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应急预案【导读】这篇文档“公卫应急预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公卫生应急预案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为完善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群专结合,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二、应急范围本乡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公共卫生影响,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1、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可疑或预警病例。2、发现本乡从未发生或发生石家庄市近3年从未报告易于传播、爆发流行的传染病。3、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5例及以上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疟疾、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4、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10例及以上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5、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6、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0例及以上流感病例。7、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局部发生暴发流行,或非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群体性危害。8、二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病症较罕见、病情较重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9、预防接种、服药出现疑似异常反应3例或疑似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1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12、短期同源医源性感染3例及以上。13、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危害。14、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或导致卫生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众健康明显危害。15、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16、县卫生局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7、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18、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三、监测与报告1、监测乡卫生院作为乡级医疗服务与卫生防疫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疫情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针对性的门诊监测。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2、报告乡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乡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乡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3、通报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走访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四、应急准备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波及本乡,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1、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2、组织好本乡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五、应急反应1、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乡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调度本乡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乡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3)本乡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4)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乡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5)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基层组织使用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7)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乡人民政府可成立和启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卫生院、派出所、驻乡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乡政府。乡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3)根据实际需要,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村(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居)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4)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3、乡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是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9)指导村(居)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4、村(居)卫生室、个体诊所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5、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6、工商所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7、畜牧兽医站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加强动物防疫,及时通报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应急处置措施。8、乡武装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疏散群众、转运病人、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9、其他相关机构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乡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乡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六、应急反应的终止与善后1、应急终止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终止决定,确定本乡应急反应的终止。2、应急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