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xx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章保密监督检查第二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应填写《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第三条保密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对研发部、保密办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第四条军品开发办公室、保密文档档案室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保密要害部位进行保密自查。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组织公司的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公司总经理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第七条保密办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第八条其余保密监督检查状况,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第三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第十条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一条专职保密员负责表格的发放和保密工作文档的保存。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领导职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第十三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参考资料,少熬夜!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条例3为了加强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全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实验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责任人担任责任区内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验中心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二、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立即拆除,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参考资料,少熬夜!三、实验室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要醒目,易于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四、贵重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要定期保养,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防尘措施。五、实验室环境要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地面应无纸屑和香烟头等垃圾、无积水,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及开关上应无积灰与蛛网。六、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七、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八、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满足实验要求。九、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严禁隐瞒虚报事故。十、实验中心将每月检查两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安全检查制度4第一条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依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计划,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第三条各级食安委领导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实施。第四条县(市)、区级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县(市)、区食安委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协助对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应确保在村民组(居住小区)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或助理检查员。具体情况由各级食品安全委确定。第五条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由市食安委统一制作聘书,统一编号。聘书标注检查区域及检查工作范围。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六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关心食品安全工作;(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专业和法律知识;(四)经过食品安全检查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关心食品安全工作;(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三)经过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第七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内容由市食安办统一确定,各县(市)、区分别落实。聘任人员的管理采取“谁聘任,谁负责”的原则,聘任人员的有关情况要向上级食品安全办备案。第八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权利:(一)接受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二)正常工作检查活动和人身安全应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和侵犯;(三)受到表彰或奖励。第九条各级食安办定期对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建议原聘任机关解聘:(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二)不接受指定的业务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三)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第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分为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检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检查两部分。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检查内容:(一)按照《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检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二)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三)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四)各级食品安全委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检查内容:(一)本区域落实《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情况;(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三)区域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方式和相关渠道设置落实情况;(四)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了解;(五)各级食安委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一)明查时,应出示聘书,进行检查告知,检查内容要参考资料,少熬夜!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食安办。(二)暗访时,暗访的检查内容要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食安办。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也可以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走访管理相对人和业务测试等各种方式了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第十二条各级食安办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结果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安办,并在区域内予以通报。各级食安委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一个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标。第十三条各级食安办应将本制度告知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