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案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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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案例)(实用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案例)(实用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1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助推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全县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应届考上公立二本以上院校(不含提前录取的二本以下院校;军校、委培等免费生不在此次申请救助范围之内)的学生。主要类型如下: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等困难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镇、街道、企业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子女(需提供其重大支出费用证明或特别困难证明);4、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不能重复上报,一旦发现不予救助)。二、申报程序1、困难职工本人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接到申请后,进行核实,如属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金秋助学申请表》(附件1)、《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附件2);3、按《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困难证明;(3)家庭就业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4)若申请人为农民工或非公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5)全家户口本复印件;(6)申请人本人工商银行帐号;参考资料,少熬夜!(7)大学录取通知书;(8)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准考证》,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镇、街道、系统工会复审把关并盖章,上报县总工会;4、所在单位、镇、街道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并且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审批。三、活动时间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10至8月10日,为宣传、申报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为调查、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集中发放助学资金阶段。发放仪式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工作要求1、加大宣传,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积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争取党政的支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支持,形成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助学资金保障,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员干部与特困职工家庭结对帮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社会各界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的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2、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各基层工会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县总工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基层工会上报情况并入户核实后,在《今日睢宁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救助。3、认真审核,及时上报。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相关资料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总工会一楼服务大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2一.赏明月寄深情活动目的: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秋节为契机,以“美好传统文化,多彩民俗风情”为主题,让学生知道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是中国人的传统佳节;为什么叫中秋节;我国民间的传说、民间庆祝方式;了解民族的风俗。传承民族的文化,弘扬民族的精神。二、赏明月寄深情活动内容:1.校内活动:(1)宣传。参考资料,少熬夜!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以“中秋月寄深情”为主题进行演讲,宣传。(2)主题队会。周二以班队的形式进行以班为单位的主题演讲比赛(结合推谱周的活动),并推选出优秀者,学校予以表彰。(3)创意抒情。在校内设一面“寄情”墙,学生可以把对同学、亲人、老师、长辈想说想表达的情义写纸上并贴在墙上。(4)撰写美文。以“美好传统节日,多彩民俗风情”为主题写文章,可以是观察日记,节日游记,阅读体验,精彩创意等。各班将写得好的作文向〈小学生导刊〉投稿。2.校外活动:延续“快乐体验”志愿者活动——分成多个少先队小组,由老师带领,向社区的孤寡老人和贫困者送月饼,送温暖。三.赏明月寄深情活动时间:20xx年9月8日——9月15日资助对象3参加2015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二)父母双亡的孤儿。(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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