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多篇精选范例参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1为贯彻省、市文旅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春节旅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旅游接待的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秩序、畅通的交通和优质的服务,实现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工作“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确保游客在泰宁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鼠年新春,制定本方案。一、成立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工作指挥部负责根据景区接待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县的要求,决定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的启动时间,做好总协调调度;指挥部下设两个团组5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本方案工作,指挥部成员、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小组、团组、指挥部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二、景区接待、游览服务团组预案(总负责:叶德松)(一)金湖、猫儿山、泰宁展示中心景区值班组长:叶德松副组长:杨雄成员:卢阳钦廖世静丁吉辉陈慧华杨小斌罗丽梅工作职责: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协助做好临时停车场、金湖游客中心候船室、售票窗口、游船码头和甘露寺、陆地一线天等重点地段的秩序维持和游客疏导工作。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二)上清溪、状元岩、九龙潭、明清园景区值班组长:陈宁璋副组长:廖胜顺成员:黄兴学范晓龙林银山邹健斌肖盈华梁瑞兰工作职责: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2.督促协调景区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保障旅游服务质量。3.协助做好景区旅游秩序和游客疏导。尤其是要督促畅通工程、长兴服务区管理措施落实,协助协调秩序维持。4.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尤其要督促落实上清溪旅游公路行车和竹筏营运安全措施落实。5.督促景区做好环境保洁工作。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三)寨下大峡谷、李家岩景区值班组长:曾凡人副组长:林志军成员:江立新江传贵李星文余菲余丽琴潘巧梅工作职责:1.督促景区做好节前旅游接待各项准备工作。2.督促景区做好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旅游服务质量保障。3.督促景区落实旅游安全措施。4.协助景区维持好停车及游览秩序。5.督促做好景区环境保洁工作。6.协调各涉旅职能部门到岗值勤。三、宣传营销、统计预报、后勤接待团组方案(总负责:戴瑞阳)(一)宣传营销组长:戴瑞阳副组长:肖求文成员:严晨星于淼张绍炜陈继早江茂洪廖吉凤肖群冯丽娟邓爱云工作职责:1.负责假日以泰宁古城灯街、泰宁旅游为题材的新媒体、自媒体旅游攻略等资讯发布,舆情监测工作。2.古城景区设置旅游咨询服务点,印制和发放旅游服务指南宣传单,发布旅游资讯和引导资讯,火车站由古城公司、旅游集散中心做好咨询服务。3.做好假日旅游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做好网络游客数据分析。4.做好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分析,于正月初六下午交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小组。(二)综合协调与统计信息报送组长:戴瑞阳副组长:黄兴学戴先安邹美容成员:詹碧霞付刘娘罗滨杰梁仙娥冯清根李树仁工作职责:1.负责做好假日旅游工作会议、县领导督查调研工作。2.安排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见附件:20xx年“春节”假日旅委会机关值班安排表)3.协调做好景区值班人员工作车辆平台租车手续办理。4.做好公务接待与协调对接工作。5.做好假日旅游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高速公路收费站车辆流量、火车站客流量,宾馆住宿情况、汇总假日旅游相关分析报告、数据。春节假日旅游接待总结应于正月初七报县委、县政府。6.按照国家、省、市文旅部门的要求,做好假日旅游数据、信息的直报和预报工作。景区春节接待工作方案2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保障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四、强化自身监管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二)党群办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三)综合办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四)派出所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五)文化服务站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六)民生服务办负责对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涉旅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规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七)市场监管分局1.负责牵头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诱导游客高价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业贿赂、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负责对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馆及旅游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提升。3.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涉旅的投诉举报,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4.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5.负责加强对全街道宾馆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6.负责检查景区(点)门票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7.负责检查景区(点)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景区周边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及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查处违法行为。8.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八)综合执法协调办1.负责牵头整治尾随兜售、诱骗游客照相等违法违规行为。2.负责依法对辖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各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3.负责整治非法运营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三轮车、野的、野摩”。负责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