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政府采购制度及国际比较一、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采购过程中所遵循的各种规则,包括目标、原则、程序、方法、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等制度的总称。广义的政府采购等于政府采购制度,狭义的政府采购只相当于其中个别环节。目标:某项具体政府采购要达到的效果。1.政府采购的目标国际经济组织对政府采购目标的理解①《政府采购协定》(GPA,1997),将政府采购的目标界定通过政府采购促进贸易自由化,提高各国政府采购的经济性与效率性。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示范法》(1994年),将政府采购目标界定为:节省开销和提高效率;促进国民待遇,以促进国际贸易;促进公平竞争;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促进采购的透明度。③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1995),将政府采购目标界定为:经济性与效率性。④《欧共体(欧盟)的政府采购公共指令》规定“确保各成员国遵守关于在单一市场中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政府采购共同目标:对采购方而言是经济有效性,即以较低价格,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到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政府采购目标不同于政府采购目的。所谓政府采购原则是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和管理政府采购事物时所遵循的指导思想。2.政府采购原则国际经济组织政府采购的原则①《政府采购协定》:非歧视原则和特殊待遇原则。②《示范法》的基本原则:诚信、公平、竞争原则以及公益原则;非歧视原则以及透明度原则。③《世行指南》的根本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性原则。④《公共指令》:透明、非歧视、竞争。政府采购原则:一般就国别来看,政府采购原则主要是: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守信。政府采购基本程序是指完成政府采购要经过的基本步骤。大体过程如下:3.政府采购基本程序填报政府采购申请制定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采购合同履行与监督公示结果完成中标公告格式中标通知书编号吉市建施招中审字2011-01-05中标单位名称赣榆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标工程名称吉林市金地·卡诗维亚工程中标工程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建设单位吉林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日期2011年1月25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结构类型砖混及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1714平方米项目经理曹家安资质等级二级建造师中标价格伍仟柒佰叁拾玖万肆仟零壹拾元整(¥:57394010元)中标工期(日历日)2011年3月15日—2011年12月31日(291日历天)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标工程范围略请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草案,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①政府采购分类A按采购程序分B按采购主体分C按采购金额分D按采购模式分E按采购工具分F按采购过程分4.政府采购方式②几种常用的政府采购方式从国际上看,政府采购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七种:A: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C:限制性招标D:单一来源E:竞争性谈判F:询价G:征求意见我国和国际经济组织使用的政府采购方法我国《协议》《示范法》《指南》《指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限制性招标√√√√征求意见√课堂作业•某采购主体欲采购5辆轿车,预算金额为100万,要求排量为1.8。集中采购目录中招标限额为货物和服务类10万,工程类为50万,公开招标限额为货物和服务类80万,工程类为120万。请问:1.此种情况下,政府应该首先选择哪种采购方式?2.如果政府采购中心通过调取合格供应商资料库发现只有4在过去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此时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府采购方式?3.如果采购期限为从发出公告到交货为15日,此时能否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为什么?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采购方式?4.如果采购期限为从发出公告到交货为35日,首次公开招标没有合格供应商,能够再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如果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采购方式?只有一家供应商呢?5.合同履行重点是对合同履行的期限与质量、相关资料存档进行监督管理。6.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体制所谓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对政府采购项目、方式、过程和履约情况的管理和控制机制。包括机构与规章制度两个方面内容。主管部门职责文字工作,敦促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事后处理工作,编制审核预算编制计划,宣传,培训,对采购信息进行备案,审批社会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建立政府采购的质疑与申诉机制。法定代理机构招标与投标管理,合同履行与管理,采购信息管理,培训。中介组织组织实施政府部门分散采购,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审计监督力量,提供咨询服务,提供资信证明等。仲裁机构是对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纠纷予以裁决。供应商、社会公众社会监督与企业间相互监督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机构与组织政府采购所涉及的规章制度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案、中小企业法,等等、GPA。英国:欧盟法令、GPA瑞士:瑞士联邦国家购买法、公共市场法、内部市场法、GPA韩国:GPA、商品与服务采购授权法案(ARCSP)、ARCSP实施细则(EDARCSP)我国:国家法规、财政部规定和地方规定国家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财政部规定中央部门政府采购规定:1.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集中采购管理办法3.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办法6.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8.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9.政府采购合同监督履行办法10.信息公告管理办法11.年度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二、几种国际经济组织的政府采购制度1.《GPA》框架架下政府采购制度目标: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多边框架,实现世界贸易的扩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改善协调世界贸易运行的环境。原则:①各国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规章和程序做法均不得对国内供应商提供保护,以在国内外供应商之间实行差别待遇;②各国应提高政府采购法规及程序做法的透明度;③建立磋商、监督和争端解决的国际程序,以确保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则能得到公正、迅速和有效的执行,维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④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财政与贸易需要,应给予特别的考虑。GPA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方式:①公开招标;②选择性招标;③有限招标;④竞争性谈判。监督管理机构①政府采购委员会;②地方法院;③对违反协议规定行为的处理和质疑的磋商与争端解决机制。2.世界银行政府采购指南目标:在项目实施、包括有关的货物和工程采购中,必须注意节约和效率。原则:世界银行力图为所有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竞争合同的机会;作为一个开发机构,世界银行愿意促进借款国国内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高度透明。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银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和其他特许合同。采购方式:①限制性招标;②公开招标;③单一来源④询价。监督管理机构①世界银行;②各国要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3.联合国《示范法》目标:①尽量节省开支和提高效率;②促进和鼓励供应商和承包商参与采购过程,尤其是在适当情况下促进和鼓励不论任何国籍的供应商和承包商的参与,从而促进国际贸易;③促进供应商和承包商为供应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竞争;原则:①给予所有供应商和承包商以公平和平等的待遇;②促使采购过程诚实、公平,提高公众对采购过程的信任;③使有关采购的程序具有透明度。《示范法》适用范围①从采购主体看。采购实体系本国从事采购的任何政府部门、机构、机关或其他单位或其任何下属机构。颁布国也可列入其他实体或企业。②从采购内容看。《示范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甚至可以易货采购。③从采购过程看:《示范法》的范围仅限于采购活动中选择中标人、最终签订采购合同所使用的程序和规则。①公开招标;②两阶段招标;③竞争性谈判、征求建议书;④邀请招标;⑤限制性招标;⑥单一来源采购;⑦对服务采购限定了方法:可无限地征求意见。⑧寻价采购方法:监督管理机构:由采购国建立。4.欧盟《指令》目标:公共指令的目标是确保各成员国遵守关于在单一市场中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原则: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和竞争性原则适用范围:①从采购主体看,适用于所有缔约机构;②从采购合同看,适用于除内部合同、分包合同、框架协议、特许合同、伙伴采购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公共合同。采购限额:采购方法:①公开招标;②限制性招标;③竞争性谈判。监督管理机构《救济指令》三、美国、英国和瑞士的政府采购制度1.美国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注重经济性原则:注重竞争性方法: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美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美国事务管理总署地方机构联邦供应局合同官员联邦政府部门合同官员地方政府部门审计总署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美国会计总署一般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诉采购部门供应商合同诉讼理事会或联邦赔偿法院合同官员•美国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一般性法律法规《修订法案》《武器装备采购法案》《联邦财产和管理法案》《国家宇航局法案》《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案》《合同竞争法案》《联邦采购效率法案》《克林格—克亨法案》国家性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协议》《联合国示范法》《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其他法规《小企业法案》《谈判真实法案》《购买美国货法案》美国政府采购的特殊之处①采购需求:功能说明或设计说明②资格审查:条件与能力③监督与管理合同官员与履约监督•案例•【案情】2001年1月10日,美国邮政管理局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为期7年的、总价——联邦快递有限公司,该合同提供的服务是为美国邮政管理局的特快专递、加急信件和一等信件的运送提供航空网络运输服务。爱莫瑞国际航空公司,系从1989年起多次为美国邮政管理局的航空运输网络提供服务的航空运输供应商,爱莫瑞国际航空公司认为美国邮政管理局将合同授予联邦快递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其任意的、非理性的、非一致的行为与事实不符,违反了《行政程序法》。于是于2001年1月16日向美国联邦权利申诉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授予联邦快递公司的合同并责令以竞争性招标的方式采购本案涉及的服务。•原告:单一来源采购不合法当美国邮政管理局将所有航空邮政运输合同都授予某一家供应商时,原告认为美国邮政管理局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原告列举了许多案例,来说明其他供应商的优势或经验,因而并不能使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成为合法。并且,原告认为,美国邮政管理局被禁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依据来源于《美国法典》第39编101(f):“选择运输模式时,邮政管理局应当充分考虑所有邮件的快速和经济的投递,并应当将邮件业务在提供类似运输服务模式的供应商中做公平和公正的划分。”原告认为,“公平和公正的划分”是对本案争议的服务的竞争性要求,原告将“公平和公正的划分”解释为“平等的划分”或“通过竞争而划分”。引用法规和美国邮政管理局自身的规章,原告谴责其未被通知考虑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事实,认为这影响了邮政服务供应商之间业务公平的划分,并影响了公正的采购程序。•被告:其他供应商不满足需求美国邮政管理局目前所使用的系统是专用的航空运输网络,以提供特快专递、加急信件和一等信件的运输。该系统分布较零散,结果导致不同供应商经营着该网络的不同部分。美国邮政管理局认识到专用网络是低效、昂贵的、不可信的,且逐渐发觉在该系统下未能按时交付的信件超过40%,因此,美国邮政管理局寻求单一航空运输供应商,以期望供应商以可靠、有效和低成本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