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通用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最新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通用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最新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节考勤管理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最新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第十五条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最新员工考勤考核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第二章考勤登记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第十六条月休假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第十七条公假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一、因公负伤;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第十八条年休假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第十九条病假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第二十条事假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二条丧假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三条产假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怀孕7个月以上75天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四条护理假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第七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按出勤处理。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