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TJ(YB)J071001-2006仪表厂安全技术规程天脊集团TIANJIGROUP二OO六年六月2仪表厂安全技术规程文件编号:Q/TJ(YB)J071001-2006起草单位:仪表厂归口部门:环安部批准人:畅学华发布实施:2006年6月1日受控状态:受控受控号:3目录1总则2安全生产基本要求2.1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2安全设施2.3安全作业票证管理2.4防火防爆管理2.5工业卫生管理2.6检查与隐患消除2.7生产运行管理2.8生产设备维护管理2.9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要求2.10其它3安全技术规程3.1仪表类维护、维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2空调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3DCS控制系统维护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3.4机床等加工机械3.5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程3.6计量设备使用、维护作业安全技术规程4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4.1一般要求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4.3消防设施4.4动火安全技术规定5防尘防毒安全技术规程5.1一般要求5.2防护措施5.3监测5.4.体检与职业病预防5.5抢救、急救和救援46放射防护安全技术规程7噪声控制安全技术规程5仪表厂安全技术规程1.总则1.1为了加强天脊集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全体职工和在厂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生产设施和环境条件良好,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生产和作业顺利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山西省、长治市等地方法规、天脊集团的各类制度、标准,结合各项作业和工种实际而制定。1.3本规程总则和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两部分,是通用的、共性的安全基本内容,要求所有单位和人员都要遵守,在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规程中如无特殊要求不再重复。1.4组织进行本规程中没有包括的作业项目作业时,单位要编写作业方案,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所在厂安全管理部门审查,主管厂长批准,并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1.5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需要。注意收集对本规程的意见和建议,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完善本规程。1.6本规程中的规定如有同国家、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定为准。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环保安全部。1.7本规程适用于天脊集团内所有单位。2.安全生产基本要求2.1.安全管理基本原则2.1.1安全生产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安全生产为原则。2.1.2每个单位的生产指挥系统必须建立健全。2.1.3各单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事故隐患,认真组织研究,制6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相关人员限期解决。2.1.4各级领导干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1.5各级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工艺,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天脊集团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坚守岗位,精心操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禁止脱岗,串岗,睡岗和做与岗位操作无关的事。2.1.6所有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单纯考虑产量而忽视安全生产。2.1.7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搞好员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必须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防和防护器材)。2.1.8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方能凭《安全作业证》和《岗位合格证》独立上岗操作;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工(司机、司索)、压力容器、电梯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水质分析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1.9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作业;违章作业,任何人都有权制止。2.1.10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调度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直至安全部门同意撤除为止。2.1.1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情况按照各类应急预案组织进行处理。2.2.安全设施2.2.1生产装置的安全附件及安全罩、安全报警设施、防护栏杆等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严禁擅自拆除、损坏、移动或停用安全设施。2.2.2地坑、窨井、地沟、吊装孔、预留孔、绞龙盖板及生产现场的安全围栏、盖板等必须齐全可靠,如因工作需要而移动,必须办理《活动楼板拆除工作票》等相关票证,落实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确保牢固可靠。2.2.3必须及时做好防暑,防冻、防风,防汛,防雷等季节性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自然灾害,确保安全生产。2.2.4各种可燃气体压缩机的电机,电刷箱、仪表柜、可控硅开关箱7等,必须先通风正常,才能开车。2.2.5电气设备的接地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电气设备必须防潮。严禁将水喷洒到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2.3.安全作业票证管理2.3.1动火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电气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票证填写要齐全,审批人,必须审查票证中的各项内容,确认、核实各项分析数据和安全措施。2.3.2保持票证的严肃性,不得涂改。票证要专证专用,不得代用。2.3.3严禁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2.3.4票证审批后,作业执行人,必须按票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要求进行作业。2.3.5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使用后的票证交回车间,不得撕毁。2.3.6票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票证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票证的保存时间为一年。2.4、防火防爆管理2.4.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2.4.2生产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必须加强检查和维护,确保绝缘良好。2.4.3现场已停用的电线应及时拆除或作妥善处理。临时用电线应由电工架设,用毕及时拆除。2.4.4各生产装置区、库区要配备适用、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要落实到人。2.4.5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天脊集团《厂区动火作业安全标准》。2.5、工业卫生管理2.5.1定期对环境和尘毒岗位的毒物,粉尘浓度进行监测,所测数据予以公布。尘毒浓度及“三废”排放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2.5.2分析化验室及配电室等生产场所内,不得用餐或吃其它食物,以免食物被药品、试剂等沾污或食物渣掉落室内,引来老鼠等小动物,8影响生产。2.5.3凡有各种酸,碱等强腐蚀性物料的岗位;应设有事故处理的水源、冲洗设施(洗眼器)或备有一定数量的急救药物。2.6.检查与隐患消除2.6.1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系统有异常时要及时汇报和处理。发现的隐患和缺陷应及时消除、及时报告、认真记录,交班班时要交接清楚。2.6.2对重大的隐患和缺陷,单位领导必须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制订解决方案,并责成专人落实解决。在重大的隐患或缺陷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否则,员工有权拒绝操作。2.7.生产运行管理2.7.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2.7.2各项工艺指标不得擅自更改,更不能私自在系统上进行试验性的操作。2.7.3工艺指标的更改,新技术的应用,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天脊集团总工程师批准,并存档备案。2.7.4开停车时,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开停车方案,各级领导坚守岗位,并认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才能开停车。2.7.5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停车后,操作人员要详细说明所遇到的紧急情况,待隐患消除后,方能开车。2.7.6所有设备、管道禁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各种工艺设备,机电设备、开关,仪表及阀门等,要按顺序统一编号,严防盲目操作或违章蛮干。2.7.7各种设备,管道及阀门的漆色应符合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油漆规定。2.7.8新装置试车、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必须制订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应的制度。2.7.9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要投产的装置应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三同时”管理规定要求,不符合安全规程、防火规范、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准试车或投产。2.8.生产设备维护管理2.8.1生产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及一切生产设施,必须定9期进行维修,保证其可靠性、坚固性,不可带病运行。2.8.2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修,使之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消除。2.8.3禁止用水冲洗带电的设备和线路。2.8.4禁止用棉纱、抹布擦拭转动和带电的设备。2.8.5为防止突然停电,停水、停汽而造成事故,各岗位均应有紧急停车处理的具体措施。2.9.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要求2.9.1检修前的安全技术要求2.9.1.1设备检修前严格按《天脊集团厂区安全作业标准》要求办理所有相关的安全作业票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落实作业项目安全措施。2.9.1.2检修前必须落实各项安全准备工作,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所需防护用品、用具准备情况等。2.9.1.3检修前必须向车间、班组、个人做好各项交底工作,参加检修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2.9.1.4生产系统的单位必须对交出检修的设备进行各项安全处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对检修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监护。2.5.1.5所有检修单位的人员必须遵守生产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双方单位的管理,正确穿戴适合具体作业的劳动保护用品。2.9.1.6检修前必须把所用备件、材料、工器具运到现场,并按规定摆放和安装使用。2.9.2.检修中的安全要求2.9.2.1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任务书》及《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作业,实行科学、文明检修。2.9.2.2未经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或主管单位同意,检修单位不得对设备的原设计、制造、安装要求做变动或更改。2.9.2.3检修作业人员分工、协作应合理、有序,时刻注意安全,质量,谨记“三不伤害”,禁止用生拉、硬铲、拖、打、烤、割等野蛮方式施工,做到规范、文明检修,防止击伤、挤伤等伤害事故发生。2.9.2.4加强检修现场管理,非检修人员不应进入现场或乱动检修设备、工器具。2.9.2.5润滑油脂、新备件、拆洗后的零部件、拆开的精密设备,10做到摆放整齐“三不见天”。2.9.2.6设备的零部件清洗下的油污,严禁抛洒在地面,应用专用桶回收,随时清理现场油污杂物。2.9.2.7正确使用检修工具,严禁不合理的撬、打、铲、咬、割。2.9.2.8使用的工具一定要符合标准要求,严禁乱用和超负荷使用。2.9.2.9合理使用各种测量检查仪器,积极采用先进的专用工具。2.9.2.10检修中必须保护好防腐层、机架、管线、门窗、皮带、建构筑物等,严禁乱打、乱压、乱开孔和额外增加负荷。2.9.2.11检修现场要做到当班施工当班清。2.9.2.12检修作业中发现突发或未预料到的情况应及时汇报。2.9.2.13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均需按相应要求执行,严禁用厂区管道、管道架、电杆或机电设备做起重吊装锚点。2.9.2.14交叉作业,高处作业要使用工具袋,放置的零部件等要安放可靠,以免坠物伤人,严禁从空中抛投器具和物料。2.9.2.15起重作业危险区域都应挂上警示牌或栏杆、警示带,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许外人进入工作区域。2.9.3检修结束的安全技术要求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