9.1对定性项目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对定量项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2.9.2对不符合验收标准规定的项目,应写明原因和处理意见,待处理后再验收。2.10施工检验结果(栏),填写“检验符合标准规定”。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2.11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填写填写“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式样见附表二3.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3.1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附表三记录。3.2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具体,应和检验批表的名称一致。3.3检验批部位(栏)将检验批逐项填写,并注明部位、区段,以便检查是否有没检查到的部位3.4施工单位检验结果(栏)填写“检验符合标准×××合格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3.5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3.6施工单位检验结果(栏)填写“检验符合标准×××合格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3.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填写“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式样见附表三4.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4.1填写子分部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资料名称和份数(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4.2核查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参加核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填写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可写“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加以说明和写出处理意见。核查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结论(栏)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填写“经检验、核查符合要求”或“经检验、核查不符合要求”、并签字、加盖岗位资格章对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应写出处理意见。填写式样见附表四5.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5.1填写子分部名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安全和功能检验项和份数(栏),由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5.2核查意见(栏)和抽查意见(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抽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参加。作到及时、准确、齐全完整可写“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项目应加以说明和提出处现意见。核查(抽查)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5.3结论(栏),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填写“经检验、核查及抽查符合要求”或“经检验、核查及抽查不符合要求”,并签字加盖岗位资格章。对经检验、核查及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加以说明和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式样见附表五6.子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6.1填写子分部各称6.2参加人员(栏)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技术(质理)部门负责人,检查评价人数不少于5人。6.3项目名称(栏)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填写。6.4抽查质量状况(栏),各抽检点质量状况(好、一般、差)分别用√、○、×填写,评价记录。施工企业应先自行检查合格后交监理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核查、在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质量评价:好、一般、差。6.5质量评价(栏)6.5.1每项抽检点中无“差”(×),且好(√)点占该项总抽检查点数50%及其以上,可写“好”6.5.2每项抽检点中评为“差”(×)点的数不大于20%,且不影响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写“一般”。6.5.3对评为差的应写出处理意见。6.6综合评价(栏)6.6.1子分部工程中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评价为“好”的项数占总抽检项数的50%及以上,且无差项可填写“好”6.6.2子分部工程中,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评价为“好”的项数占总抽检项数低于50%,且无差项可填写“一般”。6.6.3对评为“差”的应写出处理意见。6.7结论(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填写: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一般、差”并签字、加盖岗位资格章。6.7.1抽检项数综合评价为“好”的项数达到50%及以上且无“差”项,结论可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6.7.2抽检的项数综合评价为“好”的项数低于50%,且无“差”项,结论可填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一般”。7.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7.1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将自行检验合格的部分内容填写好后,由项目经理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核验。7.2分项工程名称(栏),按《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统一标准DB23相关部分的分项工程,并结合工程结构类型填写相应的分项工程。7.3检验批数(栏)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7.4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根据自行检验结果填写“符合标准×××的合格规定”。7.5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分项和检验批划分合理,验收项目完整,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DB23/×××合格的规定。验收不合格应写出原因与处理意见7.6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栏)7.6.1在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根据资料的数量及完整情况填写:“经检验符合要求”。7.6.2在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资料及时、准确、齐全及完整情况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7.7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栏)7.7.1在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及功能两方面检测资料情况填写“经检验符合要求”。7.7.2在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安全和功能检查就每项检测是否有单项检则报告其结果能否达到设计要求等填写“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7.8子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记录(栏)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人员共同进行。通过现场检查,听取验收人员意见后,以总监理工程师为主、与监理工程师共同确定质量评价,填写“经现场检查评价共同确认为好”或“一般”或“差”7.9检验验收单位(栏)7.9.1检验验收单位(栏),由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检验符合标准×××合格规定”。7.9.2施工单位(栏),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检验符合标堆×××合格规定”。7.9.3勘察单位(栏),勘察单位可只签认地基基础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基坑(槽)、现场检验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相符(或不符)同意继续施工”。对现场检验与勘察报告不符时应写出处理意见。7.9.4设计单位(栏),设计单位可只签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并加盖岗位资格章。填写“施工质量符合(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同意(或不同意)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写明原因和处理意见。7.9.5监理单位(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总监应加盖执业资格章,填写“符合DB23/×××合格规定,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填写式样见附表七对“验收不合格”应提出问题和处理意见。8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8.1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将自行检验合格的部分内容填写好后,由项目经理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8.2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将自行检验合格的部分内容填写好后,由项目经理交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8.3分项数(栏),分别填写各子分部工程实际的分项数,即子分部工程验收表上的分项数。8.4施工单位检验意见(栏),施工单位根据自行检验结果,填写:“符合标准×××的合格规定”。8.5验收意见(栏),由监理工程师填写“检验××个子分部,计××个分项,符合设计及标准DB23/×××合格规定,或检验××个子分部,计××个分项工程,其中×××子分部的××分项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DB23/×××合格规定。”8.6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栏),先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交监量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核查过的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逐项检查和审查,符合要求后,对各子分部工程审查的资料逐项进行统计,填写“核查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份,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8.7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栏),先由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交监理单位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对已核查和抽查过的子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逐项检查和审查,还要对分部工程进行的安全和功能抽测项目、抽查报告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逐项进行核查验收,填写“核查抽查安全及主要功能检验资料和抽查资料××份,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8.8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栏),分部工程施工观感质量检查评价,由施工企业先自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评价。检查评价人数不少于5人。通过现场检查,在听取有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