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中央政府行政制度AdministrativeSystemofCentralGovernment内阁制的产生“内阁”(Cabinet)最早出现于英国,其前身是枢密院外交委员会,它是中世纪英王下面的最高行政机关。1717年起,内阁会议由一位大臣主持,开创了内阁首席大臣(后称首相)领导内阁,英王不得参加内阁会议的先例。到1937年公布《国王的大臣法》以后,内阁和首相的名称才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总统制政府的产生总统制政府首创于美国。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最终解决了有关政府制度的五个问题,从而确立了美国的总统制政府模式。委员会制的出现在欧洲,随着1848年革命的兴起,瑞士联邦制定了联邦宪法,确立委员会制为共和国的政府制度,并延续至今,成为世界上唯一长期实行委员会制政府制度的国家。半总统制的形成法国历史上曾多次出现共和制政体和君主制政体交替出现的局面,戴高乐所制定的第五共和国宪法在保留内阁制的前提下,增强了总统的实权,从而确立了半总统制的全新政府体制。中央政府行政制度的类型(thetypesofadministrativesystem)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类型主要有四种:即内阁制政府(cabinetsystemofgovernment)、总统制政府(presidentialgovernment)、委员制政府(collegialsystemofgovernment)和半总统制(semi-presidentialgovernment)政府,内阁制政府以英、日、德三国为典型,总统制政府以美国为典型,委员制政府以瑞士为典型;半总统制政府则以法国和俄罗斯为典型。内阁制政府的特点内阁制政府是指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并对议会全权负责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制政府的主要特点有:第一,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元首通常由“虚位元首”担任;第二,多数党组阁;第三,内阁对议会负责;第四,内阁成员通常都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第五,内阁对它所执行的政策由内阁全体连带向下院负责。总统制政府的特点总统制是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政体形式。总统制政府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原则。其主要特点是:第一,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第二,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第三,政府与议会完全分离;第四,政府不向议会负连带责任。委员制政府的特点委员制又称合议制,指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委员制政府的主要特点是:第一,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第二,国家元首是虚位的,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第三,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行使,实行集体负责制原则;第四,在重大立法过程中实行直接民主制的形式。半总统制政府的特点半总统制政府是指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了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着行政大权,内阁的地位较稳固且议会权力相对缩小的一种政府形式。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第一,半总统制政府行政实行二元领导体制;第二,总理一般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或多党联盟领袖担任;第三,总统由全民普选产生,是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各国中央政府的组成英国首相首相(PrimeMinister)是内阁的首脑,由在大选中获得下院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但形式上还是由君主指定的。首相的职权主要包括:任命权,担任政府的重要发言人,作为财政部首席大臣对文官事务负最终责任,指导和协调政府政策等。英国内阁与枢密院英国内阁(Cabinet)是英国政府的核心,在英国政府制度中,仍然保留着枢密院(PrivyCouncil)这样一个旧时的行政机关。今天,枢密院已无实权,仅仅在法律上仍然是英国的最高行政机构。英国政府各部英国政府中部(ministry)一级机构大致有近20个,20世纪以来,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部门不断增加,从部的职能看,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国家安全类;第二,外事类;第三,全国性事务管理类;第四,地区性事务管理类。美国联邦行政部门(federalexecutivebranch)总统办事机构(ExecutiveOfficeofthePresident)内阁(Cabinet)行政各部(Department)独立机构(Independentregulatoryagency)总统办事机构(ExecutiveOfficeofthePresident)亦称为白宫直属机构。包括白宫办公厅(WhiteHouseOffice)、行政管理与预算局(OfficeofManagementandBudget)、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SecurityCouncil)等。内阁(Cabinet)美国宪法中没有规定设立内阁,内阁是出于实际需要由总统设立,作为总统的顾问机关而出现的。行政各部(Department)联邦行政系统中直接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单位是行政各部,目前,美国联邦政府共有15个部。独立机构(Independentregulatoryagency)独立机构都是根据国会法令设立的,它们同时兼有立法、行政、司法三项功能,以处理性质过于复杂而不是普通行政机关所能包罗的事务。法国中央政府法国中央政府(CentralGovernment)是法国最高行政机关,它担负着双重责任:既要对议会负责,又要向总统负责。法国总理总理(Premier)的职权主要是领导政府的活动,对国防负责,确保法律的执行。总的来说,总统掌握政府的大政方针,而总理代表总统负责领导政府的日常具体活动。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法国总理主要起着“管家”、“纽带”和“保险丝”的作用。法国行政机构政府的行政机构由总理的办事机构和直属机构及中央政府各部组成。德国总理德国联邦政府(FederalGovernment)由联邦总理(Chancellor)和联邦各部部长(Minister)组成,联邦总理是联邦德国政府首脑,是国家行政机构的最高领导人。联邦德国实行议会内阁制(ParliamentaryCabinet),内阁总理由联邦议院多数党领袖,或占优势的政党联盟中主要政党的领袖担任。内阁总理组织政府,政府对联邦议院负责,联邦议院可以对政府提出“建设性不信任案”(constructivemotionofnon-confidence)迫使内阁总理辞职。联邦德国中央政府机构联邦德国中央政府机构的设置包括内阁机构、联邦总理办事机构和联邦政府各部三种类型。日本内阁日本实行议会内阁制(ParliamentaryCabinet),内阁即中央政府,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日本内阁总理大臣日本内阁由总理大臣及各国务大臣组成。总理大臣(PrimeMinister)先由国会决议在国会议员中提名,再由天皇任命。总理大臣是内阁的首脑,也是内阁的中心。日本政府机构日本内阁政府主要设有两类组织机构:一是内阁辅助机构(cabinetauxiliaryorgan),包括内阁官房(CabinetOffice)、内阁法制局(CabinetLegalAffairsBureau)和人事院(PersonnelBureau)等;二是12个行政省厅(administrativeministry)。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政府(FederalGovernment)是对总统负责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的行政机关。联邦政府总理(Premier)由联邦总统任命,但事先必须征得国家杜马的同意。联邦政府下设的各部(administrativedepartment)是政府的中央行政管理机关。中央各部在总理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中央政府的内部关系所谓中央政府的内部关系(interiorrelationsamongcentralgovernment),就是指政府成员(特别是内阁成员)和政府首脑的关系,也称为政府的组织原则。英国实行的是责任内阁制;美国的内阁完全是总统个人的咨询机构;德国内阁并不是一个集体的决策机构,而只是各部部长的“集合体”。中央政府的外部关系所谓中央政府的外部关系,就是指政府同议会的关系(relationsbetweengovernmentandparliament)。在英国,政府向议会负责,内阁阁员同时又是议会的议员,英国内阁成为议会和政府的连结体。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体制,内阁不向议会负责,而向总统负责,政府也没有必要向议会承担任何责任,政府只向选民负责。联邦德国是典型的议会内阁制国家,政府由议会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阁,并向议会负责。德国内阁制实行总理原则,在政府和议会发生关系时,只有总理才能代表内阁。各国中央政府的主要职能(functionsofthecentralgovernment)英国政府的职能英国内阁的主要职能包括:第一,对提交议会的政策做出最后决定;第二,按照议会通过的政策,行使最高的行政管理权;第三,随时协调和划定各行政部门的权力。美国行政机构的职能美国行政机构首要的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法律、条例和政策,也就是把法律、条例和政策运用于具体事例。法国中央政府的职能法国中央政府和各部的主要权力,是在执行总统的对内对外政策的前提下,制订向议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和条约,并根据已颁布的法律制订具体的政策法令。德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德国联邦政府的权力极为广泛,它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有权管辖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和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并做出决策和行使执行权。日本内阁的职能日本内阁除执行一般行政事务外,还执行下列各项行政事务:诚实执行法律,总理国务;处理外交关系。俄罗斯联邦政府的职能俄罗斯联邦政府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担负着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及社会其它方面国务活动的重大使命。西方国家中央政府的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概述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能(functionsofgovernment)通常可以概括为三个基本方面:一是处理人与国家的关系(即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也称为政府的政治职能(politicalfunction);二是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即解决经济与福利问题),也称为政府的经济职能(economicfunction);三是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问题),也称为政府的社会职能(socialfunction)。政府机构改革西方国家政府机构改革(reformofgovernmentalinstitution)主要有5大趋向:传统职能并未弱化;经济职能运行方式发生显著的变化;社会职能不断增强;对外职能不断扩大;政府的人力资源结构发生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