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按照8月20日全市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四个意识”不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以及“四风”隐形变异等重点问题,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我县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二、组织领导及职责成立全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xx同志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考核办、县委作风办、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广播电视台为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镇(办)、各部门排查整改工作的协调安排、方案制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对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的责任人,依照“三项机制”规定,及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和措施;协调做好市委排查整改检查组来白检查准备和全县排查整改工作的总结上报。县纪委监委负责开展排查整改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负责快速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县委宣传部协助县纪委监委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县委办负责组织县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县政府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协助县纪委监委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及时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县广播电视台协助县委宣传部开展工作。县考核办负责收集汇总排查过程中各类典型案例,形成县委贯彻落实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运用“三项机制”以及年度考核的工作依据。县委作风办、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工作安排(一)排查内容重点排查全县干部队伍(包括村、社区干部和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住房社保医疗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往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方便执法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二)时间安排按照市上文件要求,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对全县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三)方法步骤1.安排部署(8月17日-8月21日)(1)制定工作方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配合,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2)召开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召开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xx党建网、xx清风网公布全县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xx、xx。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并做好问题收集和查处工作。2.自查整改(8月20日-8月28日)(1)认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全县排查整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对本系统作风排查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其中镇(办)要延伸到村一级,县直部门要延伸到下属事业单位,要把村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纳入作风排查整改范畴,深层次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本系统干部作风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自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2)扎实进行自查整改。①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②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③扎实开展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④结合作风排查情况,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适时举办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见实效。(3)全面广泛宣传。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队伍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4)强化执纪问责。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从快从严处理。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对排查中发现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问题排查、整改落实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将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5)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宣传部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查实情节严重的庸懒散慢虚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在全县及时进行公开通报。3.监督检查(8月20日一9月12日)(1)明察暗访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宣传部配合,重点对各镇(办)(包括村、社区)、各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作风问题加大力度和密度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出的典型问题或案例要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同时,县纪委监委要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快速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台账,需形成见人见事的书面报告。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形成单行材料。书面报告、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和典型案例单行材料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第一轮明察暗访于8月28日前结束,第二轮明察暗访于9月12日前结束,之后每月至少开展一次。(2)重点督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作风办、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局配合,重点对各镇(办)(包括村、社区)、各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拟成立6个组,每组3人,其中组长1名,拟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科级干部带队,成员拟从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一般干部中抽调(具体分组名单在监督检查前确定)。第一轮监督检查重点对自查整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于8月28日前结束;第二轮监督检查重点对前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于9月12日前结束。监督检查工作方式:一是查阅有关资料。主要包括:①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②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整改工作的会议记录;③制定的自查整改工作方案、自查问题清单及整改工作台账;④组织本系统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精神教育培训情况;⑤自查整改查摆出的典型问题或案例单行材料。二是开展随机抽查。以不打招呼的形式,深入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建设现场、行业服务窗口、行政执法一线等进行暗访,查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三是走访群众。通过随机走访投资开发商、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田间地头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有关单位作风情况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四是及时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发现自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求限期进行再整改。形成检查报告。阶段性监督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全面汇总检查工作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梳理,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要见人见事,形成单行材料。书面报告以及单行材料统一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4.总结上报自查整改以及第一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县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形成全县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于8月28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第二轮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汇总各镇(办)和各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9月12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排查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二)夯实工作责任。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直接检验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排查整改期间,市上也将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各镇(办)、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县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镇(办)、各部门务必于8月26日前将本系统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自查问题清单及整改任务台账、问题案例单行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9月10日前,各镇(办)、各部门要根据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县委组织部。本次排查整改期间,凡出现的重要情况一律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