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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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委党校和娟《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发布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95号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惩戒的专门性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发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填补了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这一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述第二部分: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第三部分:七大类违法违纪行为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共7章5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四章:处分的权限第五章:处分的程序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第七章:附则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述(一)颁布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1、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2、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3、颁布实施《处分条例》,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述(二)出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目的和依据目的: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述(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遵循的基本原则1、依法原则2、公正、公平原则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4、错罚相当的原则一、《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概述(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遵循的基本原则5、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6、回避原则7、时效原则8、类推原则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一)公务员承担的四种责任类型1、道义责任——源于社会公德的约束力。2、纪律责任——源于组织的约束力,由处分决定机关对违纪行为进行追究。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一)公务员承担的四种责任类型3、法律责任——源于国家法律强制力,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4、政治责任——源于政治义务,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任免机关审批(一般只有领导成员承担)。案例:阳宗海砷污染位于昆明市和玉溪市交界处的阳宗海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2008年6月以来,阳宗海水体出现砷浓度超标,导致严重污染,并影响到当地2万多群众的生产生活。玉溪市副市长陈志芬被责令引咎辞职;省水利厅副厅长陈坚受到通报批评。承担政治责任的方式: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二)处分的概念行政机关的处分,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给予违反纪律规定公务员的行政性制裁措施。四个特定:一是处分的原因和条件“特定”。凡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都是应给予处分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处分的种类“特定”。处分的种类只能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处分种类中的一种。四个特定:三是处分实施机关“特定”。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根据任免权限和检查权限作出决定。四是对象“特定”。条例的适用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三)处分的种类(6种)1、警告(处分期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开除下列几项属不属于处分:自动离职除名开除留用察看降职辞退都不属于处分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四)处分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四)处分的法律后果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案例分析:张某,男,某国家行政机关副科长。2007年11月因参与赌博,被所在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先予以免职,其后又给予撤职处分,职务重新定位为科员。案例分析:免职,一般不影响级别和工作。撤职,可降低一级以上的级别,必须按照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工资档次,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行政撤职处分期满解除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级别,但以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果及处分程序(五)处分的程序(七个环节)从立案调查到做出决定:6个月----12个月。第一,初步调查。必须经过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五)处分的程序(七个环节)第二,立案必须经过任免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第三,调查形成书面资料之后向任免机关的负责人报告。(五)处分的程序(七个环节)第四,听取陈述和申辩听取被调查公务员的陈述和申辩,对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复核,成立的予以采信。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保护。(五)处分的程序(七个环节)第五,做出决定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五)处分的程序(七个环节)第六,通知并宣布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第七,归档将处分决定归于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并且汇集有关材料形成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七大类违法违纪行为(一)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八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1、“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给予开除处分。”案例:温州市委常委杨湘洪滞留法国不归2008年9月l9日,杨湘洪经批准率温州市鹿城区经贸代表团,赴法国、瑞士、奥地利进行经贸考察,交流活动。其后,他谎称腰椎病发作而不参加在国外的一系列活动,也没有随考察团按期回国。案例:温州市委常委杨湘洪滞留法国不归接到温州市委关于杨湘洪出国因病逾期不归的报告后,温州市委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劝说工作。杨湘洪滞留国外40余天之后,被浙江省委常委会开除公职及党籍。百人红色通缉令:2015年4月中国发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含部分“消失”已久的官员。到目前为止,已有部分被遣返回国,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外逃人员的赃款追缴成为难题,被挥霍的部分无法追回。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案例:余杭区仁和镇干部尤某,于2006年9月29日党代会召开的前一天晚上,以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非组织活动,意图破坏正常选举,干扰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2006年10月受到警告处分。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七大类违法违纪行为(二)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八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1、“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案例:“官帽批发”事件2007年4月18日,山西晚报报道了一则新闻: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在两天内突击提拔了92名中层干部,受到了侯马市委严厉查处。任免决定被撤销,所有调整人员一律返回原工作岗位。案例:“官帽批发”事件2007年3月,侯马市公安局长张小宁计划集中提拔一批干部,于是口头请示侯马市委分管领导。张小宁提拔干部的理由是“考虑到干部情绪和工作需要的实际”,侯马市委基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答复“先平调三五个,不准提拔,拿出方案报批后实施操作”。案例:“官帽批发”事件但张小宁既没有拿出方案向上级部门报批,更没有向干部主管部门请示,也没有向侯马市委主要领导汇报,于3月11日上午召开局党委会,调整提拔了中层干部92名,并于当日下午和3月12日上午宣布其中84人的任免事项,有人形容这场突击提干“犹如农民在市场上甩卖萝卜白菜一样”。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2、“公务员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3、“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七大类违法违纪行为(三)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作了规定。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案例:三鹿奶粉事件2008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随着后来的调查,发现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都有类似案例发生。案例:三鹿奶粉事件9月11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召回08年8月6日出厂的全部奶粉。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对严肃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案例:三鹿奶粉事件中被处分的公务员9月22日,鉴于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同志对三鹿牌奶粉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对事件未及时上报、处置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免去吴显国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鉴于在多家奶制品企业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管缺失,对此,局长李长江同志负有领导责任,同意接受李长江同志引咎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的请求。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违反职责纪律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案例:陕西涉假虎照事件54岁的周正龙是陜西的一名农民。2007年10月3日,称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拍摄了一组野生华南虎的照片。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在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公布了这组照片。当日,周正龙即得到了陕西省林业厅向其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两万元奖金。但随后网民们纷纷质疑这张照片的真实性,专家也提出了疑议。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有关部门最终承认这幅照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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