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应桂英2010年3月15-23日1、一个单位两块牌子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依据。2个证书按2个机构填报,1个证书按1个机构填报。XX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XX医院/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100)编码一、填报总说明2、卫生机构下设的分支机构◆取得执业(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要求填报本表,如人员、经费和工作量不能与上级单位分开,仅要求填报第一项(基本情况),其他数字计入上级单位中。◆未取得执业(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不要求填报本表,分支机构数字计入上级单位中。◆人员数依据单位人事部门登记资料统计◆经费数字来源于财务报表◆住院医疗服务数字依据住院病案首页统计(一)卫生机构年报表-医院类(卫统1-1表)二、调查表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签章):年9位,由8位本体代码、连字符和1位校验码组成,组织机构代码为每一单位始终不变的、唯一法定代码,除代表某一机构外,无任何其他含义。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机构代码称为法人代码。规定“PDY00001-PDY99999”为自定义区。组织机构代码可以手动编写,也可以自动生成.由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供1.1.1经济类型代码□□1.1.2卫生机构类别代码□□□1.1.3机构分类管理代码□1.1.4行政区划代码□□□□□□1.1.5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名称乡镇街道代码□□□1.1.6设置/主办单位代码□1.1.7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1.1.8单位所在地是否民族自治地方□1.1.9是否分支机构□1、基本情况1.1机构属性代码(要求新设机构和属性代码变动机构填写)问题1.1.31非营利2营利性1.2基本信息1.2.1地址1.2.2邮政编码□□□□□□1.2.3联系电话□□□□□□□□1.2.4单位电子邮箱(E-mail)1.2.5单位网站域名1.2.6单位成立时间□□□□年1.2.7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1.2.8第二名称是否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9下设直属分站(院、所)个数□□1.2.9.1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个数□□1.2.10主管部门评定的医院等级:级别(1一级2二级3三级9未定级)□等次(1特等2甲等3乙等4合格9未定)□问题1.2.10合格即丙等,目前尚未评定特等1.2.11主管部门评定的临床重点专科(级别代码:1国家I级,2国家II级,3省级,4市级):12345678专科名称诊疗科目代码级别代码1.2.12是否主管部门认定的区域医疗中心(Y是,N否)□区域医疗中心类别(1综合性2专科性)□级别(1国家2省级3市级)□由国家、省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委员会评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分为I级、II级。I级临床重点专科在全国范围内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代表全国最先进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II级临床重点专科突出临床技术特色,在重点方向上有所突破。见附录十七1.3落实医改措施情况(Y是,N否)1.3.1是否实行岗位设置聘用□1.3.2是否实行绩效工资□1.3.3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3.4年内政府是否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5是否实行信息公开制度□1.3.6单价2000元以上一次性耗材收入(万元)□□□□1.3.7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其中:化学药品□□□中成药□□□1.3.8是否参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互认制度□1.3.9否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报告制度□岗位设置聘用: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制度的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审批备案的机构,则选择“否”。1.3.2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作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保和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所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单位主管部门核定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60%-70%,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这不是指自己单位实施的绩效工资或奖金。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承担。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即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绩效工资所需经费补助,按医改政府卫生投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人员经费按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1.3.3收支两条线管理: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财政核定并全额安排。1.3.4是指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给予的补助经费。1.3.6指医院销售(不按进价计算)一次性耗材在2000元以上的收入。1.3.7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卫生部颁布的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品种数为307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主要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1.3.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将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限内网络直报传染病信息。建立这两项制度的医疗机构选择“是”。1.3.10是否政府指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3.11是否政府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1.3.12是否120急救网络覆盖医院□1.3.13是否承担紧急救援、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1.3.14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情况代码(1支援医院2受援医院)□支援县级医院个数□支援乡镇(中心)卫生院个数□当年支援(受援)医师数□□1.3.15是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3.15.1是否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1.3.16是否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3.16.1是否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直接结算□1.3.14包括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当年支援(受援)医师数、当年接收援助医师数包括三种情况支援或受援的医师数。支援县级医院数:指截止2009年底,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的县级医院数(1个三级医院支援3所左右县级医院)。受援医院包括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是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单位,包括地方财政支持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项目单位。既是三级医院对口支援的受援医院,又是乡镇卫生院的支援医院,暂时按照三级医院的受援医院填报。在我省,2010-2012年省卫生厅组织实施省、市对口支援市、县级医院工作。每所城市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与2-4个受援单位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含“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采取派驻人员、接受人员进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管理指导等方式,帮助受援医院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详细名单见川卫办发〔2010〕64号【卫生厅网站上“医政管理”中可以下载】。1.3.17是否达到建设标准□1.3.18当年是否为中央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1.3.19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可多选)□,□,□,□1标准化电子病历2管理信息系统3医学影像(PACS)4实验室检验0无1.3.20当年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毕业的医师数□□1.3.21是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当年招生人数□□□其中:全科医师□□□当年在培人数□□□其中:全科医师□□□当年毕业人数□□□其中:全科医师□□□1.3.17建设标准是指达到卫生部制定的县医院、县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标准,包括业务用房面积、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设备配置、技术规范及管理等。统计口径:是否达到建设标准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2009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在建单位、2010-2011年中央和地方财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规划建设单位,应列入未达标单位。不在2009-2011年项目规划建设之内,且房屋及设施达到这五类机构建设标准的单位,应列入达标单位。1.3.18建设项目是指当年经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兵团,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局列入中央、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的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3.20指本单位选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培训、毕业后回到本单位的医师数。1.3.21由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三级医院和少数具备条件的二级医院。1.4公立医院改革试点(Y是,N否,限国家及省级试点城市的试点医院填)1.4.1是否试点医院□1.4.2启动试点时间□□□□年□□月1.4.3试点内容:(1)是否建立医院理事会□(2)是否实行院长责任制□(3)是否实行院长年薪制□(4)是否推行成本核算与控制□(5)是否实行医院绩效考核□(6)是否实行外部审计制度□(7)是否实行总会计师制度□(8)是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9)是否实行人员绩效考核制度□(10)是否试行“临床路径”□(11)是否设立药事服务费□(12)是否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定价□(13)是否参加医疗责任保险□(14)是否与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建立谈判机制□(15)改革医保(新农合)支付方式(1按病种付费2按人头付费3总额预付)□问题1.4.3(10)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该模式罗列了计划提供的治疗项目,相应的治疗结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进度表。200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国办函〔2009〕75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分别选择1-2个城市(城区)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南充市是我省唯一的试点城市。2、人员数(人)2.0编制人数2.1在岗职工数2.1.1卫生技术人员2.1.1.1执业医师2.1.1.1.1其中:中医类别2.1.1.2执业助理医师2.1.1.2.1其中:中医类别2.1.1.3注册护士2.1.1.3.1其中:助产士2.1.1.4药师(士)2.1.1.4.1西药师(士)2.1.1.4.2中药师(士)2.1.1.5检验技师(士)2.1.1.6影像技师(士以前为职工总数问题2.1指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多点执业医师一律计入第一执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不再计入第2、3执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问题2.1.1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及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统计界定原则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卫生监督员一律按取得医师、护士、卫生监督员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或监督工作的人数统计,不包括取得执业证书但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书记等)。2.1.1.9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1.1.9.1其中:见习医师2.1.1.9.1.1内:中医2.1.2其他技术人员2.1.3管理人员2.1.4工勤技能人员2.2离退休人员2.2.1其中:年内退休人员2.3年内培训情况2.3.1参加政府举办的岗位培训人次数2.3.2进修半年以上人数问题2.1.1.9包括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药剂员、检验员、护理员等。见习医师(士)指毕业于高中等院校医学专业但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和医士。问题2.1.2指从事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科研、教学等技术工作的非卫生专业人员问题2.1.3: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