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合同规章制度【范例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合同规章制度【范例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合同规章制度【第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等,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款。一、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二、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此岗位的“职位说明书”。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该岗位全部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第五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日。第六条:职员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执行。第七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劳动法》规定同等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乙方在无甲方的安排下随意加班时,甲方不支付加班费。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与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四、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第九条: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工资水平在岗位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第十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必须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参考资料,少熬夜!(2)乙方是未参加生育保险女工的,规定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基本工资;乙方是参加生育保险者,执行标准及方法按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4)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第十三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按此规定执行,甲方可以不予以发放乙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第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4)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本合同终止。六、特别约定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为。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支付方式为。若乙方违反第十九条或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七、劳动成果的归属:第二十一条: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甲方享有;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或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文字、图形等作品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奖励。八、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三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第二十四条: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五条:如不服仲裁裁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2、本合同以公司的公司管理规则、人事考核规定、奖罚规定、值班规定、工资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和出差规定等作为附件,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合同规章制度【第二篇】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第三条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参考资料,少熬夜!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一)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二)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三)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第七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第八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第九条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第十条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第十二条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第十三条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第十四条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第三章合同的公证或鉴证第十五条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参考资料,少熬夜!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第十六条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七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第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第二十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二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第二十三条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第二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第二十五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第二十六条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其他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八条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第二十九条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第三十条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七章责任第三十一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第三十二条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第三十五条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第三十六条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三十七条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