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暴力伤医的困局思考与患者安全制度解析——2014年医疗风险防范教育巡回讲座系列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江军律师暴力伤医之困朱玉飞(1978年——2013年1月19日),女,2002年参加工作,200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内蒙古包钢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师。2014年3月19日上午9:00,凶手李兴龙经终审判决执行死刑浙医二院怀孕护士遭患者母女殴打胎儿或将流产一名患者因重症病毒性肺炎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于2月9号纠结社会人士,在绍兴二院门诊大厅绑架殴打绍兴二院医生,强迫医生下跪在死者前长达50分钟,并殴打劝架民警和保安3月21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持刀砍伤3位医护人员,并打伤1名保安,事件造成3位医护人员头表裂伤,其中1名医生右手食指、中指开放性骨折,伤者暂无生命危险。目前,疑犯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温岭三医生被捅一死两伤2.因琐事生口角男子殴打妻子送医后砍死出诊女医生3.武汉:一患者家属刺伤查房医生4.湖南省一医院三名护士被患者砍伤警方全力缉凶5.桂林医生接连被打急诊室暴力盼“急诊”6.北京安贞医院4护士被打院长:医院治不了良心7.广医二院“抗非”英雄医生被围殴因家属欲运尸被拒8.昆明连发两起伤医事件专家吁警惕“医疗消费观”9.温州医院一夜发生两起打砸事件涉案者被控制10.浙江温岭再发暴力袭医案3名医生被打1名脑震荡11.广州近百人打砸医院当门摆灵堂现场一片狼藉12.劝男子别在儿科诊室吸烟佛山医生被打致鼻梁骨折13.私家车堵医院救护通道医生上前劝离遭暴打14.青岛患者突发急症社区门诊不收医生被暴打15.浙江一卫生院遭打砸打砸者称穿白大衣的都要打2013年16.江西男子因检查不及时打砸医院追砍医生家属17.昆明一男婴死亡亲属大闹医院打伤医生18.佛山市一医院女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伤脸部19.怀疑工友没被照顾好男子怒打医生几耳光20.120出诊接醉酒男子救人医生却被打骨折21.第二次血检要空腹?老周想不通一拳打向医生胸部22.南通2醉汉大闹医院见谁打谁扬言老子有的是钱23.妻子赤裸上身照CT丈夫为发泄怒气打砸医院设施24.男子要求给幼女打点滴被拒后打医生25.绵阳男子醉酒大闹医院打保安追医生骂警察26.央行杭州支行女干部就诊殴打医生欲以两万元私了27.醉汉医院内打砸病床辱骂医生被警察实施处罚28.夫妇嫌医院不管生病儿女棒打医生院方称其欠费130万29.陕西父子三人打医生袭民警30.两个孩子患尿毒症先后离世夫妻医院暴打医生2013年31.监拍9名男子集体殴打2名医生打砸医院32.患者家属质疑120急救不力堵医院大门抡拳打民警33.深圳北大医院又见医患冲突老汉挥刀为女讨药34.上海一孕妇生下死婴20余名家属打砸医院35.湘潭政协机关司机打医生被拘以“市长熟人”身份耍横36.为劝阻患者插队看病深圳中医院护士被打37.女子巷内被捅14刀身亡男友迁怒医院暴打医生38.武汉女子剖宫产婴儿夭折亲属拒认鉴定打砸医院39.广东佛山八人在医院闹事追打保安被警方刑拘40.医保证里42元钱遭错划男子打砸医院还袭警41.上海曙光医院西院重症监护室遭打砸42.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病人6刀刺伤医生后坠楼身亡43.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发生伤医事件44.南昌第一医院女护士遭劫持45.患者拒付费引冲突北京120急救车组被打司机骨折2013年46.患儿家长将医院技师打至鼻出血眼受伤47.银行员工在医院殴打护士涉事双方均称被打48.酒后大闹医院急诊室两男三女追打值班护士20分钟49.酒后拨打120患者拿医生撒气医务人员无辜被打50.小孩穿刺手术失败父亲打医生当事医生颅脑损伤51.女儿高烧不退家长拳打医生52.父亲因女儿高烧不退心急殴打医生致其脑震荡53.医生疑遭患者家属惊吓坠楼身亡54.男子因医院“态度差”暴打医生赔偿2.8万还获刑55.产妇家属殴打护士长56.医院无房收治患儿家长怒打医生痛骂黑心57.海西州人民医院一男子发酒疯五名医护人员被打58.女急救医生出诊遭殴打因要求家属找帮手抬患者59.病人未能转入住院部患者家属殴打查房医生2013年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统计,自2002年9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中国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平均每年上升22.9%。今年九月,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共同完成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目前中国每所医院平均每年发生的暴力伤医事件高达27次。2013年10月,中国又发生了多起严重伤医事件。基于此,2013年11月23日,柳叶刀再次发布了吴孟超医生等人对停止对中国医生施暴的呼吁(AppealfromChinesedoctorstoendviolence)。中国式的医疗暴力又一次登上世界舞台。2014年,南京殴护事件又一次震惊世界,外媒集中关注中国医生的执业环境。首先是英国BBC媒体两次登出中国医疗暴力事件的报道。继而是《时代周刊》提出疑问,为什么中国医生不停被打?并称在中国从事一线医护工作正在成为一场噩梦,对中国越来越恶劣的医疗环境进行了披露。随后,美国白宫网站也出现了“为中国医护提供庇护”的请愿,这些都将中国的医疗暴力淋漓尽致地展现给全世界。1、医患信息不对称;——基于关注自身生命健康考虑迫切要求了解相关诊疗情况的患者不能从医生处获得或者仅获得似是而非的信息或者人为原因的信息沟通不畅,是医患矛盾起源之一2、医患双方的信任危机;——涉及生命健康权的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医患双方只能在高度信任的基础上才能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革中的利益驱动、社会诚信丧失、医患信任降至历史最低3、医患双方的理念冲突;——特殊历史环境下患方对医疗服务待遇的要求与医方整体上人文关怀和情感交流缺失的巨大反差造成的心理落差4、医患法律意识的差异;——现代化传媒发展匹配社会民众多渠道获取法律知识与医方法律意识教育的缺失和对权利本位的漠然医患矛盾的起源1、急剧社会变革时代产生社会成员重新定位和诉求;2、公力救济成本过高;3、鉴定制度的瑕疵导致患方对鉴定是否公正缺乏信心;4、损害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导致患方对法院判决公正性缺乏信心;5、屡屡得手的私力救济成果的示范效应形成恶性循环;6、承担额外社会责任下医院迫不得已的窘迫心态非理性维权行为——群体性事件赵立众:我是医生,我以我血荐医改赵立众:北京航天总医院急诊科医生。杀医事件的幸存者。2013年10月的温岭杀医事件后,赵立众和其他同仁在《医学界》杂志发起了“医生实名联署公开信”活动,呼吁彻底推进医改、依法处理肇事者、推行医院暴力零容忍。悲剧源于2012年4月13日,为患者诊治的他被吕福克用匕首刺成重伤。同日上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另一名医生邢志敏,也被吕割断了颈静脉。2013年12月19日,在北京人民医院和航天总医院刀刺两名医生的吕福克,因故意杀人罪终审获刑13年。在此,我们强烈要求:1、王牧笛收回不当言论,公开反省道歉!2、王牧笛的言论和素养不适宜担任节目主持人,广东卫视应当责令其下课!针对王牧笛的一篇微博,我们做出反应绝不是小题大做。如果一个媒体人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对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如果一个媒体人动辄骂人、声称砍人,他主持的节目怎么可能有正能量!我们等待着广东卫视的行动!医护人员期待着正能量的实现!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院暴零容忍,刻不容缓!两会期间,全国连发多起伤医事件,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凌锋发起并联合政协医药卫生界其他88位委员以界别名义向大会提交了首份“紧急提案”,建议将医疗机构列为公共场所进行安保并尽快出台《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这份提案得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响应。提案牵头人、全国政协委员凌峰介绍紧急提案的核心,就是坚决要求国务院法制办,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将医疗机构明确列入公共场所范畴进行管理,而不再是内保单位。“只有公安成为医院治安的主体,才能有效遏制、弹压日益频发的恶性伤医案件。”同时提案还希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下,国务院审议出台专门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条例》。北京协和医院骨科医生余可谊呼吁,“是时候提出‘医院暴力零容忍’的口号了。愈演愈烈的医院暴力事件已经影响到医生队伍的稳定,也将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他认为,医院暴力零容忍不是以暴制暴,而是一种警示和遏制。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则建议医院“在恶性事件多发地贴一告示:‘当您不顺心的时候,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否则触犯法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日前就指出,必须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任何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事实上,伤医、杀医或者押着医生‘游街’等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而是侵犯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破坏医院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医学专业出身,且曾主政卫生部多年的陈竺称,应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于伤医行为的惩治工作。陈竺说,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卫计委等相关单位,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恶性伤医事件,创造和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手段主要有:聚众冲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院内大肆喧嚣吵闹;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毁坏财物、设备;强占工作、营业、生产等场所;强行切断电源、水源等。行为人在实施本罪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司财务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非理性维权行为——群体性事件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卫生部、公安部卫通(2012)7号《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2012/04/30新规出台“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家属应当依法解决与医疗机构发生的纠纷。四、索赔金额超过人民币三万元的医患纠纷,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前往所在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五、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应当按照规定将遗体立即移放太平间,并及时处理。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任何人员将遗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其他场所。”——沪司规(2012)3号《关于维护本市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海市司法局、卫生局、公安局2012/08/29新规出台明确8类扰乱医疗秩序行为违法《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列明在医疗机构内焚烧纸钱、摆设灵堂花圈、违规停尸等聚众寻衅滋事及侮辱、恐吓、伤害医务人员等8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明确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采取“教育、带离、处罚”等处置措施。明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参与正在医疗机构发生的重大医患纠纷处理并进行现场疏导。同时,通过限定调解参与人范围有效预防“职业医闹”介入,引导理性解决纠纷。《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将从3月1日起实施,规定医患纠纷由人民调解,调解费用由政府买单。强调解决医患纠纷的原则是“调解优先”,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等行为明确公安部门依法及时采取处置,刚柔相济,将纠纷“引出医院”,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到2013年底,上海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受理纠纷6784件,成功调解5555件,调解成功率达82%,涉及协议金额2.98亿元。蔡江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兼职教授中国医改:体制机制成为改革软肋当前我国医疗体制可以用“医疗资源的行政化垄断”来概括。垄断主要体现在两个层次:第一,行政层次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