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范文【范例4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进入公司工作,一般都少不了签订合适的劳动合同。合同可以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签订好合同后双方就必须履行合同规定。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应该具有哪些内容吗?网友陆续为大家分享的“护士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范文【范例4篇】”,在此提醒您下载收藏,以方便参考下载!护士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第一篇】网友疑问:我是20xx年来这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的,公司跟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合同快到期时,人事经理找到我,说我这一年里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长我的劳动合同期限,于是就将合同期限变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了,当时我也没多想,就在变更后的合同上签了字。可今年在我的合同到期前,人事经理却通知我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让我提前做好准备。我觉得尽管单位和我变更了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但也应该算是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和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我的理解对吗?律师解答:你的理解是对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根据你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及又延长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只要你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订立。你单位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护士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第二篇】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在XX项目上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来,有工作时的忙碌,也有与同事合作时的愉快,更有来自直接领导的敦敦教导与关怀。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不仅在公司里学到了全新的东西,也从同事及领导身上学到了珍贵的做事态度与作人原则,让人铭记。一年以来,我心中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作为一名合格的英语翻译不难,但要作为一名优秀的英语翻译实属不易,但这一直是我在工作中努力的目标。现将入职以来的工作,主要总结如下:一、参加各项培训进入公司以后,参加了各项培训,包括安全培训,反恐培训等。尤其在后者的实地反恐培训中,我以积极的心态与高昂的热情去面对,在培训中不畏艰难,不惧炎热,最终顺利地通过了考核。通过安全培训,我深深感受到安全对于每一个人,对于一个项目,甚至对于整个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缺一不可的。所以,对于任何人,无论身在何处,“安全第一”的概念始终需要放在第一位。二、翻译各种资料根据项目需要及工作中的具体要求,翻译工作及内容主要如下:1.与设计部相关的:发业主的涉及专利商的函件、根据“设计协调程序”与UOP、AXENS、CPE、TECHNIP等专利商的往来函件、一期(主要是图纸)、二期工程英文版MR文件(包括图纸)的审核、协助设计部研究工艺包和部分FEED文件的翻译、设计部图纸与技术文件的审核、UOP设计方相关设备技术方案的中译。2.施工质量部的施工与质量控制方案,与质量技术部相关的程序文件修改部分。3.与计划控制部相关的周报、月报等。4.采购部的技术采购文件及招标文件、合同部合同及保险文件的翻译等、HSE等部门不定时的文件中英互译。5.监理函件,包括各类报告。同时,进行同事间翻译文件的互审工作。翻译工作最终体现为译入语的字字句句,甚至标点符号上,尤其在细节方面(特别是标点符号和空格)。在翻译工作中,我始终以精益求精的态度,一丝不苟的精神对待每一个语句。某些不懂或者较难的语句,则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每一字,直到满意为止。同一原文,不同译文,通过反复斟酌,尽可能地选择更加贴切的译法。护士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第三篇】案例:王某于20xx年应聘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公司与他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快到期时,公司人事经理找到他说,这一年里,他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长他的劳动合同期限,于是双方就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去年在王某的合同到期前,公司人事经理却通知他说,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让他提前做好准备。王某觉得尽管单位和他变更了一次劳动合同期限,但也应该算是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他是不是可以要求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评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根据王某首次和单位已签订过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又延长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完全符合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只要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应当订立。房地产中介公司试图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来规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护士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工作总结【第四篇】劳动合同期限—定义: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分类: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签订须知: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第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小结:劳动合同期限是签订劳动合同时比较重要的条款,对期限进行了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在期限内履行和享受自己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如果大家对劳动合同期限方面的知识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者想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的法律常识栏目进行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