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一篇】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二篇】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三篇】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第四篇】一、防火巡查制度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