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手册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主要职责:①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灾等工作。②负责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过程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做到奖惩分明。③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施工过程中,认真贯穿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④主持本项目部的重大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专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掌握本项目部各单位基本情况,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⑤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按规定配发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保证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2.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主要职责:①协助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及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②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的落实。③充分发挥安全专职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职能,支持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工作,在2事故性质的认定上,支持、协助安全专职人员在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④主持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人通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工程安全情况,对安全工作做得较好的班组、作业队的经验和措施要及时推广。3.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主要职责:①协助项目经理分管本项目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职责。②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的要求及特殊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审定、编制项目部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查并解决有关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专题研究和攻关。③组织编写年度预防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督促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施工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⑤负责安全生产科研工作,推广科研成果,参加或主持安全技术研讨会,审定安全技术项目和成果报告,解决安全技术问题。4.专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①专职安全员是项目部内部的安全总监,代表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与制度执行职能。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地方政府、发包人现场监理人与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③负责制定项目部的年度安全规划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监督项目部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指标,协助项目经理与各二级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④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⑤经常组织作业人进行安全学习,组织对新进场的职工与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3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坚持安监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建册管理;负责各单位日常安全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⑥本项目开工前,根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结合项目部的实情况,编写通俗易懂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手册》。手册经监理人审批后分发全体职工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人员。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内容包括(不限于):A、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B、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C、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D、汽车驾驶安全;E、用电安全;F、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G、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H、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I、爆破作业的安全;J、钢结构安装作业的安全;K、防汛抗洪作业的安全;L、机修作业的安全;M、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N、高空作业的安全和防护;O、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P、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Q、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度;R、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S、信号和告警知识;T、其它有关施工安全的规定。5.施工队安全员职责: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安全要求。②每天巡视各施工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纠正现场习惯性违章;班前交待注意事项,班后讲评落实安全措施情况,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③监督班组和工人保管使用安全设施、工具、标志、器材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6.作业队长安全生产职责1工区主任对本工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本工区得以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4组织对职工、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民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5积极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46组织工区、班组间的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车辆工具、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7及时报告本工区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8建立本工区的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7.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2贯彻执行项目部、工区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3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部、工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4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部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5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6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上级;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切实保护好现场,认真做好详细记录;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转状态;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第二部份安全常识第一章安全法规常识1、安全法规常识——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和。2、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十二个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原则。3、五大伤害——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称为“五大伤害”。4、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5议”。5、“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级教育。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6、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卡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已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7、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中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登高架设人员等。《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8、“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9、“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满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二章劳动保护与消防安全1、劳动保护——是指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6程中的安全健康。其指导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3、四期保护——国家规定对女职工进行“四期保护”(“四期”是指月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由于女职工生理的特殊性,可以不得安排在“四期”内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4、未成年工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对未成年工,不得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禁止安排加班加点和夜班工作。5、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间隙(帽衬顶部间隙为20~50mm,四周为5~20mm);当有物料坠落到安全帽壳上时,帽衬可起到缓冲作用,不使颈椎受到伤害。二是必须系紧下颚带,当人体发生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6、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不系安全带作业是违法的。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7、其它防护用品的使用——(1)、凡直接从事带电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止发生触电事故。(2)、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从业人员,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7(3)、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的劳动者,需要配戴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声耳塞等防护用品。(4)、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务,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8、施工现场须知——(1)、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证,经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看火(监护)后,方可操作。用火证只限当天本人规定地点使用。(2)、施工现场防备置消防器材处,应设置明显标志,夜间设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须垫高放置,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3)、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水及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4)、每日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确认用火已熄灭,周围已无隐患,电闸已拉下,门已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5)、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料加工等易燃易爆作业,同时上下交叉进行。(6)、高处焊接下方应设有专业人员监护,中间应有防护隔板。(7)、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周围、严禁吸烟。第三章中小型机具安全常识1、手持式电动工具分为三类——Ⅰ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