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具体实施方案【5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奖助学金具体实施方案【5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奖助学金实施方案1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我省2023年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教[2023]733号)要求,结合我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3-2023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一)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晓元副组长:安xx姚xx成员:陈xx刘xx胥晓x于xx徐x佟xx谢xx张x娟高x姜x武x刘x倩李博x李海x张xx王x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1.奖励标准、名额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名额,依据每年上级文件下达的指标确定。2.基本申请条件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后两年)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85分以上;(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3.相关事项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1.奖励标准、名额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依据上级文件下达给我校的指标确定。2.基本申请条件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后两年)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学年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80分以上;(7)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3.相关事项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定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1.资助标准、名额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分两学期发放。具体名额依据每年上级文件下达给学校的指标确定。2.评选对象及条件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后两年),并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互助,生活俭朴;(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4)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内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课程),且上一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为及格;(5)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四)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是由吉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优秀的学生。1.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分两学期发放,奖励人数以上级文件下发的指标为准。2.评选对象及条件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为学校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团结互助,生活俭朴;(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75分以上。三、评审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审程序如下:(一)各系向学生公布评选条件及名额,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组织所在班级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二)被推荐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并由辅导员进行严格审核,同时签署推荐审核意见;(三)各系根据班级推荐意见审核后,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各系公示后,连同上一学年成绩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同报送学生工作部;(四)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系上报情况,并报送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批。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表(见附件)。(二)班级测评及公示阶段10月10日-10月12日,各班对本班级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测评报告,阐明测评结果及班级意见,并完成班级内公示。(三)各系审议阶段10月10日-10月21日,各系评定领导小组结合班级测评结果,对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议,确定本系拟上报人员名单,并完成本系内公示。(四)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学生工作部审核,并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和各系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杜绝虚报、漏报。各系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2各班级:为了统筹使用各类奖助资源,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进行集中评选发放,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为做好2023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我院有关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原则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4、坚持择优和助困的原则;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二、2023年度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见附件)三、相关情况说明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23)11号)和《关于规范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23〕18号)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候选人在成绩方面有了明确要求。2、博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青岛德固特奖学金只限大四学生申请。3、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评选。4、其他各类奖助学金由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自由申报。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详细见附件1)1、10月14日前辅导员或班主任召开年级工作会或班会,完成各类评奖的布置工作;2、10月16日上午10:00前,各班级收齐本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并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13#242,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后再由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以班级为单位统计至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附件3)于10月1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emailprotected](各班级在填写统计表格时需严格按照表格原有格式进行填写);3、10月21日下午15:00之前各班级将国家助学金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统一收齐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13#242,由学院学生科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后再由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以班级为单位统计至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5)于10月2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emailprotected](各班级在填写统计表格时需严格按照表格原有格式进行填写,文件以班级命名);4、10月24日前,个人自主提出各类奖项的申请申请材料上交班级,由班级统一收齐于10月24日下午15:00之前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13#242;5、各项奖项评选后两天内将会将各类奖项候选人学院公示;7、11-12月,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按半年计划下达,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五、学院评选程序1、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解答学生的问题,评选的基本情况张贴在学院和学生公寓布告栏,确保每一个学生全面了解信息。2、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结合学生实际和自己的意愿,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3、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4、除国家(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各奖项申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5、国家(省)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如下:(1)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班会,介绍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要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能少于小组总数的30%,原则上不少于7-11人,评议小组人数应为单数,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2)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全面掌握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不同条件要求,依据申请人员客观现实情况,公平公正评议,将评议结果存档。(3)辅导员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6、各类奖助学金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可吸收任课教师参与,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7、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原则上进行不少于3-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六、注意事项1、请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实施,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2、评选条件中的不及格科目包含必修课。3、严禁拉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一旦发现,学院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也欢迎同学们积极举报(请实名举报)。学院受理人:李兰晶(办公室:13-240)[emailprotected];蒋育忻(办公室:13-241)[emailprotected];翟静涛(办公室:13-240)sdutshuyi4、填写各类《申请书》、《评审表》、事迹材料(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课外活动等),认真填写,注意格式规范(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倍行间距,段首空2格)。注意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时间要求,过期不补。奖助学金实施方案3各班级:为做好我院2023年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3〕19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