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一、室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1、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静、齐、快。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二、户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1、组织学生开展户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主任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户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6、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中心。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中心应予拒绝。三、学员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1、应按时上学,及时回家。2、上课、下课时,学员及时离开。不得在中心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3、家长接送孩子到中心门口为止。4、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学生。四、学生课间活动安全防范制度1、课间活动时间,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工作。2、上下楼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3、不玩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处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楼梯的扶栏上,不把楼梯扶栏当滑梯。4、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五、艺术类、体育类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2、艺术类、体育类教师及有关老师要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学生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5、学生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6、艺术类、体育类教师应定期检查中心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六、实验操作安全防范制度1、实验负责老师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做好安全技术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2、科技活动室物品器材必须按类堆放,整齐清洁。3、危险品的存放、销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4、教师应熟悉仪器、药品、材料的性质、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5、老师演示实验和学生操作实验必须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安全。老师必须讲清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验过程中加强巡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6、实验前,未经老师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动用桌上器材,须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待明白后方可开始实验操作。7、实验操作时,学生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细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立即报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