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安全通则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定。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全员管理,人人监督。2.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事故隐患,职工必须向上级报告,有严重危及设备和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必须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3.各单位安全组织要健全。厂部级设安检科,并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各车间要设安全领导组、专兼职安全员;工段、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4.各生产岗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备维护及检修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确定制(确定、确信、确实)、联系呼应制等。5.建立安全例会制度、领导讲话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并必须有相应的记录。6.各车间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厂部安检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级安全组织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限期整改。实行“三定”即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7.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必须负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位职工都要进行厂部、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进企业者,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厂部内转岗、变岗要经车间一下二级安全教育。各级安全教育必须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未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教育不准传到下一级,更不准上岗操作。8.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责,个专业工程师、技师、电气、动力负责人对本专业安全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即:生产和安全要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的职工,应给予表扬和奖励。10.要害部门(岗位)谢绝参观。必要时,须经相应权限的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后,在主管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参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11.厂区道路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栏杆、围栏、各种安全设备应齐全有效;行人、自行车禁止与车辆抢道;通过道口时,要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12.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要执行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3.发生伤亡、重大设备、火灾、爆炸等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不得隐瞒、拖延。14.所有人员进入厂区,严禁吸烟。15.禁火区、要害部位禁止无安全措施的机动车辆通行。16.在禁火区内须动火时,要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火。17.消防人员、单位安全员、岗位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岗位操作人员对防火设施要严加看管和爱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易于拿取的地方,专(兼)职安全和岗位人员必须会用消防器材,发现火灾要立即通知消防队、厂部调度,并积极组织灭火。1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妥善存放、领用。运输时要按有关规定严格手续,并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19.各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把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女同志要把长发辫纳入帽内。20.禁止酒后上岗、班中饮酒。21.生产作业线在拆、维修或停用时,必须实行挂牌制;确定转让监护和专人联系统一指挥,必须在看护人和联系人亲自对口发出命令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22.实行人证操作制,徒工在学徒期间不允许单独操作,必须有师傅在厂指导。工人上岗操作必须有操作合格证。2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本班原始记录的填写,班前认真检查自己所用的设备、工具及安全罩等装置,看是否完好可靠,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24.不是自己操作和看管的设备、容器、管道、阀门、工具,不准擅自动用;自己操作的岗位不得随便转让他人操作,特殊情况下须经工段长批准,方可交给熟悉岗位操作人员操作,随意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本岗位的设备、按钮、信号、阀门、工具等。25.工作时间要坚持“六不准”:不准开玩笑、不准打闹、不准脱岗、不准串岗、不准睡岗、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6.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改动和拆除。27.登高两米以上(无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栓挂时,应确认位置是否可靠,使用工具及备件等应放置稳妥,禁止落物伤人。28.高空作业人员禁止随意往下抛扔物料。特殊情况,必须做好地面监护。设置隔离设施。29.操作电器设备应小心触电,禁止用湿手操作电闸。30.非电器维修人员,禁止修理电气设备、线路及开关。31.一切检修工作必须持牌,检修电气应填工作票;厂区动土500mm以上,必须经安检科审批后方可进行。32.工作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安全文明生产。33.非现场人员禁止在下列场所停留:(1)重要的工作场所;(2)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3)有毒气体及腐蚀性液体管道、容器附近;(4)动火作业的场所;(5)高空作业的区域;(6)处于事故状态的场所。34在厂区,各种车辆的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各种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地点。35.禁止在煤气区、危险区、电气设备附近取暖、睡觉、休息。36.生产区内,一切坑沟必须盖好,台阶、设备安装处以及高层边缘等必须加防护装置或信号灯。37.工作场所,必须道路畅通、照明充足,灯具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38.凡传动设备有轮必有罩,危险部位必须加装可靠的安全装置。39.机械运转时,不准加油、擦洗、修理,确属不能停机加油时,必须使用油枪油壶。凡转动部分不准靠近。禁止在传动设备上休息、行走或跨越。40.所有从事生产劳动的临时工、包工队人员都必须签订劳动协议,进入岗位前,必须经厂部、车间安全教育,并考核、等级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的生产劳动,如使用单位不经安全教育擅自用人,造成的后果由具体的用人单位负责。41.禁止讲小孩、亲友、同学等带入生产区。42.禁止从窗口、房顶、提升口、楼梯等处向下扔东西,如需从窗口、提升口提升重物时,下边应设转让监护。43.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安全通则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44.牢记火警、医护和调度的电话号码。45.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1)未办理批准动火许可证,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禁止动火(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禁止动火(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46.对外来实习、代培人员按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岗学习。47.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禁火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的车辆进入;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5)在班前、班上不准饮酒;6)不准使用汽油、苯类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和衣物;7)不按厂部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检修;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2)未办高空作业证、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13)脚手架、跳板不牢及无防护措施,不准登高作业;14)彩钢屋顶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等彩钢屋顶作业。48.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49.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大必须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5)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6)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8)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第二章安全职责一、车间主任安全职责1.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2.拟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4.组织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工。5.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证。6.组织全车间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保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重大隐患一些出书面报告。7.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技师上报。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和支持车间、班组三千元的工作。9.副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对安全生产负责。二、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1.组织本工段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2.组织工段、班组安全教育。3.组织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填写安全作业证。4.定期组织安全活动,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有效组织、保持好本班组安全生产。5.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6.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恶性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使各种损失控制到最小范围,及时上报。7.负责本班组防护器材、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保护完好。三、车间安全职责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对班组安全进行业务指导,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报请领导处理。3.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4.对车间查出的各类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及时同有关人员一同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以书面汇报车间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5.负责对各种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四、班组安全员职责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活动的建议。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五、岗位工安全职责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操作记录清洗、真实、整洁。3.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4.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作好记录。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汇报。6.各岗位操作人员班中一律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长发应纳入安全帽内,严禁外露。各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第三章岗位安全规程一、备煤车间安全规程(一)一般安全规定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时刻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一切人身、设备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要回报,认真讨论,吸取教训,杜绝再次发生。3.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安全帽扣好帽带。4.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岗位人员必须熟练使用,严禁讲消防器材挪作他用。6.严禁烟火。检修需动火,要办好动火手续,准备好防火工具,动火后要进行防火检查。7.严禁脱岗、串岗及睡岗。8.严禁酒后上岗或版中饮酒。9.严禁在无压力表或其他仪器指示的情况下操作。10.停止的运转设备,必须关掉电源,且不得擅自送电。11.各运转的设备必须有安全罩,电器设备接地线必须保持完好。12.检修前后,要和岗位人员联系好,且有专人负责。由岗位人员切断电源,挂上检修牌,检修过程中要有岗位人员在场;检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