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税收征管法与稽查工作规程参考答案一、判断题1、【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3、【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答案】错。【解析】发售发票时不需要回避。《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条“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5、【答案】错。【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非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6、【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7、【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8、【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9、【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一条“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0、【答案】错。【解析】不是“之后”而是“之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11、【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12、【答案】错。【解析】应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3、【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15、【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16、【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8、【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19、【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20、【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1、【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22、【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3、【答案】对【解析】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条的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所以从2011年1月1日起,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和管理适用征收管理法。24、【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5、【答案】错。【解析】《税收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6、【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7、【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28、【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29、【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30、【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31、【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32、【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3、【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34、【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35、【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36、【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37、【答案】错。【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38、【答案】对。【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39、【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40、【答案】错。【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41、【答案】对。【解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42、【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条: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43、【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44、【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45、【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46、【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十九条: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47、【答案】对。【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48、【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八条:当事人、证人口头提出变更陈述或者证言的,检查人员应当就变更部分重新制作笔录,注明原因,由当事人、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当事人、证人变更书面陈述或者证言的,不退回原件。49、【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三十一条: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50、【答案】错。【解析】《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二条:检查结束时,应当根据《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