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实测表(组织管理)受评学校:河源市第三小学评估指标及要素分值记录自评得分市评得分A组织管理20A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有力,机构健全,人员落实52A1.1学校领导有较高的语言文字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1.学校领导具有科学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和发展观,并用于指导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1分2.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妥善处理校园语言文字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把握上的偏颇,1分2A1.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机构网络发挥作用1.设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专职或兼职行政人员,职责明确、考核落实,1分2.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校内各部门、深入各教学班并充分发挥作用,1分3.各部门、各教学班积极主动开展工作,1分33A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措施得力52A2.1按照国家、省和所在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开展工作1.每学期召开班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1分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有专项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总结,1分2A2.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形成体系,程序规范1.有对校园用语用字进行监督、监测以及督促整改的制度,有关记录完整,1分2.有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总结表彰制度,1分3.创建示范校期间(2年)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分门别类妥善保存,1分33A3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管理常规分值记录自评得分市评得分10A3.1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内容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有明确要求,1分;有推进措施,1分22A3.2将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化纳入教学管理常规1.对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使用普通话,在板书、课件、作业批改中写规范字有明确要求,有检查落实措施,并作为教师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1分2.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察指标之一,并积极落实,1分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等用语用字以及汉语拼音使用的审核、把关,1分33A3.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师资管理要求1.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并积极落实,1分2.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继续教育、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1分3.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1分33A3.4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管理要求1.将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并检查落实,1分2.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各类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基本条件,1分22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实测表(教育教学)受评学校:河源市第三小学B3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渗透进各科教学分值记录自评得分市评得分5B3.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学校素质教育实施体系中有关于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要求,2分22B3.2日常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1.学校教学管理中对“各科教学都应注重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出明确要求和实施重点,1分2.各学科教师普遍树立在日常教学中适时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的意识,有相关教育实例,1分22B3.3学校教学管理中正确处理好语文教学与其他各科教学的关系教学管理中正确把握语文教学内部及其与其他各科教学的关系,有相关资料或论文,1分11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实测表(校园用语用字环境)受评学校:河源市第三小学C2.1教学用字规范教师板书、作业批改、试卷、自编教材、教辅读物、教学软件等用字规范,2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每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22C2.2工作用字规范公文、公章、通知、告示、自办刊物等用字规范,2分;有不规范现象,每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22C2.3标语用字规范1.校牌用字符合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评为示范校;2.各类标志、指示牌用字规范,1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每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11C2.4宣传用字规范1.校风、校训用字符合规范要求,1分;不符合规范要求,0分;2.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宣传用字规范,1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每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22评估指标及要素分值记录自评得分市评得分C校园用语用字环境15C1用语规范83C1.1教学用语规范各学科教师在教学中用语规范,3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不得评为示范校3C1.2宣传用语规范学校广播、电视播音、告示、演出用语规范,2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22C1.3集体活动用语规范班会、党团活动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13C1.4学校工作用语规范1.教师教育学生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2.校会、大型活动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2C2用字规范7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实测表(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受评学校:河源市第三小学评估指标及要素分值记录自评得分市评得分D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20D1教师具有较强的规范意识和能力105D1.1干部、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具有规范运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能力干部、教师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具有规范运用汉字的能力,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5分。测查总体合格率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5D1.2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1.教师普通话水平100%达到省规定的等级;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100%,4分,95%3分;依此类推。有1人不达省规定等级,不得评为示范校;2.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100%不低于三级乙等,其中达三级甲等及以上:100%,1分;90%0.5分;90%以下,0分。有1人不达省规定等级,不得评为示范校5D1扣1分(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95%3分。)4D2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105D2.1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能正确辨别、书写规范汉字,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能正确辨别、书写规范汉字,并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5分。测查总体合格率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5D2.2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相当于二级乙等及以上),5分。测查总体合格率每下降10%扣1分,扣完为止55广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实测表(教科研工作、加分项目)受评学校:河源市第三小学评估指标及要素分值记录自评得分市评得分E教科研工作10E1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开展关于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式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有1个,3分;2个及以上,5分5E1扣2分。(每学年有1个,3分)3E2积极探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鼓励干部教师积极探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干部教师发表有关论文,每学期有1篇,3分;2篇以上,5分5E2扣2分(每学期有1篇,3分)3F加分项目101、F1扣2分2、F2扣2分6F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明显结合本校办学和学科实际,创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或语言学科研成果显著,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5F2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奖1.师生个人获市级及以上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人次,加1分;获区(县)级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人次,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2.集体获市级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次,加2分;获区(县)级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奖项的,有1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3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