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最新4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参考资料,少熬夜!卫生管理制度最新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卫生管理制度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篇】1、宿舍内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室内清洁、整齐。2、宿舍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泼污水。3、在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每间宿舍内有一盛烟头的消防小水桶,地上不准有烟头。4、宿舍内必须设置储物柜、碗柜,鞋柜。5、每间宿舍不准超过8人,床头挂床头卡,内容填写完整。6、宿舍内不准家属及外人留宿。7、要搞好个人卫生,被褥叠放整齐,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8、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卸和改动,如有损坏进行罚款处理。9、宿舍不得存放生产工具等非生活用品。卫生管理制度【第二篇】一、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1、本单位的法人代表为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食品卫生由专(兼)职人员负责;2、制定各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3、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4、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并有记录及处理结果;5、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6、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7、接受和积极配合卫生监督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二、采购员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2、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3、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4、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并作好记参考资料,少熬夜!录。三、库房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保持食品仓库通风、干燥;2、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3、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放;4、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5、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四、粗加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加工食品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不加工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2、蔬菜类、畜禽肉类和水产品类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进行消毒;3、易腐败食品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者冷藏;4、食品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根据性质分类存放;5、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且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和容器分开使用。五、冷菜间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冷菜间内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空气消毒、洗手消毒、独立冷藏设施,确保冷菜间内的温度不高于25℃;2、操作人员进入冷菜间前更换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清洗、消毒,工作时戴口罩;3、加工前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不加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供加工冷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不得带入冷菜间;5、不在冷菜间内从事与冷菜加工无关的活动;6、每餐加工冷菜之前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紫外线灯在无人时开启不少于30分钟;7、加工冷菜的工具和容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六、裱花面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进入面点间前更换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清洗、消毒;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不加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3、面点间内设有专用空气消毒、洗手消毒、冷藏设施;4、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点心,应在冷柜里限期存放。参考资料,少熬夜!七、餐饮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1、餐具用完后应及时清洗,定位存放,餐具清洗人员应掌握消毒液的配制等食品卫生知识;2、餐具清洗消毒应按照刮、冲、消毒、清洗、保洁的顺序;3、消毒后的餐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并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4、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期测定有效消毒浓度;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存放其他物品。八、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厅内要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环境整洁,设有足够、符合卫生要求的小餐饮具存放柜。2、服务员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顾客的餐具。3、工作结束,要做好台面、调料、桌椅及地面的清扫,整理工作。卫生管理制度【第三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二、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重三类建设项目。(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参考资料,少熬夜!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六、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三)用人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四)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七、建n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八、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九、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十、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十一、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在参考资料,少熬夜!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五)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六)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十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十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十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十五、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十六、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用人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十七、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参考资料,少熬夜!十八、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二)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三)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五)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七)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八)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十九、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七)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八)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九)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二十、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参考资料,少熬夜!印件);(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五)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六)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二十一、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二十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卫生的管理制度【第四篇】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二、凡患

1 / 1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