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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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导读】这篇文档“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5日2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防范处置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设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市防指在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淄博黄河河务局分别设立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城市防汛3抗旱办公室、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分别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城市防汛抗旱、黄河防汛抗旱日常工作。2.1市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市防指指挥,分管应急管理、水利、城市管理的副市长及淄博军分区副司令员任常务副指挥,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淄博黄河河务局局长任副指挥,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任秘书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淄博黄河河务局、国网淄博供电公司、中国联通淄博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淄博分公司、淄博电信公司、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台、71345部队、武警淄博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国铁济南局淄博工务段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2.1.1市防指职责组织领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部署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2.1.2市防指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宣传、新闻4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发生灾情的区县和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调控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汛抗旱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争取防灾减灾救灾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做好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指令。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开展学生避险转移和水旱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和培训演练,做好校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维护工作,提前组织受威胁区、危险区师生转移并妥善安置,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有关应急产品的生产组织,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城乡供水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有关地方、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及周边道路管控疏导,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因降雨、台风等引发的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市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匹配原则,负责市5级防汛抗旱资金保障,会同防汛抗旱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救灾资金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协同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燃气和供热工程的防汛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所管理工地停工停产;指导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修复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运输保障,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保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所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抢修,维护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及时调配运力,妥善疏导滞留旅客;协调有关单位落实防汛抗旱物资及紧急避险人员运输车辆的储备、调集和运输工作,保障防汛抗旱指挥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公路畅通;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因降雨、台风等引起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指导区县做好农业抗旱和农田排涝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监督管理渔政渔港和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市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港口管理,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避风工作,组织水产抗灾和恢复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6品生产和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植物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有关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因水旱灾害等造成的农业灾情信息。市水利局负责市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协同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做好汛期安全防范、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区县文化旅游部门协助提供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调派医疗卫生救援力量支援灾区,参与救治伤员,预防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市应急局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开展洪涝灾害调查评估,市内地震的监测,及时向市防指7及有关成员单位、防洪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有关震情,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等市场秩序稳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内涉及排水防涝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城市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城市建成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和指导监督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淄博黄河河务局负责我市黄河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及黄河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防洪工程运行安全;负责组织制定全市黄河防洪预案和防凌预案,及时提供黄河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黄河防洪、防凌调度和引黄供水调度;负责主管国家常备抢险物资供应;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我市黄河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开展防洪工程应急处理和水毁工程的修复;承担黄河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协同做好黄河防汛抢险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测工作以及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市水文局负责提供水文信息,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雨情信息。国网淄博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组织做好市防指、防洪工程和设施的电力保障,做好防汛抢险、8排涝、抗旱、台风防御、救灾的电力供应,加强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应急电力供应。中国联通淄博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淄博分公司、淄博电信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保障抗洪抢险应急通信手段的畅通,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人保财险淄博市分公司负责按规定做好洪涝灾害和旱灾的灾后赔偿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台宣传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播报预警响应等信息,宣传防汛抗旱预防、避险知识等。加强广播电视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市政府联调联战机制规定,调度指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区县政府转移和救援受灾群众。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工务段负责所辖铁路设施的防洪安全和损毁铁路设施抢修。督促相关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驻淄部队负责根据汛情、旱情、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等任务。2.1.3市防指办公室职责承办市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编制《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9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2.2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区县政府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当地驻军、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设置防指办事机构。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政府(街道办)要明确承担防汛抗旱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县级防指和镇办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和机构设置的要求设立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3应急准备3.1组织准备各级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三定”规定设置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级防指要落实并公布防汛抗旱责任人。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部门、单位责任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河道重要堤防、水库、重要设施防汛责任人,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3.2工程准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划推进各10类防洪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建设,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有关区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划和部署做好黄河滩区安全建设和运用准备相关工作。3.3预案准备各级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类河道(湖泊)防御洪水方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部门防汛抗旱相关预案等各类防汛抗旱预(方)案,按有关规定报批并组织实施。3.4物资队伍准备各级防指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征用和补偿机制。市、区县政府应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1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建立完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基层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3.5转移安置准备1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组织落实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提前部署做好转移安置各项准备工作。人员转移补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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