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财产税第一节财产税概述概念财产税就是对纳税人拥有和支配的财产征收的一类税收特征对涉及财产相关权利的征税应税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税负转嫁较难2第一节财产税概述优点促进财产所有者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适当调节财产所有人的收入,防止财产过于集中,防止不劳而获,有利于限制奢侈性消费;税收负担较难转嫁;课征相对方便易行,税收难以逃避。缺点对财产的估价较为困难,征收方法也较难确定;收入弹性较弱,不能适应财政需要的变化及时筹集资金;不利于储蓄,会减少资本收益,从而降低投资积极性;财产价值无法全面反映纳税人受益和支付能力大小,因而财产课税的负担有失公平。3第一节财产税概述财产税的分类(P200)依课征方式(可分为一般财产税与个别财产税)依课征对象(可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依课税依据(可分为财产价值税和财产增值税)依课征时序(可分为经常财产税与临时财产税)依财产性质可分为动产税与不动产税)4第二节房产税一、房产税概述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不涉及农村。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5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坐落于城市、县城、建镇和工矿区的房屋纳税义务人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我国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主要分为国家(国有)、集体和个人3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6三、房产税的税率和计税依据税率依照房产计税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计税依据房产的价值和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按房产价值计征的,为从价征税按房产出租租金征税的,为从租征税。7四、减免税优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全额或差额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邮政部门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8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适用税率=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适用税率从租计征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适用税率9例1:某集团公司2000年购入房屋1栋,原值300万元,2003年1月将其联营投资,经营期10年,年租金35万元;该集团自有办公楼2幢,原值共计500万元,请计算2003年该企业应纳房产税。(该地规定允许按原值一次扣除30%)答案:3512%+500(1-30%)1.2%=4.2万元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10例2:(2005年考题)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及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4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A.288元B.576元C.840元D.864元答案:A解析: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及家人居住的用房是免房产税的,另外一处,也只就其出租期间缴纳房产税;出租后仍用于居住的,减按4%税率征收。应缴纳房产税=1200×4%×6=288(元)11六、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规定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用或出租当月起出借的新建房屋,从使办理手续前已经使用或手续之次月起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次月起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之月起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13七、上海和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征税对象:上海居民家庭新购二套及以上;非上海居民家庭新购房纳税人:住房产权所有人计税依据:市场交易价格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0.6%,交易价格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减按0.4%重庆征税对象:个人拥有的独栋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非重庆人新购二套(含二套)以上普通住房纳税人:住房产权所有人计税依据:房产交易价适用税率:0.5%、1%和1.2%减免税规定见205-20714第三节车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15一、车船税概念:是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等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税范围: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16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拥有人和使用人是一致的,则纳税人既是使用人,也是拥有人。如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则应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纳税人;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税率:车船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适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见P207表5-1)17应纳税额的计算: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外的车辆: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数×适用单位税额机动驳船: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50%)游艇: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单位税额18减免规定(P208):免征车船税: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规定给与免税的外国驻领事馆等车船减税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可以减免受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及其他困难的当地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民拥有在农村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俗载货汽车19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管理部门核发车船登记证和行驶证书上日期的当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发票开具时间当月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手续又没有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机关:地方税务机关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纳税申报: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机动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在购买强制险时缴纳车船税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或毁损等,可以申请退税20二、车辆购置税概念: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的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为课税对象,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21特点:兼有财产税和行为税的性质;车辆购置税是价外税;车辆购置税是属于费改税。征收对象: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税率为10%22计税依据: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23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办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P211,例5-4和5-5)税收优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24特殊阶段优惠2009年1月20日-2009年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减按5%纳税2015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减按5%纳税其他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P212)纳税申报:6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地点25第四节土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26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对占用或使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征收范围比较广;实行差别幅度税额。27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指承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义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以下几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28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土地)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工矿区:工商业发达,人口比较集中,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该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29一、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面积确定有测定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未测定的,以证书确认的面积为准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应由纳税人申报面积税率采用定额税率:(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30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率一、城镇土地使用税P213例:5-731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土地(P21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征收管理:纳税时间: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地点:在土地所在地缴纳纳税申报32例5:某市生产企业2001年共占用土地5000平方米,其中市区土地2000平方米,郊区土地3000平方米。企业利用郊区土地从事渔业和农副加工业,渔业占用土地1500平方米,农副产品加工占用土地1000平方米,生活及办公占用土地500平方米。要求:计算企业2001年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区为8元/平方米,郊区为6元/平方米)应交纳的土地使用税为:元250006)5001000(82000注:市郊土地也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渔业占用土地免税,农副产品加工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免税。33二、耕地占用税概念: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兼具有行为税和资源税的特点;具有税收用途补偿性的特点;实行一次性征收,纳税人完税后使用、转让、继承过程中不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税额;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4二、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税率和计税标准:实行从量计征的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以规定的单位面积的税额作为计税标准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元/平方米)35税额标准(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36二、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P215)纳税期限: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纳税地点:实行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办法,哪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地,就由同级征收机关征收耕地占用税。37三、土地增值税概念:是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