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解读郝军2015年6月1980年以(1980)化调字第1488号文发布,1991年修订后以(1991)化劳字第247号文发布《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总共二十章445条,第七章《防火防爆》规定了动火用火作业;第十二章《施工与检修》规定了设备内作业、抽加盲板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第十七章《厂区交通》规定了断路作业。(一)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014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4年第19号公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三)国家标准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要求5动火作业6受限空间作业7盲板抽堵作业8高处作业9吊装作业10临时用电作业11动土作业12断路作业附录A(资料性附录)《安全作业证》的样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标准概况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一)标准概况本标准第4章、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6章、第7章、第8.2条、第9.2条、第10章、第11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第4章基本要求第5.2条动火作业基本要求第5.3条特殊动火作业要求第5.4条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第6章受限空间作业第7章盲板抽堵作业第8.2条高处作业要求第9.2条吊装作业要求第10章临时用电作业第11章动土作业(二)强制性说明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三)适用范围1.特殊作业specialwork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四)术语解释2.动火作业hotwork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四)术语解释3.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andexplosivearea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四)术语解释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别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举例甲<10%(体积)乙炔,环氧乙烷,氢气,合成气,硫化氢,乙烯,氰化氢,丙烯,丁烯,丁二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丙二烯,甲醛,甲醚,氯甲烷,氯乙烯,异丁烷乙≥10%(体积)一氧化碳,氨,溴甲烷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名称类别特征举例液化烃甲A15℃时的蒸汽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液化甲烷,液化天然气,液化氯甲烷,液化乙烯,液化乙烷,液化环丙烷,液化丙烯,液化丙烷,液化氯乙烯,液化异丁烷,液化石油气,二甲胺可燃液体B甲A类以外,闪点<28℃汽油,二硫化碳,石油醚,辛烷,异辛烷,苯,石脑油,原油,甲苯,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乙醚,乙醛,甲酸甲酯乙A闪点≥28℃至≤45℃丙苯,环氧氯丙烷,苯乙烯,喷气燃料,煤油,丁醇,氯苯,乙二胺,环己酮,冰醋酸,异戊醇,异丙苯B闪点>45℃至<60℃-35号轻柴油,轻柴油,环戊烷,硅酸乙酯,氯乙醇,丁醇,氯丙醇丙A闪点≥60℃至120≤℃B闪点>120℃(四)术语解释第一个概念★能量安全(热能、动能、势能、电能、风能等)一切事故源于能量的非正常释放、非正常转移能量是物质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量本身决定危险的大小源头上要控制物质能量数量和状态,以减少危险能量安全是风险管控的前提4.受限空间confinedspace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四)术语解释4.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量安全)、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控制安全)。(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第二个概念★控制安全控制安全就是通过减少或切断能量手段,有效控制能量非正常释放、转移,降低风险,确保安全的措施减少和切断能量包括对人的有效限制、隔离、疏散等物体对物体、人对物体、人对人的控制(监护人、安全监管人员)减少能量安全危险的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压力流量、温度控制停车连锁控制,报警控制,释放控制,隔离、切断控制等4.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问题:谁来教育?(动火作业负责人,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的作业单位负责人,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单位意见的签字人;三个栏目—作业人变化、作业环境变化进行再教育)(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第三个概念★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是指有效传递风险控制措施,并使风险防控措施能够有效到位的一种上下关系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员工熟练掌握——履责能力票证书签发必须现场确认,本人签字现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教育)生产操作与灾害施救的通讯联络等4.3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f)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4.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4.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4.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注:职业禁忌证依据GBZ/T157-2009。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并交代清作业情况)。(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第四个概念★行为安全遵守:遵守工艺纪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纪律不违章: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4.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参见附录A和附录B。(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4.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生产单位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4.8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一)作业前、作业中与作业后(第4章基本要求,强制性)从能量安全、控制安全、信息安全、行为安全“四个安全”的角度出发,记忆、理解、运用《规范》。能量安全控制安全信息安全行为安全事故(结果)=危险(固有)*(关系)风险(概率)危险—能量安全的大小风险—控制安全的水平*—信息安全的传递事故—行为安全的结果能量安全是本质—物质决定意识,安全生产从能量出发研究危险性。控制安全是手段—物质+意识双向物质为主,降低风险概率,实现可接受。信息安全是保障—意识+物质双向意识为主,措施到位做实。行为安全是根本—意识反作用,不可能变为可能。“一切事故皆可预防”。安全生产反映出意识与物质的关系从“四个安全”出发把握八个特殊作业安全的关键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能量安全√√√√√√√√控制安全√√√√√√√√信息安全√√√√√√√√行为安全√√√√√√√√5.1作业分级(非强制性,为什么?)5.1.1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5.1.2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5.1.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5.1.4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二)动火作业项目特级动火作业区域一级动火作业区域二级动火作业区域分级标准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二)动火作业序号单位特级动火作业区域一级动火作业区域二级动火作业区域1气化分厂运行的气化装置、酚氨回收装置、煤气水分离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