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呼和浩特铁路宾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两年组织从业人员复训一次。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并上报应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组织漏检的从业人员补检和可疑阳性者复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的档案。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四、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五病”患者,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呼和浩特铁路宾馆公用品消毒制度一、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品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三、公共场所内茶具、拖鞋等公用品须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用品的更换、消毒要有工作记录。四、公共场所内公用品消毒方法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做到一洗、二消、三冲。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须分类保洁存放。附:(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2.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呼和浩特铁路宾馆公共场所消毒记录表日期消毒内容与方式消毒时间负责人备注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三、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四、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卫生用品索证、验收纪录表品名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无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有无检验报告复印件备注呼和浩特铁路宾馆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三、有计划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六、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呼和浩特铁路宾馆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危害。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呼和浩特铁路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