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行政侵权__故意.过失.违法孙志刚被殴致死与收容遣送制度变革“陕西麻旦旦案”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一、行政赔偿的含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国家(责任主体)行政赔偿请求人(行政相对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主体)(侵权主体)委托关系二、行政赔偿的特征第二节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和判断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根据和标准,这种根据和标准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是确定和判断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参考:沈岿《国家赔偿法原理与案例》2011版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因过错给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如何理解“过错”?如何正确评价“过错归责原则”?二、无过失责任原则三、违法责任原则如何理解“违法”?《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的重构第三节行政赔偿的范围一、侵犯公民人身权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新)•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不予赔偿的情形第四节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五节行政赔偿的程序•1.新《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2.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通俗地说,行政赔偿程序实行“双轨制”。一、行政赔偿的提出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二、赔偿请求的处理一并提起程序单独提起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先行处理程序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三、行政赔偿诉讼(一)赔偿诉讼的提起与受理•(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4)确认违法程序在新《国家赔偿法》中取消•(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6)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案人民法院管辖•(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第六节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一、行政赔偿方式•(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四)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五)精神损害赔偿•新《国家赔偿法》第35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充:精神损害赔偿含义及特征•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金钱赔偿的方式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进行救济。•我国现有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特征:•1.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精神损害较为严重的情形•2.精神损害赔偿仅适用于自然人•3.精神损害赔偿可适用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情形•参考:沈岿《国家赔偿法—原理与案例》第五章第七节行政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