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精选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精选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第一篇】为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控烟制度:1、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研究。2、大力做好宣传,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办公、禁烟场所文明良好的环境,利用座谈会、展板、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吸烟对健康对他人的危害,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3、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在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4、成立控烟管理小组,明确控烟工作的负责人。5、每位职工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外来人员不吸烟,对外来吸烟人员,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要在楼内吸烟,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6、领导班子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的表率。7、办公室、会议室、活动中心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烟缸),设立醒目、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8、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9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禁烟区内吸烟者,经教育不改则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吸烟的人员予以表扬。10、如在部门责任区域内发现烟蒂,则由责任部门负责。11、每月由禁烟管理小组检查,同时不定时抽查部门内有无烟蒂,凡发现有烟蒂的股室,经教育不改则取消评比无烟股室资格。12、本制度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实施。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第二篇】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安全和卫生秩序,弘扬社会公德,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xx年12月29日)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xx〕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我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行“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学院爱卫办负责校园公共场所禁烟的具体工作。二、在学院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参考资料,少熬夜!(一)校园内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训练场馆(含室外训练场)、各类机房等教学活动场所;(二)学院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展览室、资料室、档案室等会议与办公场所;(三)学院食堂、商业门面、学生宿舍、医务室等生活场所;(四)学院除指定吸烟区域外的其他场所。三、设立室外吸烟区,由行政后勤处负责安装吸烟区标志、警示语和垃圾桶,禁止在校园吸烟区之外的地点吸烟。四、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禁烟管理工作。1、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内的禁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记录。2、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3、设立兼职禁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禁烟工作。4、禁止在校园内销售香烟和发布烟草广告。五、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部门履行职责;爱卫办在教师和学生中选聘义务禁烟监督员,定期检查督导,记录检查结果,接受上级爱国卫生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六、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带头不吸烟,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七、发挥教师的为人师表作用。教师不得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更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不受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八、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工处、团委、各系等要将禁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利用课堂、讲座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九、学院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等媒体宣传吸烟的危害,提倡和鼓励不吸烟。要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禁烟宣传活动。十、学院将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学生纪律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即:教师违反禁烟规定的由考核办、爱卫办扣除考核分;学生违反禁烟规定的由学工处负责按学管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禁烟规定情况严重的场所,由考核办扣除该场所使用、管理部门的考核分。十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爱卫办负责解释。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第三篇】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参考资料,少熬夜!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第四篇】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三)职工活动室;(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三)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