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doc-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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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以下简称《决定》)、《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10〕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切实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结合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高效规范。(二)基本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防止行政行为失控,促使行政权力依法合理行使,规范有序运行。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信息公-2-开等功能,强化监督,切实增强行政行为运行的透明度。(三)实施范围。根据省政府《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二、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一)抓好学习教育。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两个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四个会议精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省政府2月25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是四个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云监〔2010〕6号)以及《关于加强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云监〔2010〕5号)。(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州、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落实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措施及组织领导等内容,要求2010年4月15日以前完成并报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3-(三)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有序推进。监督重点及方式主要有三个方面:1.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关键岗位是指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等,符合这个要素的岗位应当确定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是指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符合这个要素的运作环节,应当确定为重点环节。实施国土资源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具体推进措施:(1)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分析、查找、确定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填写表一,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可选一种媒体或多种媒体),接受社会监督。省厅确定的2010年度三个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是:地籍处、矿管处、矿业权交易中心。各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确定的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填表后报省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确定后,要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后期补救的方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运行流程,-4-完善监督制度。填写表二、表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征求意见。本项内容只需在本单位内通报、张贴,可不必在媒体上公开,也不需报同级监察机关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上工作要求在时限内完成。此后每年3月20日前,在总结上一个年度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本年度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省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重要公共资源是指: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商品等。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规范国土资源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推进措施:(1)认真梳理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主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矿业权交易制度、国土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进行梳理(完成时限:2010年4月份)。(2)认真分析、查找实施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完善制度的办法措施(完成时限:2010年4月份)。(3)认真总结、评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有益经验,并不断完善提高(完成时限:2010年5月份)。(4)按照高效、廉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成时限:2010年6月份)-5-(5)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措施(完成时限:2010年7月份)。一是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梳理当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2010年7月1日以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二是健全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交易平台和场所,实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与交易分离、受理与经办分离、监督与服务分离,并将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完成。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应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督检查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是否健全、交易场所是否健全、交易行为是否规范有序,并抄送同级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备案。3.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和群众诉求”三位一体的电子政务网络监察。主要有三项内容和时间段的要求:(1)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7月1日前,完善行政许可网-6-上办理,并同步启用网络监察系统。各州、市及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7月1日前,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集中办理。(2)2010年底前,各州、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自身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积极配合州(市)人民政府及所在地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建成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实现电子化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有效联接,采取视频监察、网络监察和统计监察等方式,通过电子预警、电子纠错,实现对行政审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3)2011年6月底前,行政审批多、经济发达的县(市、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实现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动态监管。在此项工作中,涉及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三、监督检查措施要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一)严格自查自纠。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省政府《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办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中要做到“四看”:一看广大公务人员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意识是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否提高;二看是否找准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是否采取了“一岗双责”等有效措施加强和改-7-进工作;三看各类重要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等制度是否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否及时建立健全;四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否有效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实现有效监督。(二)抓好整改落实。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马上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适时向社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三)严肃责任追究。要坚持把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决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办法》的重要措施,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搞形式主义、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坚决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对欺上瞒下、有令不行、超时限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8-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要把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建立领导机构。省厅已于2010年3月9日成立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同时明确了四个专门小组的牵头部门和主要职责。各州(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按照同级政府和省厅的有关部署,建立四项制度领导及工作机构。二要明确监督部门。在建立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明确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妥善处理好实施行政行为监督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部署,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三要按时上报情况。一是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底前,各州、市国土资源局要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报送省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和11月底前,要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报送省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四要及时总结提高。注重总结实施行政行为监督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9-性。附件: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任务分解2.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登记表(地籍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矿业权交易中心)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10-附件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任务分解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确保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现将任务分解如下:一、厅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行为监督组组成及工作职责行政行为监督组由厅纪检监察室、综合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财务处、信息中心组成,厅纪检监察室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落实实施方案,主要强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加强对下列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三)行政审批行为。二、具体任务及分工(一)实施国土资源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监督机制,-11-确保正确行使行政权力。1.结合工作实际,查找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填写表一。经厅领导同意,今年确定的3个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安排在厅地籍处、矿管处、矿业权交易中心。表一要求每年3月25日前填好,以便4月1日前报送省监察厅。责任单位:地籍处、矿管处、矿业权交易中心。2.对确定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查找制度、岗位、流程中存在的行政风险,以预防、监督和处置为手段,制定防范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并填写表二、表三,填好后交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地籍处、矿管处、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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