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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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通用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通用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第一篇】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第二篇】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第三篇】纪律处分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类别:警告(扣绩效分2分)、记小过(扣绩效分5分)、记大过(扣绩效分10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第一条警告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故者;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第二条记小过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4、虚报考勤者;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16、消极怠工者;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第三条记大过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第四条解除劳动关系(辞退)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7)被刑事处罚;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11)盗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1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两次(含两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13)故意损坏机器、设备、产品,浪费原料等;1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如盗窍、出卖公司技术图纸(资料)、客户资料、采购资料〕14)聚众结伙,参与罢工,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15)酗酒滋事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17)仿冒他人签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18)组织、领导、煽动闹事或罢工者;19)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20)更改报表、公文、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21)藏匿、吸食毒品者;22)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5、违反《劳动法》第25条(三)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三)所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1)不按作业指引(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如: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2)为谋取不当得利,弄虚作假作假、涂改、伪造单据(发票)或原始记录者;3)因工作监督、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者;4)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6)贪污受贿、挪用、亏空公款者;7)其它应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8)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9)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10)盗用公司印章者;11)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12)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条附件1、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小过一次扣除50元、大过一次扣除100元;2、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3、记大过达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辞退。员工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第四篇】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十、考勤:(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4)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5)。上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睡觉、做个人私事,违者扣罚10元/次;十一、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十二、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2.不服从上级管理,与客户争吵3次/月;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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