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山东建院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工程开工准备阶段必备的资料一、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土地使用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4、施工图纸及图纸审查意见5、消防审核意见书6、施工招标文件及投标书7、施工许可证8、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合同二、监理单位应准备的资料:(前9项应盖单位公章)1、监理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监理中标通知书3、监理合同4、监理人员(含安全员)执业资格证5、监理机构任命书6、总监代表授权书7、监理组织机构图8、上墙图牌9、第一号通知单10、监理规划11、监理实施细则(分专业编写:土建、电气、暖通、给排水、节能、安全)12、监理交底(含安全文明交底)13、旁站监理方案14、见证取样制度三、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质量监督报监书(人防工程质监委托)2、安全报监书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3、施工中标通知书4、施工合同5、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6、安全生产许可证7、劳务资质证书8、管理人员(含安全监管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9、施工进度计划10、开工报告11、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表12、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13、专项施工方案(建质[2009]87号文件)13.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3.1.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13.1.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13.1.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13.1.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13.1.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13.1.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3.1.7其它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3.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经专家论证)13.2.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3.2.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以上。13.2.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13.2.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13.2.5拆除、爆破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13.2.6其它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3.3方案的编制与审批13.3.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13.3.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13.3.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人员中至少2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按照规定须专家论证的,审核人员中至少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13.3.4工程监理单位应组织本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批。13.3.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13.4方案的专家论证13.4.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论证审查,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科研、大专院校和工程咨询等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13.4.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方案编制单位和论证组织单位的人员不得超过半数。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3.4.2.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2.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13.4.2.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2.4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13.4.3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与会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13.4.3.1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实行专业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应人员;13.4.3.2方案编制人员;13.4.3.3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4.4专家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数学模型、验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后,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注明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专家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13.4.5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方案编制单位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13.5方案的实施13.5.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擅自修改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因设计、结构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订的,应重新履行审核、审批程序。13.5.2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13.5.3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要予以制止。13.5.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13.5.5工程监理单位应将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需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和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实施旁站监理。13.5.6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理;对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13.5.7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13.5.8各级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安全监督重点,发现不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论证、审批和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工程施工阶段必备的资料一、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工程验线记录2、设计变更二、监理单位应编写的资料:1、监理日志1.1监理日志的记录内容:1.1.1天气情况;1.1.2施工情况:当天的施工部位,内容、各工种施工人数、施工机具(种类、台数)使用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1.1.3各方要求:简述当日受到的业主指示,设计变更文件及施工方的要求,并写明要求人、时间、地点及内容。1.1.4监理工作内容:1.1.4.1针对各方要求及变更逐一说明监理是如何落实处理的。1.1.4.2各专业主要监理工作及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监理措施及监理意见,并说明情况及结果。1.1.4.3当日签发的监理指令:如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联系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材料及试件的试验委托及试验报告单。1.1.5其他: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受到和执行时间;施工单位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停水、停电、停工;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过程及影响等。2、安全检查记录(每周一次)3、工程例会纪要(每周一次)4、监理月报5、监理通知单(必须要有回复,且回复应签署监理复查意见)6、监理旁站记录6.1应记载的内容6.1.1施工情况应记录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监理必备资料和常用表格(使用说明)材料、人员、完成的工程数量、施工过程进行的测量(测试)及留置的砼试块等。6.1.2监理情况应记录旁站人员对施工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6.1.3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6.1.4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6.2需要旁站的工程项目和施工过程6.2.1地基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桩基工程,混凝土灌注桩浇筑,施工缝、沉降缝、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承载力检测、地下防水工程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部位。6.2.2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预应力张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