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样例【5篇】不管是社会还是公司,对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不同于小道消息,公告通知更加权威和严肃。下面的“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样例【5篇】”也许也许是您在寻找的内容,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第一篇】尊敬的业主:您好!新春即将来临,xx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世华泊郡客服中心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1、请您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客服中心将加大巡视力度,劝阻和制止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到有关部门认定的质量合格有鞭炮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并统一到小区东门北侧路口指定区域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安全。在此感谢您对物业的支持与理解!物业24小时值班电话: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xx客服中心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第二篇】1、县政府等机关驻地;2、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4、车站、医院、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5、各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6、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7、县城商务区及10层以上高楼周围;8、县城区范围内的公墓。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第三篇】销售时间:20xx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一)。燃放时间:20xx年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xx〕199号)的要求,对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达Ⅱ级或橙色预警(含)以上的,即使为燃放时间,主城区范围内同样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第四篇】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从维护首府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销售点放孔明灯、点旺火、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各种危害,移风易俗,切实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对违反本通告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市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第五篇】尊敬的业主/住户: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边x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迷你句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