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学校加班制度管理办法【参考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学校加班制度管理办法【参考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加班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篇】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规范公司员工加班各项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加班原则1、健康优先原则: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三、加班认定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2、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参考资料,少熬夜!(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四、加班费用报销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1.加班交通费: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2.加班餐费: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五、加班补偿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六、执行原则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学校加班制度管理办法【第二篇】学校大力提倡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加班也在所难免。学校大力弘扬奉献精神,也本着“有劳有酬”的原则,给以象征性的加班补助。为了使加班管理更为有序,特规定本规定。一、加班补助发放标准1、考试加班补助(1)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考试监考和阅卷及成绩统计补助:20元/天。(2)竞赛外出带队补助15元/天。2、节假日值班补助15元/天。3、临时性代课补助在正常工作日由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代课教师发放代课补助,补助为3元/节。(不再参加质量奖和绩效工资的计算)4、误餐补助学校教职工因公外出(去潍城、奎文、高新区以外的地方)耽误正常就餐时,发误餐补助:10元/餐(不再安排工作餐)。有关教职工对误餐原因要详细说明,报分管领导批准。参考资料,少熬夜!二、加班补助的统计及发放1、各处室安排专人做好以上各种加班的记录和统计工作。每月月底前由分管中小学的校长核对完毕并签字后,经学校办公室认定后发放。2、统计、核对及发放由教导处负责。3、统计发放的表格要规范,由教导处和发放部门存档和记账。三、加班审批办法1、计划性加班(1)学校安排的加班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做记录。(2)各处室计划安排的大型活动或特殊工作,由处室负责人列出加班计划(包括时间、事由、加班人数),报校长审批。各处室按审批意见安排加班,如有变动及时到教导处更改。2、临时性加班工作急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必须安排临时性加班的,有关处室负责人先填写加班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两日内补办手续。四、说明1、平常举行的各类集体活动不再给予加班补助。2、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加班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三篇】1、总则为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推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加班管理程序、标准,完善和加强非正常考勤管理,以便核发工资、福利,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3、加班规定(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4、加班申报(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5、换休规定参考资料,少熬夜!(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6、不予批复(或延期批复)的加班(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7、加班纪律:(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学校加班制度管理办法【第四篇】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属于分内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为加班。参考资料,少熬夜!三、节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的事务,在工作日内完成,尽量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不安排加班。四、学校群体性加班事务,优先安排一线教职人员参加,所有教职工在预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如节假日清理、维修教师课桌椅,节假日校园绿化整修、双休日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迎接各种检查等等。)五、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交总务部门存档登记。(流程见附件一)六、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七、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1、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40元/天(半天为20元),加班日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误餐与加班补助不得重复领取。2、节假日参加会议且报销交通费和领取工作误餐补助(县内20元/人x餐、市内30元/人x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补助。会议组织方安排工作餐的,学校不补助工作误餐费。正常工作日本县、合肥市区范围内参会、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补助,只报销交通费。3、教职工要提高业务能力、讲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长时间为一天,超出时间不算加班。4、校领导组成员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间因公外出时所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由教务部门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没有加班补助。在寒、暑假里,的确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规定和程序办理。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补助30元,如果学校集体安排餐饮的不予补助餐饮费;学校没有安排餐饮的,餐饮报销标准: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项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类)6、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加班申请单复印件)每月底定期进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况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总务部门列表发放。八、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按一天计,二小时以内按半天计,不提供餐饮补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好备案。九、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参考资料,少熬夜!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6、上级及其他单位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十、校领导和教职工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不作为加班对待,总务部门需凭办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请单核算、发放加班补助。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本制度从2014年2月起执行。加班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五篇】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4、加班时限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