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城镇控水防尘海绵型道路技术规程》(DBJ41/T164-2016)宣贯培训主讲人:崔亚新高工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Tel:13613711935E-mail:1786611689@qq.com2017年2月内容提要编制背景总则基本规定设计术语和符号工程实例2019/9/202编制背景2019/9/2030编制背景2019/9/204雾霾扬尘0编制背景1.任务来源根据《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2014〕3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16〕18号)、《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强化扬尘综合治理,遏制道路交通扬尘,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关于道路扬尘防治做法:道路路肩及道路中间分隔带绿化时,其内土面应低于路侧围砌,减少风蚀和水蚀作用。2019/9/205海绵城市理念0编制背景1.任务来源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中下沉式绿地即是将道路绿化带内种植土面低于周边道路路面,路面雨水通过有组织汇流入绿地内,经过渗、滞、蓄、排等功效,防治泥土外溢,从源头切断扬尘来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73号)要求“建设海绵城市,减少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本规程结合扬尘防治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推出控水防尘海绵型城镇道路;从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方面对海绵型道路提出一系列技术要求。2019/9/2060编制背景2.编制思路1)基本原则: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原则,既要有普遍适用的原则规定,又要体现因地制宜的地方特色。2)充分考虑与现行国家、地方技术文件的协调;在技术内容上,以大气污染防治为目标,从根源上切断道路扬尘的发生,并推进实施我省海绵城市建设,细化、延伸海绵型道路的设计指标和实施要求;3)衔接《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73号)及《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技术文件。2019/9/2070编制背景2.编制思路4)标准框架适用范围:我省范围内新建、扩建及大修改造的城镇道路;指导范围: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技术要求;指导对象:人行道、慢车道、树池、边绿化带及中央绿化带等市政道路相关设施;具体设施:透水铺装、生物滞留带、下沉式绿地、进水侧石、海绵型生态树池、溢流设施、沉淀池、挡水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2019/9/2080编制背景3.调研和初稿编制1)工程调研:编制组赴西安西咸新区、新乡、鹤壁等城市调研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参观考察市政道路中应用的下沉式绿地、溢流井、进水侧石、挡水坎等低影响开发设施,总结其在设计及施工中的先进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本规程的编制做了必要的准备。2019/9/2090编制背景3.调研和初稿编制2)文献调研:编制组在编制初期阶段,查阅和研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及我省关于扬尘治理的《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技术文件,并查阅了镇江、池州、厦门、济南、鹤壁、武汉、南宁、重庆和西咸新区等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相关技术文件,以及省内郑州、焦作、安阳、许昌、濮阳等地市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文件,充分借鉴各地在海绵型道路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3)形成初稿:2016年10月上旬完成规程征求意见稿,并组织专家进行专家评审。2019/9/20100编制背景4.审查发布2019/9/20110编制背景5.主要章节内容2019/9/2012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验收7.环境保护8.安全施工附录4.1一般规定4.2横断面设计4.3主要节点设计4.2.1透水人行道4.2.2单幅路设计4.2.3多幅路设计4.3.1~3透水路面4.3.4边绿化带4.3.5中央绿化带4.3.6立箅式进水侧石4.3.7溢流设施4.3.8沉淀池4.3.9挡水堰透水沥青路面透水砼路面透水砖路面总则2019/9/201301总则1.0.1为规范我省城镇海绵型道路设计、施工及验收,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加强工程绿色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制定本规程。2019/9/201401总则1.0.2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城镇海绵型道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说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海绵型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过程;因快速路车速过高,对道路基层要求高,本规程不适宜用于快速路。1.0.3城镇海绵型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目前国内适用于海绵型道路的标准和规范相对较少,成熟的应用案例也较少,因此从道路安全性考虑,海绵型道路还应满足国家现行道路相关标准,以满足道路的使用功能为前提。2019/9/2015术语和符号2019/9/201602术语和符号本规程所列出术语尽可能考虑了与其他标准规程及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但部分术语可能属于新词或与其他标准不一致,有本规程赋予的特殊涵义,应用时应注意。每个术语还给出与其相对应的英文翻译,仅供参考。在编写本章术语时,参考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相关术语。2019/9/201702术语和符号2.1.1城镇控水防尘海绵型道路townrainfallconservationanddustcontrollingspongestylestreets指城镇道路在设计与施工中尽可能的利用低影响开发设施,使道路能够具有海绵的特性,最大限度利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防控道路扬尘的新型道路。说明:本规程从防治道路扬尘出发,采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出控水防尘的新型道路。2019/9/201802术语和符号2.1.5海绵型生态树池Spongetypeecologicaltreepool指能够利用树池间区域渗水、蓄水、滞水等功能的新型树池结构,包括植草砖结构和串联型树池带等形式。海绵型生态树池是指在市政道路设计中将人行道树池间区域设计为能够蓄水、渗水、滞水的生态结构,并将传统雨水口改造为海绵型雨水口,车行道路面雨水和透水人行道未能及时下渗的雨水汇入生态树池结构内蓄、渗、滞、排,减少路面积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海绵型生态树池包括植草砖结构和串联型树池带结构,主要应用在道路规划断面无绿化带形式的道路,主要是城市支路,应根据道路周边土地使用情况选择使用。2019/9/201902术语和符号2.1.9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说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海绵型道路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和考核项目是否达标的依据。各地在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地表类型、土壤性质、降雨规律、道路等级等确定适宜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2019/9/202002术语和符号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城镇道路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规模应以项目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径流排放量通常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考核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概念如图所示:2019/9/202102术语和符号图:我国大陆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河南省大部分区域处于Ⅲ区和Ⅳ区之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约为70%~85%;2019/9/202202术语和符号设计降雨量:海绵型道路在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规模时,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值作为计算标准。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值的确定,是通过统计学方法获得的。选取至少近30年(反映长期的降雨规律和近年气候的变化)日降雨(不包括降雪)资料,扣除小于等于2mm的降雨事件的降雨量,将降雨量日值按雨量由小到大进行排序,统计小于某一降雨量的降雨总量(小于该降雨量的按真实雨量计算出降雨总量,大于该降雨量的按该降雨量计算出降雨总量,两者累计总和)在总降雨量中的比率,此比率(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量(日值)即为设计降雨量。2019/9/202302术语和符号根据计算,总结出我省部分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如表所示:2019/9/202402术语和符号2.2符号说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应根据控制目标及设施在具体应用中发挥的主要功能,通过容积法或其他方法经计算确定,本规程所列符号均有其不同于其他标准文件的涵义和单位,使用时需注意。2019/9/2025基本规定2019/9/202603基本规定3.0.1城镇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的原则,在保证道路功能的前提下,满足城镇海绵型道路建设的要求。说明:我省地域广阔,各地域的自然地理条件、水质特点、降雨规律、城镇道路等级等均不同,因此在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时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科学规划布局和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砖结构、透水铺装、进水侧石等设施及其组合。2019/9/202703基本规定2019/9/2028说明:海绵型道路在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时应根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选择蓄渗模式;河南省西部是湿陷性黄土的主要分布区域之一,应用本规程时应对路基采用必要的防渗措施;03基本规定3.0.2城镇海绵型道路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方式,路面雨水宜优先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地。说明:城镇道路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汇入道路红线内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进行处理。当红线内绿地调蓄空间不足时,可考虑由红线外绿地调蓄消纳径流雨水;当道路红线内绿地调蓄空间充足时,还可将红线外雨水引入绿地内消纳,充分利用雨水资源。2019/9/202903基本规定城镇海绵型道路生态排水系统流程图:2019/9/203003基本规定3.0.3新建道路设计应考虑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需求,宜优先选用下沉式绿化带形式。3.0.4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和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路面雨水转输到下沉式绿地内。2019/9/2031说明:由于单项设施往往具有多个功能,如生物滞留设施的功能除渗透补充地下水外,还可削减峰值流量、净化雨水,实现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控制等多重目标。因此应根据道路设计目标灵活选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根据主要功能按相应的方法进行设施规模设计和计算,并对单项设施及其组合系统的类型进行优化。03基本规定2019/9/203203基本规定3.0.5道路人行道应采用透水铺装;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说明:3.0.6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便于路面雨水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溢流设施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相衔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通畅。说明:道路横断面设计应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路面雨水汇入低影响开发设施内。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通过溢流设施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相衔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2019/9/203303基本规定海绵型道路典型横断面示意图2019/9/203403基本规定海绵型道路排水示意图(一)2019/9/2035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立箅式进水侧石立箅式进水侧石03基本规定海绵型道路排水示意图(二)2019/9/2036排入城市雨水系统03基本规定3.0.7未规划绿化带的道路,宜利用人行道透水铺装、生态树池、树池间设施带等进行城镇海绵型道路设计,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3.0.8道路绿化带内应采用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绿化带内填土表面应采取绿化或透水铺装等防尘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