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管理从严、确保安全”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厂规、厂纪,按照“权责分明、科学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职责体系,现予印发,望全体保卫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第二章职能职责体系一、安全保卫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每位职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二、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成立由总经理为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任、保卫部长与各职能部室、事业部(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保卫组织工作。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措施,进行监察与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二)负责对职工进行以“防火、防盗、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厂规、厂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三)负责制定和完善林区防火、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四)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经常性安全检查,2督促各单位对查出的治安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五)责令职能部门做好各类事故的汇总、上报、统计,做好人身伤亡、火灾、盗窃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六)严格实行安全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制”,对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和事故责任者,做出奖罚处理。(七)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力度。三、林区防火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职责各事业部(场)成立由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消防安全员及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林区防火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本部门林区防火、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劳动保护、法制教育及“民事调解、综合治理”等各项内部治安管理工作。(二)根据林区重点防火区域面积及安全保卫实际,指定分管领导,配足配齐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护林员。(三)制定完善林区防火,安全生产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四)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及火灾隐患及时加以整改。(五)把林区防火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完善制度,清理田间杂物,严格联防巡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万无一失。(六)强化林区管理,严禁在林区内吸烟、明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林区游转。未经允许不得在林区内放牧、明火作业。(七)严格财务管理,帐款分设分管,贵重物资库房门窗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库存现金不超过限定标准,取存大额现金双人、专车。(八)严格物资领用、发放管理程序,严防化肥、农药等营林物资流失、被盗。3(九)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在各交叉路口及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及防火警示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增强员工及群众防火安全意识。(十)结合业务培训,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厂规厂纪等法制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及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及人身安全教育,严格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用火、用电管理,严防重特大火灾、盗窃、人身伤亡、治安灾害事故及刑事案件发生。(十二)做好“综治”“民调”各项基础工作,严防矛盾激化导致上访、告状、群体闹事等不安定事件发生。(十三)接受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与考核,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治安问题及时整改。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为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各职能部室、事业部(场)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其职责是:(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综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各单位健全“综合治理”机构与制度。(二)制定下达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督促各单位“综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形成党、团、工、青、妇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确保平安,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创建“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四)负责上级部门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各事业部(场)成立由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在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本部4门“综合治理”工作。(二)制定本部门“综治”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三)对“综治”工作进行职责分工,并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四)认真做好“综治”工作精神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六、民事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成立由总经理为主任,主管安全领导为副主任,各事业部(场)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事调解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民事纠纷调解,督促各部门,健全“民调”机构、制度,切实搞好民调工作。(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安全生产、林区防火、厂规厂纪教育,切实提高员工遵纪守法,安全防范意识,严防职工违纪、违法及各类事故发生。(三)做好教育疏导及民事纠纷调解,严防矛盾激化,发生上访、告状、群体闹事等不安定事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四)对各部门“民调”工作定期考核,及时推广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七、民事调解领导小组职责(一)在公司民事调解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并做好本部门民调工作。(二)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及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上访、告状、群体闹事等不安定事件。(三)对发生的民事纠纷及时做好双方思想教育,把纠纷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四)认真做好民调工作总结、表彰,奖励“民调”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并认真落实公司民调委员会工作精神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八、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林区防火、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5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加强对职工法制安全教育。(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负责指导和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四)审核安全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审批重大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对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五)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保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六)负责健全林区防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保卫人员、消防安全员及护林员职数,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罚。(七)主持召开安委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八)组织对重大火灾及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重大事故向董事会、党委汇报制度,向上级安全监察管理委员会报告制度。(九)按照保卫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经理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九、公司主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一)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导实施。(三)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保卫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治安工作中的违章、失职行为。(四)组织职能部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及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五)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火险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6(六)组织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七)督查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八)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九)按照安全保卫职责,制定主管领导年度安全保卫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十、保卫部工作职责(一)在上级安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开展林区各项防火与治安保卫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三)实行“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保障安全”的安保工作方针,从严治警,严格执法。(四)健全完善林区防火与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降低安全事故及各类案件的发生。(五)开展日常巡检与督查,消除火灾隐患与不安全事故因素。(六)推行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防火治安目标责任书。(七)加大法制宣传,开展以“四防”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八)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在抓好防火、防盗的同时做好外来人口、违法人员、重点人口的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九)认真落实“防火、综治、民调”各项措施,营造良好营林工作环境。(十)定期召开例会,解决林区防火与治安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十一)完成公司下达的其它工作。十一、保卫部部长工作职责(一)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开展林区防火与治安7保卫管理工作。(二)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不断提高保卫工作质量。(三)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责任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四)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五)抓好业务管理,定期组织保卫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六)做好治安纠纷调解工作,预防矛盾激化及上访、告状、群体闹事等不安定事件发生。(七)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正确处理违章违纪事件。(八)做好火灾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与保卫工作。(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保卫部副部长工作职责(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实施开展林区防火与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二)协助部长落实各项防火治安保卫防范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执行安全工作计划,实施开展各环节治理工作,抓好片、区安全员日常巡查工作。(四)根据部内安排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安保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五)做好基础建档工作,化解各类纠纷,切实搞好民调工作。(六)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督查整改。(七)加强林区巡查力度,确保林木与公共财产安全。(八)做好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保卫工作,并协助公安8机关查处刑事案件。(九)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三、保卫部内保科长工作职责(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实施开展林区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二)协助部长落实各项治安保卫防范措施,发挥职能作用。(三)执行内保工作计划,实施各环节治理工作,抓好安全员日常巡查工作。(四)协助部门领导抓好基础建档、法制宣传、安全生产、违章违纪等项工作。(五)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督查整改。(六)定期召开片、区治安工作会议,加强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七)协助部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保卫及查处工作。(八)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四、保卫部科员工作职责(一)执行部内安全工作安排,积极完成林区防火、安全防范、事故查处等各项治安保卫任务。(二)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认真做好治安防火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安保工作动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四)做好民事纠纷调解,严防矛盾激化及上访、告状、群体闹事等不安定事件发生。(五)加强日常林区巡查,深入田间地头,严防火灾、盗窃及人、畜损林事件发生。(六)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林木与财产9安全。(七)忠于职守、严格执法、公正办事,严禁刑讯逼供,提高工作质量。(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五、保卫部内勤工作职责(一)在部长领导下,负责林区防火、安全防范、案件查处等各项基础工作的统计、存档工作。(二)协助部长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与各类材料。(三)在部长指导下,起草制定各项安全职责、制度及安全事故奖罚文书,把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四)做好安全检查、考核及会议记录。(五)做好物资罚没款的建帐、使用管理工作。(六)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及各种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七)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八)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六、消防干事工作职责(一)在部长领导下,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二)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规。(三)掌握消防知识,对所属重点防火部位及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心中有数。(四)经常检测消防设施,使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五)对林区坚持经常性防火检查,强化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