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精选多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危化品的检查、领用1.库房保管负责每月检查所有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等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在贮存期内,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渗漏等情况,应及时整改。2.药品的领取由保管具体负责,领用人领取药品后填写领用记录并签字。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参考资料,少熬夜!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1、危险化学药品存放点是学校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存放点严禁吸烟、明火等,严禁带火种进入存放点。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存放点,未经管理人允许任何人不得随便从存放点拿出。3、制定完善的药品使用手续,药品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出入库药品并及时填写出、入库单,经负责人批准后才可发放化学药品,制定完备的领用及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必须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同时在场。4、存放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储,并按药品性质分别摆放。5、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库存药品,并做好存放点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6、上下班前后应检查门、窗、水、电和通风等设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7、实验室管理员要掌握药品属性、存放及搬运方法,切实做好药品的防盗、防火、防潮及防爆等工作,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安全保卫部门。8、任何实验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有毒品应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为了能够对实验室的试剂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议:申购避免试剂重复申请采购和积压,申购试剂前应先查看试剂存放处是否仍有存余,实验人员若发现试剂不足时应及时通知试剂申购负责人。入库由至少两名剧毒与危险物品管理员对剧毒试剂的种类、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到货时间等进行验收和登记后存放于专用试剂柜中。专用试剂柜应当配备相应消防设施、设置明显标志、保证通讯畅通;危险化学品贮存必须隔离、隔开和分离,按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使用接触剧毒与危险物品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的制度。管理员应定期核查领用情况,发现有被盗、丢失或误用情况,应立即向负责人上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41.统一采购: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2.入库检查: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参考资料,少熬夜!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3.贮存注意事项: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4.减少库存: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5.预防措施: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6.剧毒类专人专柜: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7.废品处理: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8.无标签处理: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1号)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存放、处置以及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一)以危险化学品为主要实验原料、辅料的;(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第五条我院危险化学品实行学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职责分工如下:(一)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及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技术安全工作;(二)相关系、实验室等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参考资料,少熬夜!(三)各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第六条危险化学品采购必须通过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采购,必须执行公安部颁行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8-93),严禁私自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公司采购。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章作业。需单独运输的决不能混载;不允许暴露运输的,运输过程中必须装入安全器具。货到要逐件检查,防止漏、丢、错等事件发生,办好交接手续,及时入库。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根据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执行。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第八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实验室需购买易制毒品、剧毒品的,须经学院批准,经网络及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保卫处备案后,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许可购买手续。需购买麻醉药品的,须经学院批准,经网络及实验室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保卫处备案后,到药监部门统一办理许可购买手续。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责任书,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经本单位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三)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实验的人员在接受相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四)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的学生,在实验前,应接受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第十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操作。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并备案。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实验人员要严格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性质、特征、毒理等,做到细致准备,规范操作,避免可能造成的燃烧或爆炸事故。发生化学品撒漏,应采用适当方法,及时清理。第十四条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必须在实验室的通参考资料,少熬夜!风橱内进行,实验人员要按规定穿着防护工作服,佩戴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接收、转让易制毒品、剧毒品。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应在存储容器外加贴带有品名的标签,根据其特征分类保存。存储容器较多时,可将盛有同一类危险化学品的容器集中存放在一个盒子内,并在盒子外加贴标签,用毕及时放回原处。不允许未加贴危险化学品品名的试剂瓶随意摆放;不允许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不得在高温、潮湿、漏雨的环境下存放。第十七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处存放。第十八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类别存放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储。第十九条实验人员要定期对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因变质、泄漏或被盗而引发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加锁存储,并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第二十条移动危险化学品一定要将包装瓶放置在完好可靠的容器内搬运,防止因脱落、碰撞而引发事故。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动火。需动火作业的,须报保卫处审批。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制订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监护人员。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使用高压气瓶要套有防震垫圈,直立放置并用固定链固定稳妥。要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和强烈振动。气瓶每次使用完毕后都要进行漏气检测。第二十三条存放高压气瓶要分类保管,合理放置,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钢瓶必须分开放置。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内存放的高危(易燃、易爆或有毒)气瓶数量不得超过2瓶。第二十四条在搬动高压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并减少碰撞。在搬运充装有气体的高压气瓶时,可用特制的小推车或用手平抬及垂直转动。严禁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气瓶。第五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认可的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第二十六条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相关系派专人负责回收处理,严禁将实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或下水管道,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在室外随意堆放。第二十七条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按环保规定分类处理。实验室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种类分别设置废液参考资料,少熬夜!桶,并将有机溶剂类、氯族类、重金属类等有毒有害物分开存放,集中处置。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暂存、运送和处置,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非法转移和运送。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使用、销售、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学院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造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置。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院保卫部、网络及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