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县委农工部副部长田彩侠二0一四年三月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既是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村级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财务管理也是村级事务管理的核心,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不仅可以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促进农村事务管理民主化,也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一、村级财务管理的定义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内容涉及资产、资金、资源等方面。通俗地说就是决定怎么去筹钱、怎么去花钱,怎么去挣钱,挣了钱之后怎么分,买来的资产怎么收回本钱等。二、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级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特别在“村改居”过程中有的集体资产未处置,极易导致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村级土地、道路交通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管理随意性较大,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履行手续上,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债权款项无法收回;在资金收缴和运用上,有的以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或收支均不入帐;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帐,导致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个别村居委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于上级部门和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有的村干部不将零星收入入账,乱花乱用征收得来的群众集资款;或公款私存;或侵占集体资产利息;或把公物据为己有等等引发了各种村级矛盾。三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支出凭证后竟未任何附件;非财务人员插手经济收支,谁经手谁保管票据,不按时报帐,长期不与财务人员结算手续;白条支出现象严重,有的以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发票五要素:品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大小写)报账步骤:1、经办人写明事由,签名;2、签批人对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3、三审三签。四是村领导缺乏财务管理意识当前村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些干部思想素质不高,贪污腐败,侵害农民的权利;有些干部领导能力差,缺乏必要的知识基础;有的村领导放弃了对全村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部分报账票据不审核就签字,这些都是造成财务资金不能得到有效使用的原因。五是财会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低、会计核算混乱。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没有经过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还不能完全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对于设置的财务制度不能认真执行,导致村级账目不能真实、清晰地反映有关资金的筹集、投入和分配情况。在记账方法的使用上,一些村委会仍采用“增减记账法”;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村委会连最基本的现金出纳制度都不健全,甚至村干部人人都可以收钱,人人都可以花钱,不受任何约束,白条抵库、口袋账、包包账现象严重。村会计不能及时发现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现象。六是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不到位。村民自主监督体系还没有发展起来,部分群众认为监督管理财务工作是各级组织的事,是村镇领导的事,采取观望态度,没有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缺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虽然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要么以村委的意见为理财依据,形同虚设;要么与村委对着干,民主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村级财务人员素质低,没有能力提供一套清晰、完整的村级账。2.村民与村委之间在财务方面缺乏沟通,使得财务公开得不到有效执行。3.村民自主监督体系还没有发展起来。三、如何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基本原则村级财务管理适用法律法规:《会计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按照“代理记账、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规范服务”的原则,坚持村组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程序和核算办法,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做好服务。(二)总体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要遵循“338”要求。●“三个集中”:账务集中管理、收入集中入库、支出集中核算。●“三个不准”:不准平调挪用、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八个统一”: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账簿设置、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凭证、统一记账程序、统一核算内容、统一记账方式、统一会计报表。(三)具体措施1、坚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切实做到按章办事。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其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提高群众的参政意识。2、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首先要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其次要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居必须严格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村(社区)、组集体所取得的各项收入要在3日内全部缴存开户行,持现金缴款单或进账单入账联到镇财政所报账,不得坐收坐支。发生的一切经济收入及接受的捐款捐物,须使用县综改办统一监制的《镇农财中心统一收款收据》。村级“一事一议”要使用专用票据。开支在100元以上的一律不得白条报账(村民内部结算除外),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正式票据(含综改办监制的结算单)。开支在100以下,确属难以取得正式票据的,须填写县综改办监制的《村组小额支付凭证》并附原始凭证。日常单项支出票据山区500元、平川1000元、城镇2000以内的由村支书、村主任和村监会主任共同签字并加盖村监会印章。超出限额的单项开支由镇上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签。各村(社区)在每月25号前(如遇节假日前移)集中报账一次,业务量较大的村可多次报账。每年12月25号之前,各村(社区)必须将本年度的所有经济收支业务全部报清,不允许跨年度报账。各村(社区)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保持报账员的相对稳定,更换村级报账员要向镇财政所做书面请示报告。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配偶不得担任本村报账员。4、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所有财务事项都应当按照工作流程规范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三审三签;报账员报账支付(票据接受财政所村财组审核,对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村财组不予受理);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县农经管理部门和县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5、建立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特别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同时,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对正常的财务收支活动应该定期公布,可以每月公开一次,对涉及收入分配等事项一般在年末进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的财务事项和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敏感及热点问题,应该随时公布。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由村民会议或农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其成员一般由5至7人组成,群众代表数量要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由村干部及其亲属提任。6、提升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会计队伍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1、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财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村财会人员要由镇财政所进行审查批准,一旦被确定之后,不经镇财政所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2、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定期接受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县财政局、各乡镇财政所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对村财乡管的有关财会人员和村级报帐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3、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财务定期审查制度,建立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7、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监管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建立和落实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制度,规定凡纳入委托管理的集体财务,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开发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都要进行审计。如集体土地征用、上级划拨、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使用、村内“一事一议”、村办企业上缴、集体投资收益等资金的使用、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都要加大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