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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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导读】这篇文档“hz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1.2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hz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对工作。2全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全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市、乡(镇)、村三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和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市人武部副部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武警hz中队中队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科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广电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气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市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武警hz中队、武警hz执勤三中队、国网hz供电公司、hz车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增设防汛会商小组和抗旱会商小组,组长分别由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防指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2.2分级应对符合一级、二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省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符合三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临汾市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符合四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市(县级)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4和附件5。跨全市行政区域的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由上一级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工作。2.3现场指挥部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设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市人武部副部长、武警hz中队中队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信保障组、人员安置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和宣传报道组等11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各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2.3.1综合组组长:市应急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职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和抢险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落实,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2抢险救援组组长:市应急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人武部、武警hz中队、武警hz执勤三中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社会救援队伍。职责:拟定抢险救援方案,调动应急力量,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指导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灾情巡查。2.3.3技术组组长: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技术组下设专家组。职责:提供水情信息和精准天气预报,指导划定危险区域,分析灾情趋势,提出抢险救援建议。2.3.4气象服务组组长: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气象局。职责:组织灾害发生地气象监测,提供精准天气预报。2.3.5通信保障组组长: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移动、联通、电信hz公司。职责:保障救援现场通信畅通。2.3.6人员安置组组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职责:设定避难场所和撤离路线,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及家属,处理其他有关善后工作。2.3.7物资供应组组长:市应急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交运局等相关部门。职责:调拨、征用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装备、车辆等。2.3.8后勤保障组组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成员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国网hz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职责:救援现场所需电力、照明、装备、油料等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和装备场地保障。2.3.9医学救护组组长:市卫体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市卫体局。职责:负责灾区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派市级医疗资源指导援助,灾害区域和人员安置点的卫生防疫。2.3.10社会稳定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交通管制、疏导,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安置点的治安维护。2.3.11宣传报道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中心。职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引导舆论。2.4应急力量防汛抗旱应急力量以市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抗旱服务队为专业力量,驻霍武警为突击力量,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为协同力量,企事业单位职工、当地群众为辅助力量。3风险防控市防指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从思想、组织、工程、预案、队伍、物资、通信等方面提早做好准备。市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辨识、监测监控、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全面调查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隐患点,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组织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4监测、预警4.1监测市气象、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运等部门要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站点,明确监测项目,主要对灾害性天气、雨水情、工情、险情、墒情、农情、灾情等进行监测预测。4.2预警4.2.1降雨预警市气象、水利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对暴雨、重要降雨过程进行预警,并将结果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强降雨时,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组织会商,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应急准备,落实应急措施。4.2.2水利工程预警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或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通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准备。4.2.3山洪灾害预警山洪灾害易发区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预警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和报讯。每个乡(镇)、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信号发送员,发现危险征兆,立即报警,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4.2.4洪水预警当河流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实测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会商,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4.2.5城市内涝预警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住建部门及时明确内涝灾害预警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做好防洪排涝准备工作。4.2.6干旱预警干旱发生后,依据作物受旱面积和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组织会商,发布相应级别的干旱预警,采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5应急处置和救援5.1信息报送洪涝灾害发生时,监测单位、巡查人员要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水利、应急管理部门(防办)报告;干旱灾害发生时,有关单位按职责及规定逐级报送信息。5.2信息处置市防办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水旱灾害趋势,研究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5.3先期处置水旱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防指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灾害符合一定条件时,由市防办主任、指挥长、总指挥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参加,分析水旱灾害趋势,提出防范重点和建议,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5.4市级响应市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水旱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防汛抗旱市级响应。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4和附件5。5.4.1四级响应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市防办主任启动四级响应,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指导协调相关工作。5.4.2三级响应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市防办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市防办主任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市防指及时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3)视情协调增派救援力量,调拨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4)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变化,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5)市防办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5.4.3二级响应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市防办主任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市防办通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灾工作,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3)市防办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增派应急力量,调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4)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交通、通信、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5)加强气象服务,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提供精准天气预报。(6)市现场指挥部协调临汾市及市(县)级媒体加强抢险救援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灾情、救援等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7)按照临汾市级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8)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汾市委、市政府及hz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5.4.4一级响应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市防指指挥长向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建议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临汾市级工作组指导意见,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临汾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5.4.5响应调整根据水旱灾情发展趋势,经市防指或市防办会商,适时调整响应等级。5.4.6响应结束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灾得到缓解,二级、一级响应由市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三级响应由市防办主任决定响应结束。6后期处置6.1调查评估市防办对水旱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分析,对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应急处置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灾害发生过程和规模、成因、人员伤亡、灾害损失及应急响应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6.2资金保障市人民政府对水旱灾害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费用予以保障。市财政局负责支付市防指组织水旱灾害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费用。6.3工作总结应急响应结束后,市防办要及时对水旱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水旱灾害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7恢复与重建恢复与重建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要做好受灾地区群众生活供给、救灾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服务、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等重建工作。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市防办应当及时归还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8附则8.1宣传、培训和演练市防办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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